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1.紧密结合达州市相关规划,将动车所建设融入城市规划
紧密结合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结合达州南站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两个层次,四个维度”的动车所选址方案,既与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相协调,又与城市干道预留发展条件。
2.积极推动高铁货运战略实施,融合高铁物流基地布局
积极推动习总书记“高铁货运”战略实施,加强动车所、高铁物流基地集中化、节约化布置,动车所设计方案充分融合高铁物流基地布局,提升达州市高铁物流节点定位,为达州打造国家物流枢纽提供支撑。
3.充分对比,科学论证,明确动车所选址方案
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高铁货运等因素提出动车所选址方案,充分对比各方案特点及工程投资,科学论证,明确动车所选址推荐方案。
4.梳理建设时序,明确工程概算,推动分期实施
结合成达万高铁、渝西高铁建设工期,同步梳理近期存车场、远期动车所建设时序,科学合理计算各时序工程概算,推动动车所分期实施。
(二)主要研究内容
结合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与建设(城市干道、新机场)、高铁物流基地规划,科学规划动车所设计方案及合理规划动车所分期建设,充分对比各设计方案特点,明确推荐方案及工程投资。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七章:
第一章 概述
合理确定规划范围及规划年度,科学预测达州南站旅客运量,全面论述达州南动车所建设必要性,深入分析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达州铁路枢纽总图规划及达州市高铁物流发展规划,明确动车所规划方案。
第二章 区域路网概况
充分调研川东北区域路网现状,明确区域路网构成及既有铁路技术标准和运营概况,计算达州铁路枢纽主要区间行车量及能力情况,梳理枢纽运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入分析《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成渝城市群铁路网规划》、《川东北经济区铁路网规划》及铁路总公司《全路动车段(所)布局中长期规划》,形成规划年度相关路网构成及关于动车段(所)布局规划方案。
第三章 经济与运量需求分析及预测
深入调研达州市人口、社会发展、工农业发展、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等情况,梳理分析达州市社会经济特征,综合考虑达州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科学合理地预测达州枢纽客运量及客车交流量。
第四章 建设必要性研究
达州市位于成渝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是四川省东出北上的综合交通枢纽,是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从国家相关政策及达州市城市定位分析达州枢纽动车所建设必要性;从达州枢纽至成都、重庆、西安等省会城市旅客发送量及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分析达州枢纽动车所建设必要性;从达州市周边相邻动车运用设施及能力利用情况,分析达州枢纽动车所建设必要性。
概述达州枢纽地理位置及自然特征,梳理枢纽既有铁路概况,结合成达万铁路、渝西高铁引入,形成达州铁路枢纽总图方案。
综合考虑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城市干道、新机场)及高铁物流基地规划,结合成达万铁路达州南站初步设计方案,开展“两个层次,四个维度”的选址方案研究,并科学论证近、远期动车所平面布置方案,充分对比各方案特点。
合理计算达州南动车所的主要工程数量及方案预估算,全方位对比各方案特点,明确推荐方案。
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列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采购要求 |
1 |
交货时间/工期要求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2 |
履约、验收要求与标准 |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3 |
款项支付方式、进度 |
成果提交且验收合格后按财政资金审批程序批准后支付。 |
4 |
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
按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 |
5 |
其他 |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成果提交:电子档1份,纸质版20套。 |
注:1、本项目中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中如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用“#”号标示 。
3、本项目中如有核心产品,用“△”号标示
4、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其他的为“一般指标”。
5、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6、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
|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9.四川天府银行 |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11.成都银行 |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