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慈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服务招标项目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05200000156361 发布时间:2021-05-20 文档页数:51页 所需下载券:10
慈溪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概算审核的管理,提高概算审核的质量,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概算审核机构,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概算进行审核,以合理控制项目投资额度。

二、招标要求:

1、概算审核主要任务:

供应商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按委托要求对概算进行审核,其主要任务包括:

1概算编制单位及概算编制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编制资格;

2)投资规模、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

3)概算采用的各种编制依据如定额、指标、价格、取费标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

4)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单项工程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分项工程概算表等是否完整,是否达到有关规定的深度要求;

5)工程量计算是否与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及其规则等相符合;

6)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2、供应商应按照委托约定的时间完成概算审核,出具《概算审核报告》报采购人。《概算审核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审核依据,应列出概算审核的主要依据清单;

3)概算调整情况说明,应从材料单价、工程数量、定额运用、取费标准和费率取用、各组成部分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五个方面对具体的审查调整情况进行叙述;

4)审核结论概述概算审核时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原因,说明项目原编制总概算、审核后总概算,审核增减总额、增减比例等内容,并附上概算审核对照表;

5)需说明的其他相关情况;

6)概算审核人员签名及资格章

3、概算审核时限:

供应商原则应在如下时间内完成项目概算审核:

(1)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万元以下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出具《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概算审核联系单》后4个工作日内提供概算审核稿;

(2)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出具《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概算审核联系单》后6个工作日内提供概算审核初稿;

(3)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5000万元及以上的,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出具《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概算审核联系单》后8个工作日内提供概算审核初稿。

供应商应在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概算审核最终稿。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说明情况,并须经采购人同意。

4、供应商在概算审核过程中,发现需由项目建设单位或概算编制单位补充、完善或澄清有关内容的,相应沟通衔接工作应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5、审核质量:

供应商在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私自接受建设、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建设单位的不当行为,供应商应建议建设单位纠正,并向采购人报告。供应商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要求,并对审核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供应商应确保项目审核工作质量,按约定时间完成审核工作。项目审核完成后,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项目要求的审核报告份数。

供应商出具的审核报告只能提供给采购人,不得自行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供应商擅自对外提供审核报告的,采购人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内暂停委托审核业务;供应商提供虚假审核报告的,自发现之日起合同期内暂停委托审核业务。

在项目审核过程中,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遇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要求供应商项目审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工作沟通配合、项目委托的,项目审核人员须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采购人约定的地点,若供应商达不到以上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停止委托审核业务。

6、已完成的概算审核项目如后续非协审单位原因需要调整概算的,仍由原协审单位负责概算调整工作。调整概算协审服务费计取原则:以上报调整概算工程费用与原批复的概算工程费用之差绝对值为计费基数根据概算审核付费标准结合入围中标下浮率计算后由采购人另行支付。

供应商应安排投标文件中的审核组成员实施项目审核,在接到采购人委托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整填报并递交回执单。回执单中审核组各专业成员必须实际到位。

三、分配方式

第一名:当年度实际委托项目的40%,第二名:当年度实际委托项目的32%,第三名:当年度实际委托项目的28%,调整幅度±5%以内。若只有二名的,则第一名:当年度实际委托项目的60%,第二名:当年度实际委托项目的40%,调整幅度±5%以内。

四、考核办法

协审项目质量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得分≥80分视为考核合格。服务过程中,协审单位得分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一)协审力量。主要包括参与概算协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等,项目协审人员须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配备相一致,如不一致,以上情况每发现一次扣5分。

(二)协审内部管理。协审从业人员应熟悉概算协审相关流程、时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协审单位项目联系人因未培训或未告知的,导致项目协审时效、协审规程不符合规定的,除单项扣分外,此项每出现一次扣2分。

(三)协审质量及效益。

1、协审单位应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协审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及执业规范要求,并对概算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控制度,完整履行协审方案制定、市场询价、分级复核等协审程序;应保存完善全部工作底稿,工作底稿是监督考核协审单位概算协审工作的重要依据。上述情况日常检查每出现问题一次扣3分,情况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视情扣分。

2、建设单位复核协审单位初稿或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错误,经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实为协审单位差错的,上述情况日常检查每出现问题一次扣3分,情况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视情扣分。

3、定额套用错误(按错套定额个数计)3个(含)以下不扣分,3个以上部分每个扣0.5分;品牌档次不对应未提出的每项扣1分;专业工程模板选用错误的,每个模板错误扣6分;单项费率计取错误的,每个扣1分;专业工程模板错误和单项费率错误两项不重复扣分,按扣分大者计算。

4、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采取项目交叉审核考核方式,即不定期选取项目,不事先告知协审单位,而将项目委托一家协审单位进行审核后再由另一家协审单位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结论若与原审核结论差异较大,且复核单位意见经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认可并反馈给原审核单位进行确认修改,原协审单位初审结论未经采纳的,每单个项目将扣除5分。

为保证公平、公正,每年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抽取一定的项目作为交叉审核项目,考核结果即时公布,并接受中介机构质疑。为鼓励概算复核相关工作,在项目概算复核工作中,复核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并经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采纳的,单个项目给予2分奖励,奖励分值可用于复核单位合同期其他审核项目扣分抵减。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