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书
总则及须知
1、总则:
1.1 本磋商文件所列服务的要求,采购人对其准确性拥有解释权。
1.2 供应商应准确理解磋商文件。
1.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认真填写磋商文件,详细提供以下买方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供评审。供应商列出详细的概况,并提供所供服务(货物)的技术要求与买方要求的差异。如果不列出差异,则等于声明供货完全符合买方项目需求中提出的要求。
1.4 本次采购范围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
1.5 供应商在提供磋商方案时必须首先考虑满足项目需求的磋商方案。
1.6 供应商的方案、声明(价格折扣或其它声明)都必须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标明。
2、技术文件及总体要求:
2.1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
2.2 供应商应提供所供服务(货物)的服务大纲。
2.3 技术总体要求:
2.3.1服务过程中所用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2.3.2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磋商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天津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作为体育彩票销售机构,负责天津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为强化责任为先,公益、公信为核心的品牌形象建设,更好地筹集公益金,计划通过多种形式的户外广告投放,提升天津体彩公益品牌形象,引导天津彩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 采购项目预(概)算是否已落实
是。
(三) 采购项目预(概)算
总预(概)算:262.5万元
包1预(概)算:140万元
包2预(概)算:122.5万元
(四)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 分类编码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概)算 |
1 |
1 |
户外广告宣传服务1 |
C23150000 |
项 |
1 |
140万元 |
2 |
2 |
户外广告宣传服务2 |
C23150000 |
项 |
1 |
122.5万元 |
(五)技术商务要求
1.包1
(1) 技术要求
按照采购人公益、品牌和责任彩票宣传需求进行各种形式的户外广告投放,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天津广播电视塔投放灯光秀广告,服务期内不少于1次,每次投放不低于1小时,独家播放采购人指定内容;
2) 在天津奥林匹克体育场、游泳跳水馆和天津体育馆三个场馆投放灯光秀广告,服务期内不少于2次,每次播放不少于1小时,独家播放采购人指定内容;
3) 围绕天津地标建筑物进行无人机灯光秀表演,服务期内不少于1次,参与表演的无人机不少于800架,表演时间不低于10分钟,独家播放采购人指定内容,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进行无人机队形设计和编程,并按要求完成场地和飞行报备手续等;
4) 在天津市内六区海河沿岸繁华路段建筑物投放楼体灯光秀广告,服务期内不少于4次,每次播放采购人指定内容时间合计不少于15分钟;
5) 在滨海新区海河两岸建筑群投放“滨城夜”灯光秀广告,服务期内不少于1次,期间播放采购人指定内容时间合计不少于150秒;
6)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制作符合播放标准的灯光秀广告视频或图片文件,并在每次投放期后三日内提供监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须注明监播日期、时间、监播人等信息。
(2) 商务要求
1) 服务周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协调广告排期,具体时间安排以双方排期单为准。
2) 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能够保证提供至少5人服务团队参与天津体彩中心合作项目的策划、实施,需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明确服务团队职责分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调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3) 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A.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广告媒体发布费、广告设计制作费、手续报批、保险、税费等该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B. 2024年5月底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024年11月底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广告投放完成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广告完整监测报告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
C. 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 验收标准
A. 供应商须在每次投放期后三日内提供监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
B. 监播材料须注明监播日期、时间、监播人等信息。
5) 违约责任
A. 广告投放期间,如因为政策、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广告停止或中断发布,成交供应商须顺延发布时间,顺延发布具体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B.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广告终止投放,广告投放次数不足的,双方协商一致,用同等效果的广告进行替换;
C. 广告上刊及发布期间,如因本项目投放的广告出现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D.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广告设计过程中使用的素材(采购人提供的素材除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此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E. 如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要求提供监播材料,在采购人送达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仍未能补全监播材料,每缺少一天监播材料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
(3)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A.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B. 须提供2022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C. 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D.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E.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G. 以上6条所涉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予以否决。
2) 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包2
(1) 技术要求
1) 服务期内,在本市繁华路段投放大牌广告:
A. *广告位置:和平区、河西区繁华路段楼宇外立面广告,根据责任彩票宣传要求,在普通中小学、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不在本次投放范围内;
B. 投放周期:投放期不少于4周,供应商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上刊;
C. *广告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D. 广告形式:户外固定画面广告;
E. 亮灯时长:每天不少于3小时。
2) 服务期内,在市区通往天津团泊体育中心的路段投放大牌广告:
A. *广告位置:团泊大道和津涞公路沿线,根据责任彩票宣传要求,在普通中小学、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不在本次投放范围内;;
B. 投放周期:投放期自首个广告画面上刊起不少于1年,供应商负责两次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和上刊;
C. 广告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D. 广告形式:户外固定画面广告。
3) 服务期内,在本市繁华路段投放两块楼宇LED广告:
A. *广告位置:和平区、河西区繁华路段楼宇LED广告,根据责任彩票宣传要求,在普通中小学、特殊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不在本次投放范围内;
B. 投放周期:每块屏投放期不少于12周,可分次实施投放,供应商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图片、视频、3D动画等)、制作和上刊;
C. 播放频率:每段广告不低于15秒,投放日每天循环播放不少于120次;
D. *屏幕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E. 屏幕亮度:不低于5000cd/平方米;
F. 亮屏时长:投放日每天不低于12小时。
4) 广告监控要求:
A. 供应商须在每次广告(含换稿)投放期首日、中期和投放最后一日提供监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
B. 监播材料须注明监播日期、时间、监播人等信息。
C. LED广告监播覆盖率不低于投放总次数的8%,以实际投放清单为准。
5) 广告维护要求:
供应商须对广告进行日常维护,如有损坏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维护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供应商调换媒体资源,双方协商解决。
(2) 商务要求
1) 服务周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若所有广告项目提前投放完毕,则合同自动终止,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需求协调广告排期,具体时间安排以双方排期单为准。
2) 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能够保证提供至少5人服务团队参与天津体彩中心合作项目的策划、实施,需指定项目负责人并明确服务团队职责分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调换不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
3) 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A.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广告媒体发布费、广告设计制作费、手续报批、保险、税费、维护费等该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
B. 2024年5月底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024年11月底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剩余金额,广告投放完成且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广告完整监测报告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
C. 成交供应商须在每次付款前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 验收标准
A. 供应商须在每次广告(含换稿)投放期首日、中期和投放最后一日提供监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
B. 监播材料须注明监播日期、时间、监播人等信息。
C. LED广告监播覆盖率不低于投放总次数的8%,以实际投放清单为准。
5) 违约责任
A. 广告投放期间,如因为政策、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广告停止或中断发布,成交供应商须顺延发布时间,顺延发布具体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B.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广告终止投放,广告投放次数不足的,双方协商一致,用同等效果的广告进行替换;
C. 广告上刊及发布期间,如因本项目投放的广告出现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D.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广告设计过程中使用的素材(采购人提供的素材除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因此发生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
E. 如成交供应商须未能按要求提供监播材料,在采购人送达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仍未能补全监播材料,每缺少一天监播材料采购人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
(3) 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A.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需出具其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项目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授权范围认定。
B. 须提供2022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C. 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D.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E. 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G. 以上6条所涉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将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予以否决。
2) 应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