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火车站疫情防控特勤人员工作内容。
(一)进站口工作人员要对进站旅客进行检验“安康码”,并指引旅客有序通过测温门,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站,对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报告并移送隔离观察室,由医护人员进行处置。
(二)售票大厅工作人员要对旅客进行疏导,指引购票旅客保持一米距离排队购票,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售票大厅。
(三)出站口工作人员要检验所有出站旅客的“安康码”, 并指引旅客有序通过测温门进行体温检测,禁止未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出站大厅,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要移送隔离观察室,由医护人员进行处置,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宜人员进行登记报备。
(四)服从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现场管理,注意个人行为举止,文明、有礼的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工作。
二、中标人服务要求。
(一)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安徽省、安庆市有关火车站疫情防控工作的标准要求。
(二)设备要求
中标人配备满足管理需要的通讯和宣传等设备。
(三)人员配备及勤务要求
1、在满足安庆火车站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情况下,按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要求定人定岗(参照附件一)。
2、疫情防控特勤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男性,执勤时着统一着装标识。
3、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在岗时间;特殊时期管理时间按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要求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在工作中发生纠纷时,及时报告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
2、协助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日检查、周考核”工作,并确认考核结果;
4、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排的指令性任务;
5、接受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
6、向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议。
7、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购买保险。
8、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如遇政策性调整,应及时按规定执行。
9、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独立承担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民事责任,并做好善后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中标人与安庆经开区城管局签订火车站疫情防控特勤工作人员服务合同。
(二)中标人根据合同确定的内容、标准实施管理。
(三)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据合同开展考核。
(四)经费拨付程序:安庆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管理办公室依据合同开展考核;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兑现服务费用,下付上季。其中:月服务费=全年合同价款总金额÷12个月×月考核得分系数,月考核得分系数=月考核得分÷100。
四、考核办法和标准。
详见附件二《安庆火车站疫情防控特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附件三《安庆火车站疫情防控特勤工作人员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