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采购项目概况及预算
1.项目名称: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资金,共分为 1 个标包
2.采购预算:人民币 96 万元
二、 项目建设依据
2018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 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国务院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2019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实施意见中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自 2018 年 5 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以来,试点地区按照国务院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
2019 年 9 月,自然资源部发布《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通知要求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以统一规范标准、强化成果共享为重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整合,归口成果管理,推进“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2019 年 9 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 号),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按照统一标准、联合测绘,以测带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积极培育竣工综合测绘机构,统一委托测绘机构进行竣工综合测绘,并将工程实体测量结果与联合审查的施工图进行比对,出具竣工综合测绘报告及图件。”
2019 年 11 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7 号),通知要求建立“综合测绘”机制,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各个阶段不同测绘业务进行整合,实行 “综合测绘”,“成果共享”,同时,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三个测绘验收事项合并为用地规划房产验收一个验收事项,实行“多验合一”。
三、 项目建设目标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的总体目标:打造“多测合一”的服务、监管以及成果共享平台,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
服务方面,提高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测绘服务机构、项目审批(含登记)部门的各项办事体验和工作效率;监管方面,加强对测绘市场、测绘服务机构信用、测绘作业规范、测绘成果质量等各方面的监管,实行事前备案、事中把关、事后抽查的监管模式,从而达到优化测绘市场、维护群众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打造测绘成果统一汇交、统一质检与统一共享平台,建立统一的测绘成果数据库,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不动产登记各业务部门提供格式规范、数据准确的测绘成果数据。
四、 项目建设原则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资金作为一个“多测合一”业务办理、测绘生产和“多测合一”成果数据管理与共享的综合性平台。既是工程建设单位办理业务和查询信息的窗口,又是测绘服务机构和测绘主管部门协调办理业务的平台,同时又是各业务部门调用测绘成果数据的渠道。系统用户多、使用范围广,对系统的易用性、高效性、安全性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系统的设计与建设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五、 项目建设综合分析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资金以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和共享的基本原则开展,以实现各类测绘成果互认共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为目标,以信息化手段支撑“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审核的入库及数据共享,建立统一标准的测绘数据库,为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测绘成果提供便利,同时与相关工程建设审批部门建立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提高数据利用价值。
投标人需对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建设可行性、项目建设需求、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分别进行详细地分析描述。
六、 总体设计方案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总体设计方案,包括规范体系规划、软件体系规划、硬件体系规划、数据库设计、技术路线选型、总体性能要求、系统安全设计、关键问题及解决对策等内容。
1、 规范体系规划
规范体系规划包括“多测合一”相关工作开展方案、管理办法、工作细则、技术规程、成果规范, 这些规范是“多测合一”工作开展以及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信息平台设计建设的依据,需要在“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之前完成,并进行公示。
2.软件体系规划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资金总体规划上由“多测合一” 数据处理系统开发,“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含:“多测合一”网上办事窗口、“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多测合一”成果质检系统、“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管理系统、“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系统),“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数据共享系统(包含与第三方系统的整合与对接)等内容组成。
3.硬件体系规划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建设需求,对本项目的硬件体系规划进行说明,并给出合理的硬件资源清单。
4.数据库设计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的建设需求,提供合理、详细的数据库设计方案。
5.技术路线选型
在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搭建的过程中,需从体系结构、软件产品和数据共享等方面贯彻“标准与开发”的原则,保证资源体系共享、保证系统之间具备良好的互联互通性和扩展性,最大化利用局内已有系统和软件体系资源。在技术选型方面,关于国产化替代等相关问题,需从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也需积极引入国产化品牌,携手推进关键行业数字化、国产化进程。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总体技术架构图及其描述、总体业务流程图及其描述等内容。
6.总体性能要求
6.1系统性能要求:包含系统响应时间、可靠性的要求。
l 系统响应时间要求
