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合价(元) |
1 |
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项目 |
1项 |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范围为南宁市七区五县。包括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县。 ★二、工作任务 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项目工作内容是根据广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标准,完成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调查成果约16万条的数据整理工作,建立市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 ★三、技术要求 1.平面系统: 矢量数据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理坐标,经纬度坐标值以“度”为单位,用双精度浮点数表示,至少保留6位小数; 2.高程系统:1985 国家高程基准。 ★四、作业依据及标准规范 1、《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房治办发[2020]1号) ; 2、《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30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农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0]364号); 4、《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南自然资函〔2020〕2100号); 5、《广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标准》。 ★五、作业要求 1、资料收集。收集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相关的数据库标准、技术规程;收集各县区提交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调查相关纸质资料、属性数据、矢量数据及影像数据等。以此为基础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 2、规范化整理。对数据坐标系统、投影参数、属性结构、数据类型、小数点位数和数量单位,对数据文件命名等进行规范化整理;对无效数据、重复进行清洗。 3、整合关联。根据广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标准建立房屋矢量图形与业务属性表、调查照片、项目附件的关联关系,形成包含房屋矢量图形、业务属性表、调查照片、项目附件的统一数据库。 4、数据检查。(1)正确性与完整性检查:通过人机交互筛查方式,核查数据属性正确性,并检查图斑记录完整性;检查图层名称、数据格式和参数,空间数据设置颜色、线性、符号等是否符合要求。(2)拓扑核查:检查数据整理后是否正确,数据连接是否正常。对图层自相交、重叠等拓扑错误,对异常图形(锐角)等进行处理。 5、成果汇交。根据广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标准要求,生成数据库汇交包,确保数据标准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要求,并配合完成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上报及汇交工作。 6、与现行“一张图”系统衔接。确保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满足南宁市自然资源“一张图”的数据库标准、并与之无缝相衔接。 ★六、提交成果 (1)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库。(电子版) (2)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状况汇总说明。(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南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
756700.00 |
商 务 条 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项目所有服务成果。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当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中标供应商须免费修改相关内容。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个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2个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1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 五、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验收的费用; (4)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培训等费用; (5)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需的费用。 ★2、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3、项目实施要求: (1)本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专业(以其 “职称证书”载明专业为准)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测绘师资格,投标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职称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A、实施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成交供应商在职在岗员工,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人员名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一个季度或近期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B、投入实施人员专业必须为测绘类或土地管理类相关专业(以其 “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载明专业为准),参与投标时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C、项目开展后若要更换实施人员的,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同时替换的人员资质不低于被替换的人员,替换人数不超过2人。 (3)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现场核实实施人员身份,若发现与投标及报备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其服务并要求更换实施人员,若出现上诉问题累计达3次的,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终止服务合同。 ★4、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5、本项目投标时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两份方案以供评审。 (1)技术方案,内容包括本项目工作内容、作业要求、工作流程等。 (2)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本项目实施人员安排及施工进度安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