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范围:医药高新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
二、项目工作内容:
1、核查工业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包括废水污水排放来源、指标、总量等信息;
2、核查工业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情况,统一制作雨污水管网图公示牌;
3、核查工业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污染防治设施落实及运行情况;
4、核查工业企业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含清下水)监测达标情况;
5、核查工业企业各类排污口标识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制作各类排污口标识牌。
根据以上核查出的问题,督促并指导工业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做好复核工作。告知所有污水排放工业企业到住建部门办理排水许可证,租赁厂房的集中办理。对发现有偷排等违法行为或整改进度较慢,统一移交分局。
三、交货时间、付款方式
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2021年9月底前完成核查并提交工作成果,2021年11月底前配合采购人完成现场复核。
2、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成交金额的10%;提交工作成果通过现场复核,支付合同成交金额的90%。
四、相关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相关资质被撤销后不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资质能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不得借助采购人的影响力向相关企业推销产品,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做好保密工作, 不得随意外泄工业企业信息或违法行为等,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需制定健全的安全制度以及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以保证人员作业期间的人身安全。人员作业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周期或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同时有权行使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以每迟延一天,按合同价格0.2%计算,直至提供服务完成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6、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中标供应商排查涉水工业企业问题清单与实际不一致,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赔偿同时有权行使其他补救方法,涉水工业企业问题清单与实际每少一家,按合同价格1%计算。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50%。一旦达到赔偿的最高限额,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五、 排污口标识牌设置要求
1、标志牌颜色
排口的标志牌底色为绿色,色号为PANTONE 7482C;字体是白色,色号为专色。
2、标志牌规格
标志牌规格分为立式固定式(双面)和平面固定式,根据排口所在现场环境等具体情况,选用立式固定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3、标志牌制作要求
标志牌外形尺寸700 mm×500 mm,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2 m。标志牌采用3 mm厚铝板,立柱采用DN100*3 mm镀锌钢管,表面采用反光贴膜,标志牌的端面及立柱需经过防腐处理。标志牌上所有字体均采用白色反光膜雕刻,标题排口类别字体为汉语大黑,实际尺寸为宽42.7mm×高41.7mm ,其余字体为汉语中黑,实际尺寸为宽26.7mm×高24.7mm。二维码尺寸为宽8.5cm×高8.5 cm, 白色反光膜丝印。




六、高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图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