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专项行动,2020 年 09 月 01 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下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市级政府负责对摸排数据或成果质量进行监督和审核,对县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成果质量进行把控和成果检查等相关工作。昌邑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关于继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函》(鲁自然资执法函【2020】25 号)工作要求,昌邑市需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采购项目。
二、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 2013 年以来昌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昌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为分步整治、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奠定基础,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三、服务内容
1、服务内容
明确摸排范围和内容,摸清 2013 年以来昌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况,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情况,处罚情况等,建立全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2、摸排范围、类型
(一)摸排范围
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区范围内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 2013 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已依法取得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审批的宅基地上建设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含之前依法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且未扩建违法占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临时用地手续且尚未到期的临时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设施农业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要求或《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20]1 号)规定兴建的种植业、养殖业房屋,以及已经纳入全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房屋,不纳入本次摸排统计范围。
耕地和用地手续的认定,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协调机制办发[2020]1 号)为准。
(二)摸排类型
一是住宅类。对农村宅基地类住宅,以宗为单元开展摸排,并认定房屋是否符合当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条件”。对单元楼式的多户住宅,以项目为单元开展摸排。摸清房屋类型、建设和使用情况、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住宅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以项目为单元,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三是工矿、仓储、商服、旅游等产业类。以项目为单位,摸清该类房屋用途、建设主体、建设依据、土地违法和处罚情况等,最终形成产业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
四、服务期限
2021 年 5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在安卓系统外业端安装核查
APP,为确保工作进度,需供应商配备安卓设备 21 台(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考虑),用于外业核查和内业分析。
具体参数如下:
屏幕:8.4 英寸,2560x1600 IPS 屏,359PPI 触摸屏:电容十点触控
机身:64GB/128GB 内存:4GB LPDDR4x
扩展:microSD(最高支持到 512GB)
感应器:环境光检测,陀螺仪,重力加速度,指南针,霍尔感应器
2、为了按上级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的上传数据,供应商需至少投入内外业技术人员 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