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湘潭县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597186元,超过此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序号 |
费用项目 |
数量 |
单位 |
1 |
工作底图制作 |
1 |
项 |
2 |
图斑内业变更 |
2838 |
个 |
3 |
图斑外业举证变更 |
2577 |
个 |
4 |
县级数据库建设 |
1 |
项 |
5 |
成果分析和报告编制 |
1 |
项 |
6 |
国家、省、市、县四级质检复核 |
1 |
项 |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湘潭县实际,在湘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2020年度国土调查工作。以2020年度为周期,2020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掌握2020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湘潭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主要内容为:
(一)县级调查:根据省厅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列表和国土变更调查基本库,组织开展内业核实、外业调查、内业上图和数据库更新等工作。
1、内业核实
根据省级下发的湘潭县遥感监测图斑列表,在各自的调查区域范围内进行逐图斑内业核实;结合相关资料,补充提取遥感监测图斑,形成外业调查图斑列表。
2、外业调查
根据外业调查图斑列表,开展外业调查,确定图斑地类、勾绘图斑边界、标注图斑属性。利用湖南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进行举证,举证信息包括图斑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
同步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优先开展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原城镇村庄内部地类变化调查,来不及在初报成果上报时限完成的,可在核查整改时补充上报。
3、内业上图
以省级下发的国土变更调查基本库为基础,根据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关情况,逐图斑编辑上图,修改图斑边界、录入图斑属性,形成变更数据图层;根据图斑实地变化情况,制作举证图斑信息表;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记录表。
4、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根据内业上图数据,完成入库检查与数据修改,形成变更调查数据库,生成各类统计汇总表,导出符合要求的增量成果包。
(二)县级成果汇总和自查:县级调查工作完成后,做好县级成果汇总、县级自查、国家核查意见整改及“互联网+”在线核查。
1、成果汇总
整理外业调查成果、举证图斑信息表、数据库成果等,编写相关成果分析报告,形成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在内的整套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资料。
2、县级自查
县级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100%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准确性,逐图斑检查变更图斑范围和属性、地类与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形成自查记录。
3、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和“互联网+”在线核查
做好国家级核查意见修改,配合开展国家级“互联网+”在线核查。
四、工作依据
(一)法规政策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调查条例》;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2.行政文件
(1)《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6号);
(2)《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1〕1号)。
(二)技术规程
(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2)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调查办发〔2018〕10号);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17);
(4)《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
(5)《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
(6)《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7)《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技术规程》(湖南省地方标准 DB43/T 1398-2018);
(8)《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2016);
(9)《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CB/T 28407-2012);
(10)《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 1007-2003);
(11)《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13)《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发证技术方案》及补充规定;
(14)《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1: 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数据标准》(201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15)《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基础数据建设技术规定》(2015,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16)《湖南省第三国土调查初始库建设技术方案》(湖南省三调办)。
(17)《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18)《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2012);
(2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000、1:50000数字高程模型》(CH/T1015-2007)。
五、技术标准及调查精度
(一) 数学基础
(1)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2)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4)分幅及编号: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及编号应执行《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2012)标准。标准分幅采用国际1:10000地图分幅标准,各比例尺标准分幅图均按规定的经差和纬差划分,采用经、纬度分幅。标准分幅图编号均以1:10000地形图编号为基础采用行列编号方法。
(二)调查精度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1m分辨率覆盖全省的遥感影像资料;城镇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采用优于0.2m分辨率的航空遥感影像资料。
最小上图图斑面积: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200㎡;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实地面积400㎡;其他地类实地面积600㎡。
六、成果资料
2020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要求形成整套电子档和纸质档的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0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0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0)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七、验收要求
成交供应商需接受湘潭县自然资源局对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的全程跟踪监督和检查,其生产的调查成果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和省级验收。
(一)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三)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