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6.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
7. 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其他供应商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具有产品专利的供应商应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品的专利在本项目竞标过程中被侵权问题提出异议。
8. 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征地拆迁信息管理系统 |
1项 |
(一)项目需求说明 1、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采用先进的、规范的、科学的管理方式,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国有土地收回与房屋征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推进管理规范化进程。 建成后的管理系统实现包括基本信息建档维护、业务审核审批等业务流程的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管理,全面实现国有农用地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管理的信息化。 征地拆迁信息管理系统整体设计架构要求: ▲全面性,系统架构完整,能支撑所有业务的开发实施、集成并满足业务需求; ▲串联性,土地被征收人和房屋被征收人之间信息串联并生成相关串联后的数据信息,例如:合同及协议。 ▲前瞻性,能够适应国有农用地收回及房屋征收管理未来变化和调整的需要,符合大数据要求; ▲实用性,项目的建设面向未来,技术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但同时也坚持了实用的原则。在满足性能价格比的前提下,坚持选用符合标准的、先进成熟和稳定的产品和开发平台,构建一个切合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系统;界面友好,易学、易用、易管理,系统界面按照用户流程设计,界面美观。完全基于浏览器界面,简洁易用,不需要进行特殊的使用培训。代码整洁,注释简单明了易懂; ▲稳定性,系统在使用时安全稳定,系统故障发生概率低; ▲灵活性,架构的重点在于描述系统之间的边界及相互关系,保证系统之间的耦合松紧适度; ▲扩展性,可被他人二次开发,要利于、方便后期扩展新的应用,整合实现更多的业务功能; ▲安全性,辨识系统中的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其危险性最小,使系统在规定的性能、时间和成本范围内达到最佳的安全程度。整个过程严格遵从CMM质量控制。 ▲系统采用B/S架构系统遵循J2EE标准,支持跨平台、跨应用的移植。系统结构以J2EE/EJB作为服务框架,在技术上采用基于组件的多层分布式架构,产品组件化程度高,大量的应用逻辑都封装在组件之中。系统整体架构设计从房屋征收信息系统业务出发,把握各业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按照不同业务的特点和信息技术的特点,遵循规范、科学、通用、实用、安全、易用等要求,统筹规划总体的应用架构,并通过管理与技术的双重手段,达到资源共享、软件技术重用、可管理、可维护等目的。
2、项目建设构成 系统功能模块包括:土地征收管理模块,房屋征收管理模块,报表查询模块,法律法规库模块,信访及涉法涉诉管理模块,绩效考评管理模块,图幅信息管理模块,后台管理模块。 3、征地拆迁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1)土地征收管理模块实现对项目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过程的业务数据进行管理,记录收回土地面积等信息数据和补偿信息,生成补偿协议书,业务进行审批,征收户签领,土地移交数据管理等。 (2)房屋征收管理模块实现项目房屋征收拆迁的业务数据管理。记录征收房屋面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等信息数据,选择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数据,生成补偿协议,业务进行审批,记录旧房拆除情况,拆除后土地移交结算情况。 (3)统计查询管理模块实现查询征收项目的进展情况,查询征收项目完成的数据,查询征收项目的补偿安置数据。 (4)法律法规库模块实现涉及征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的录入,和管理功能,并为征收拆迁业务提供补偿标准,还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5)涉访涉诉管理模块实现记录征收项目中遇到的纠纷诉讼情况。 (6)绩效考评管理模块实现征收项目中督促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并进行项目绩效考评。 (7)图幅信息管理模块实现征收业务中使用到和采集到的图符信息进行归类,按项目进行归档保存,并能随时查看。 (8)后台管理模块,应对业务需求建立所需后台管理功能,基本后台功能为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菜单管理和系统日志。通过权限设置可以直观的看到在该权限下的所有功能,可批量添加用户和权限以及角色。 4、维护 日常维护应考虑访问量、网络安全等因素对数据库服务器和Web服务器的影响。通过部署防火墙、升级系统补丁、定期备份和不断更新病毒定义等手段保证服务器的安全和稳定,有效减少系统故障发生概率。系统因故障无法使用时间全年不得超过5小时。 (二)具体参数及性能要求 1、土地征收管理模块 主要功能分为项目土地征收基本信息、土地信息管理、土地内分管理、协议书管理、迁坟迁庙管理、审批管理、资产评估管理、土地清表管理、结算移交管理。 2、房屋征收管理模块 主要包括功能:项目房屋征收基本信息、入户调查管理、测绘管理、分类分户评估管理、协议书管理、审批管理、安置信息管理、旧房信息管理、土地清表管理(房屋拆除管理)、结算移交管理。 3、统计查询管理模块 主要功能包括:缺征地信息查询、项目进展查询、户主及家庭成员安置查询、货币补偿安置情况、安置信息查询、安置房屋查询、地块信息查询、车位查询、铺面信息查询、铺面信息查询,各类自定义报表查询。 4、法律法规库 主要功能分为:法律法规录入、政策文件录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管理、相关文件查询。 5、信访及涉访涉诉管理模块 主要功能包括:信访管理、复议,诉讼。 6、绩效考评管理模块 主要功能包括:考核对象管理、考核任务管理、项目跟踪预警、项目督办管理、项目KPI指标、项目绩效考评。 7、图幅信息管理 主要功能包括:航测图管理、地形图管理、地籍图管理。 8、后台管理 主要功能: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菜单管理、系统日志管理。 |
2 |
系统终端输出设备 |
1台 |
▲1、机架式、2U结构服务器 ▲2、Windows 系列操作系统 ▲3、CPU: ≥2CPU 8核16线程 ▲4、内存:≥32GB DDR4 ▲5、硬盘:≥3.6TB ▲6、网口:≥2 个 1GbE 端口 + 1 个专用 1GbE 管理端口(标配) |
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二、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个工作日内交付。 ▲三、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武鸣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付方式:现场交货。 ▲五、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相关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提供现场使用、维护培训。 2、成交供应商应自系统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免费维护,因系统软件本身存在缺陷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修复。 3、服务期内采购人因业务开展产生新的需求导致系统模块改变(指功能说明书中已经定义,但因采购人业务差异引起的功能、流程的优化完善改造需求),在不改变原数据库设计的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对模块进行修改或者增加新的模块功能,双方将按照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商定二次技术服务维护费用。 4、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指定专人作为系统软件的技术支持、服务,对采购人系统的服务分为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两种。现场服务形式主要适用于大的系统改版升级、重大系统变更、重大系统事故等远程技术服务无法解决的系统问题,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为 24 小时(节假日为48小时);远程技术服务的形式主要有拨号远程协助、电话、e-Mail等,响应时间为2小时。若远程技术服务未能有效解决系统故障,成交供应商应在 24 小时(节假日为48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并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 5、成交供应商将制定客户技术支持服务记录表,对每次技术服务做记录,并形成文档,定期向采购人提供。 项目验收后,在合同期内能够继续支持项目的优化和调整,指定专人对采购人系统进行远程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六、竞标报价 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产品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2、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4、代理服务费。 ▲七、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向采购人提供正规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八、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成交项目,并保证针对本项目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 ▲九、验收方法及方案 1.服务内容应与采购合同一致,交付服务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技术或资料、交付清单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成果自查及整改,并经采购人确认。服务符合要求,才作为最终验收。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3、其他验收要求按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十、验收条件及标准:按国家、行业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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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授权及其他资信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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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无。 二、供应商应的响应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需求及评分办法的技术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工作计划与进度、其他相关服务要求及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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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整体产品,不含设备内部主要部件)参与竞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竞标的做无效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