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及商务要求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一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价(元) |
桃源路街道养老中心、桃源路街道智慧养老中心、江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委托运营服务 |
三年(从正式运营之日起计算) |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给予相应补贴 |
二、项目概况:
(一)总体要求:围绕老年人需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桃源街道的覆盖, 积极构建有特色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着力提高辖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专业团队的运营管理和社会资源的加盟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智慧养老系统实现居家养老互联网+管理、+互助、+服务平台,进一步实现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智能管家服务,推进”时间银行“互助式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24小时健康状况检测管理,线上呼叫派单、线下专业团队接单服务,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二)承接花山区桃源街道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江东)运营工作。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场所,一楼30平方米,主要安排助餐站点;二楼200平方米,主要为各类老年活动场所,开展公益活动,与街道老年大学共用。租金依据当年度市场评估价,按年收取。考虑前期投资和运营成本,租金按两免一减半收取。
(三)项目要求:
1、采购人提供符合服务项目规定标准所需的服务场所(以交付清单为准)。成交供应商负责场所装修及运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以及辅助租赁,要具备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入户服务、保健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多种功能。
2、成交供应商按照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备配备标准》,结合服务要求,成交人进行场所改造提升(装修),设置功能室和配备养老设施设备,所需资金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场所改造需符合安全要求,不能造成安全隐患;
3、智慧养老平台系统软件
服务供应商研发使用智慧养老系统软件,线上线下服务“互联、互通“,完善运营服务系统,实现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并自行拟定该项服务方案。
4、智能化设施及设备配置
服务供应商需借具备智能化的服务手段,通过利用先进的成熟的智能设备作为服务手段, 实现政府监管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居家上门服务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助餐、助洁等服务。服务商应提供该类设施设备的配置方案。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原则上免收费,成交供应商从事的经营性便民利民服务,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同类营利服务的普遍水平,经营性服务所得利润,应作为机构运营及公共服务项目拓展所需经费的来源,成交供应商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机构开展运营收费服务项目,须经县区民政主管部门同意。
成交供应商提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休闲娱乐、图书阅览、知识讲座、聊天谈心、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类项目以及健身、康复器材设备使用等不得收取费用;为老年人提供的日托、就餐、送餐、家政等服务,可根据服务成本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收费服务项目实行“三定”(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三公开”(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并报区县民政部门。
以下功能配置是采购人要求的最基本的功能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减少,供应商可根据自己服务特色、服务方案自行增加服务功能,但新增服务功能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对外开放、实施。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机构一般应设置以下服务项目:
1、助餐服务: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午餐、晚餐(配、送餐)集中配餐服务。
2、助浴服务:在条件适合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助浴室,配置相应的助浴设施, 为辖区老人提供助浴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助浴服务。
3、助乐服务:提供麻将、扑克牌、象棋、旅游、影视欣赏、集体生日、兴趣活动、知识讲座、学习培训、歌舞、书画、图书、上网阅览等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助乐活动。
4、助医服务:为老人提供血压、血糖、血氧、体温等健康数据监测,同时提供上门服务; 提供按摩、推拿、艾炎、拔罐、足疗等理疗养身服务;提供陪同就医、代购代取药品等。
5、康复护理服务:为辖区内有需要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信息,并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等服务。通过利用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开展健康监测服务,实现健康档案动态管理。
6、其他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者服务、义工服务和邻里、老年人互助服务。
7、社区便民服务:整合当地服务加盟商,在中心开展理发、修脚、按摩、修锁、修鞋、衣服缝补等服务。
8、重点人群服务:对60岁以上重点空巢独居老人,须每日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不上须上门看望。(具体名单山社区提供)
9、特色服务的开发: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向周边老年人开展的居家上门服务, 包括居家照料、自理老人陪护、半失能老人陪护、失能老人陪护、代购物、家政服务等。
10、服务形式可采取上门服务和日托服务。
11、实行服务”三定”、 “三公开”,即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并报民政部门备案。
(二)智慧养老
1、供应商负责线上与线下服务的联合;
2、智慧养老日常维护及运营管理,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的跟踪及监管,对老人档案、服务商档案、服务工单及区域养老资源信息动态管理,为养老服务运营提供数据支撑,并保障数据安全;
3、系统老人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
4、向有需要的老人介绍养老服务政策、资源、服务信息,提供家庭护理知识讲座及技能培训、老年辅具用品展示及推介、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等;
5、拥有养老服务APP、线上商城等。
四、服务团队
供应商配备本项目服务人员,任何来历不明或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均不得参与本项目且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供应商必须对此项要求严格把关,并对违反该项要求所可能出现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配置。
主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最低配置标准如下: 项目负责人:1人,负责管理整个项目的管理。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1人,有相关经验者。康复师(士):1人,持证,负责康复服务。
医师:1人,持证,负责理疗服务。
社工:2人,持证,2年以上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经验。护士:3人,持证,负责老人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
五、项目总体目标
围绕老年人需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桃源街道的覆盖,积极构建有特色的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着力提高辖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专业团队的运营管理和社会资源的加盟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智慧养老系统实现居家养老互联网+管理、+互助、+服务平台,进一步实现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智能管家服务,推进”时间银行“互助式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24小时健康状况检测管理,线上呼叫派单、线下专业团队接单服务,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六、考核监管
(一)考核
运营考核:联合民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于运营情况进行考核;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期限为3年,考核审计合格后,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给予相应补贴;如考核不合格将停发相关补贴。
(二)退出机制
1、采购人将在每季度通过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进行满意度调查,若供应商季度服务满意度达不到80%,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服务机构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供应商未能完全响应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并未按照响应文件及合同条款提供服务的,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等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3、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安 全管理重大疏忽、服务及价格弄虚作假、对服务对象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4、供应商在上级部门相关考核中连续两次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出该服务项目。
供应商因上述原因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相关规定被采购人责令退出的,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履行情况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
成交供应商的企业注册地或社会组织注册地为非马鞍山地区的,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在马鞍山市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注册地为马鞍山市),否则,采购人将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要求供应商退出服务场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服务本项目所购置的相关设备设施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费用。可移动的资产,成交供应商可以自行带走,不可移动的资产(如装饰装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破坏并保持完好的无偿移交给采购人。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运营管理费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