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对临山镇行政区域内的约20万m2的绿化植被进行绿化日常养护。绿化日常养护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承包商原因的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绿地保洁、白色及零星垃圾收集、零星垃圾清运等。
二、执行的法规和质量标准
(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00号令)
(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3)《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浙江省政府令第206号)
(4)《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公告第38号)
(5)《宁波市居住区绿化管理办法》(甬城管法(2006)1号)
(6)《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DB3302/T 1016—2010]
(7)《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8)《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甬城管法〔2004〕157号)
(9)《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10)《宁波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程》
(11)《余姚园林管理处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三、养护考评标准
绿化养护管理考评根据《宁波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制定《余姚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每季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拨付养护费。(采购人有变更考核、付费的方式、方法、标准的权利,若有变更调整,则按最新发布的执行)
(1)季度考核总分在95分(含)以上,全额拨付季度养护经费。
(2)季度考核总分在95-90分(含)的,每下降1分,扣2000元,依次类推。
(3)季度考核总分在90-85分(含)的,在已扣10000元的基础上,每下降1分,扣3000元,依次类推。
(4)季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下的,扣除该季度养护经费。
考核分数有小数点的,以其整数作为考核拨款依据。
绿地养护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扣分加倍:
(1)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2)一个月内连续发现相似问题的。
(3)市民意见多,新闻媒体反面报道的。
(4)对养护管理者随意迁移、砍伐和破坏绿地内任何苗木的行为,将按照《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规实施处罚。
四、养护考评实施细则
项目 |
考核标准 |
考核评分办法 |
标准分 |
平时分 |
1.植物养护 |
1.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枯枝 |
树冠不完整扣0.1分/株;病虫枝、枯枝、死杈、徒长枝扣0.1分/株;内膛过密、通风透光不良扣0.1分/株;树支架、草绳缠绕不规范,扣0.5分/株;叶色、叶形不正常(黄叶、焦叶、卷叶、落叶)扣0.5分/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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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下绿地无杂草,树冠无悬挂物,树干无钉子、铁丝、晾晒等绑缚物,发现一处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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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绿篱、色块整齐形态完美,控制高度适宜无破残,徒长枝在10cm以下,无残株、死株 |
绿篱、色块不整齐扣0.1分/m2;有破残、缺株、死株,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植的,扣0.3分/m2;绿篱、色块未及时修剪,有明显窜枝的,扣0.2分/m2 ;色块、绿篱高度过高,影响交通视线的,每处扣0.5分;绿带内有明显的杂草,扣0.5分/m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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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绿化、水生植物内容残缺、杂乱扣0.2分/处;最佳观赏期后未及时修剪、归整,扣0.2分/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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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地被植物长势茂盛,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裸地,积水,嵌草砖内草坪全覆盖 |
明显高度杂草扣0.2分/m2;生长不良、枯黄、缺水0.1分/m2;嵌草砖裸地扣0.5分/m2;草坪枯死、泥土明显裸露,杂草丛生且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扣0.2分/处;大面积死亡的扣1-3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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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
明显病虫害乔灌木扣0.2分/株,绿篱、色块、草坪扣0.1分/m2,病虫害多发季节,未及时喷药预防0.5分/次;用药配比不正确、操作不规范,扣1分/处;发生药害事故,扣5分/次。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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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景观效果 |
2.1老树保存率98%以上,补植及时,成活率在95%以上,无死株 |
老树死亡减少1株扣0.5分,发现乔木死树1株扣0.5分,灌木死1株扣0.2分,未及时补种一棵扣0.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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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无植物倒伏,无景点破坏 |
植物倒伏扣0.1分/株,植物造景破坏扣0.5分/处,杂草扣0.1分/处。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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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造型植物保持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在10cm以下 |
每株残缺面>10%扣0.1分,>20%扣0.2分,每株徒长枝超过5枝扣0.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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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肥水标准 |
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乔灌木每株、绿篱、草坪每平方米扣0.1分;未按标准施肥、灌溉的,每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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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绿地监管 |
对占绿毁绿现象、破坏绿化景观行为不及时劝阻或上报的,扣0.2分/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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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账记录及其他 |
按月报送绿化养护计划,每周2次签到反映绿化养护实况,做好督办单回复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督办工作 |
未按时上报绿化养护计划1次扣1分,未签到1次扣0.5分,督办单未回复1次扣0.5分,未按时或拒绝完成督办工作1次扣5分;重大活动保障不力,突发事件处理不当,扣2分/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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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各平台、市民来电派件,如因工作推诿、拖拉造成案件退单或红灯或重复出现整改通知单,每次扣2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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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管理 |
养护人员到位,管理人员联系到位 |
发现养护范围内养护人员不到位,每处扣1分,管理人员联系不到位每次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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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组成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供应商须具备类似的从业经验及案例。
六、其他要求
应急响应时间:出现临时性突发事件、临时指令性任务时,接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6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一般响应时间:接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12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