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供应商的竞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配套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 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磋商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单价(元) |
分项预算合价(元) |
一 |
本级水土保持方案录入、红线上图信息化建设 |
/ |
一、服务目的 根据南宁市青秀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开展南宁市青秀区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本级水土保持方案录入、红线上图信息化建设 1、收集2021年南宁市青秀区城区级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包括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表)、“方案特性表”、“防治责任范围图”、批复文件等资料。对项目位置进行初步定位,与遥感影像配准,按照自治区最新要求,将配准后的设计资料项目边界进行勾绘,同时将设计资料基本属性数据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V4.3.1)。按往年统计资料,以每年100项进行估算。 2、对青秀区辖区内正在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已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的项目定期进行监测报告和验收报的录入,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日期,建设单位、监测阶段性报告,验收报告及验收备案等信息。按往年统计资料,以每年250项进行估算。 (二)、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成果服务 在2021年度内,对青秀区已批复的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核查,主要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跟踪检查,可采取遥感监管、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监督检查。 跟踪检查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等内容,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按往年统计资料,青秀区在建项目以350项进行估算。 (三)、扰动图斑现场复核 利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系统APP,将设计资料成果、遥感详查及无人机调查成果数据部署到监管移动端系统,用于支撑现场监督检查的定量信息采集、调查取证、移动办公、数据实时回传等一体化服务。对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水利局下发的图斑名录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青秀区农业农村局。按以往资料统计,以每年160项进行统计。 (四)、生产建设项目日常巡查 针对南宁市青秀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现场核查违法违规项目,本年度每月巡查3天。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交流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主要了解内容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落实情况。每次巡查形成巡查简报上交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评估 对20个存在疑似不合规的在建项目和向青秀区农业农村局报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评估,出具检查评估报告等。具体工作内容为: (1)与生产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交流询问、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查看。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建设单位(业主)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后续工程设计、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开展情况;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情况。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要求,填写监督检查相关表格。 (3)对于事中事后评估中发现的水土流失严重的项目,可开展遥感或者无人机详查。 (4)向青秀区农业农村局反馈事中事后评估意见和整改要求,为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提供执法依据。 (六)、天地一体监管报告编写 对2021年度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汇总,编写监督管理报告,报告内部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分析、事中事后监督调查报告、监督监管动态相差报告、监督管理成果图等内容。 三、工作进度要求 2021年12月:完成本级水土保持方案录入、红线上图信息化建设。 2021年12月:完成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成果服务。 2021年12月:完成扰动图斑现场复核。 2021年12月:完成全年度项目日常巡查。 2021年12月: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评估。 2021年12月:完成天地一体监管报告编写。 四、质量保证要求 投标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完整的项目质量保证计划,设置专门的质量保障组,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实施过程,投标方有义务接受招标方聘请的项目专家组进行质量检查。 五、成果要求 1、报告成果:南宁市青秀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成果报告; 2、南宁市青秀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整汇编图件与表格成果 (1)整编数据表格成果; (2)南宁市青秀区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分布、扰动范围、水土保持信息专题图。 3、南宁市青秀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项目数据库。主要数据包括相关报告、成果表、成果图、卫星影像、照片等。 4、对青秀区辖区内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巡查,及时将信息报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5、对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南宁市水利局下发的图斑名录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青秀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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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000.00 |
1 |
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V4.0)数据录入 |
100 |
700.00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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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系统录入 |
250 |
500.00 |
12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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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成果服务 |
/ |
/ |
33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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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产建设项目全覆盖监督检查 |
350 |
700.00 |
2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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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报告编写 |
1 |
90000.00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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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扰动图斑现场复核 |
160 |
500.00 |
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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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日常巡查 |
12 |
9850.00 |
1182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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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事中事后评估 |
10 |
7000.00 |
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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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天地一体监管报告编写 |
1 |
90000.00 |
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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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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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2021年12月30日前。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提交服务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人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1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 无 六、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①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的价格; ②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③其他(如人员工资、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更新升级等费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2、付款方式:每季度根据服务内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3、磋商人根据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项目的工作大纲、管理制度、人员配置、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4、为了确保采购质量和维护公平的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服务)。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恶意低价的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