系统应具有快速响应的特性,用户打开界面和提交事务的平均响应时间应低于 1.5 秒。用户进行在线实时查询业务操作的数据处理时间应低于 5 秒。
l 系统可靠性要求
系统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安全可靠,保障 7×24 小时平稳运行。
若发生故障,4 小时内响应,8 小时内排除故障;若不能及时排除,需要启用备用方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6.2非功能性要求:包含系统易用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的要求。系统易用性要求
目标系统的用户界面应操作简洁、易用、灵活,风格统一易学。系统的用户帮助文档内容需编写齐备,易于用户进行软件的学习、操作使用。需充分考虑系统的易用性,所有交互系统需提供中文图形界面,符合常规视窗系统的操作模式,对于非专业技术人员,经过短期培训应可熟练地掌握整个系统的操作。
系统可维护性要求
系统中的各种功能模块参数可配置化,系统管理员在经过培训以后,可以正常运维,同时提供完备的系统管理员帮助文档。同时,系统须具有较低的维护成本。
系统可扩展性要求
系统须采用模块化设计,减少耦合度,便于后续系统的运维更新以及研发升级等。
7.系统安全设计
为提高办事效率,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信息平台需要给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以及测绘服务机构提供互联网访问端口,实现通过互联网进行业务委托、合同备案、测绘成果汇交等操作; 但是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所管理的测绘成果、项目合同等数据,又有一定的涉密防护要求,如何在方便办事和保证数据安全之间做出平衡处理,是本项目需要重点解决的技术性难题。
投标人需要根据上述要求,提供详细的系统安全设计方案,既要开通系统的互联网访问端口,又要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
8.关键问题及解决对策
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关键性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七、 具体建设内容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息平台建设资金的总体规划上由“多测 合一”生产软件开发、“多测合一”网上服务大厅、“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多测合一” 成果质检系统、“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多测合一”项目成果管理系统、“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数据共享接口(本地化业务系统对接)等内容组成。具体的建设内容清单及建设需求如下:
1.“多测合一”生产软件开发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研发“多测合一”生产软件开发。生产软件必须根据烟台市“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定制开发,能高效进行底图处理、实体构建、自动成图、自动整饰、分摊计算、并一键输出符合我市“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测绘成果数据,包括:矢量图件、测绘报告、分层分户图、入库数据等;按照烟台市“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要求组织数据结构,按照统一坐标体系、分类编码和数据标准,将多源数据格式统一整理,统一编辑整理各个阶段的测绘数据(如:大比例尺地形图、竣工验收测量成果、房产测绘成果),满足“多测合一”数据生产各环节的软件工具需要,并最终输出通用的数据交换格式;支持通过目录树组织各个测量业务的生产流程,支持根据用户实际需要、自定义增减测量业务等功能;支持自主配置成果目录结构,生产成果直接满足提交要求;支持以工程合并、协同生产等方式融合多人的生产成果,成果报告、图件支持界面化自定义配置,自动计算建筑面积、房产面积,一键输出报告等功能;支持定制相应的数据生产模板和数据转换模板,支持数据采编成图,支持根据规划许可证附图的比例尺绘制图件等功能。软件提供数据质量的检查功能,实现数据的批量的属性检查、注记检查、图形拓扑检查、数据完整性检查,数据重复性检查。该软件的功能模块要覆盖我市“多测合一”范围的全部测绘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勘测定界、竣工测量、管线测绘、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等。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数据处理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
2.“多测合一”网上服务大厅
“多测合一”网上服务大厅主要提供给工程建设单位使用,向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网上查询、网上办事的服务,具体的功能包括:测绘服务机构名录查询、办事指南查询、项目意向发布、测绘服务机构随机抽取系统、测绘业务委托、业务进度查询、测绘报告查看与确认、服务满意度反馈等。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网上服务大厅的具体设计方案。
3.“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提供给测绘服务机构使用,为测绘服务机构提供一个在线的、无纸化的“多测合一”业务办理平台,以提高测绘工作的开展效率,具体的功能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测绘业务委托受理、测绘合同备案、基础数据申请、测绘成果上传、常用资料下载等。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作业管理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
4.“多测合一”成果质检系统
“多测合一”成果质检系统用于对测绘服务机构上传的测绘成果进行质量检查,该系统的功能至少包括:目录结构完整性检查、成果报表完整性检查、表格内容一致性检查、图表一致性检查、图形拓扑及空间逻辑检查、质检报告的自动化输出、成果错漏项的自动化定位、质检方案图形化定制等。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成果质检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
5.“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
“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用于对通过质检的测绘成果数据进行电子签章,签章后的测绘成果数据应具有防篡改特征,以解决电子测绘成果在各部门共享使用时的合法性问题。电子签章系统要求支持对常规的测绘成果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dwg 图纸、doc 文档、xls 文档、pdf 文档等)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章以电子印章、水印、二维码等方式展现。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电子签章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
6.“多测合一”项目成果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项目成果管理系统主要对各“多测合一”项目汇交的测绘成果数据进行集中管理。系统需要采用“一张图”的模式进行设计,可以在一张底图上叠加显示各类测绘成果数据,提供方便快捷的数据展示、数据查找、数据下载、数据分析等功能。
系统要重点实现基础地形图数据的动态更新管理,利用“多测合一”成果数据建立起基础地形图数据的长效更新与数据共享机制,满足各工程建设项目、各业务部门对基础地形图的使用需求。具体的功能要求包括:地形图数据一张图展示(需要解决 Web 端地形图符号化显示的问题)、地形图数据入库质检、地形图数据局部动态更新、地形图数据任意范围下载、数据变迁历史对比分析等。系统要求支持 GIS 和 CAD 两种格式的地形图数据库,以分别兼容 GIS 和 DWG 两种不同格式的地形图数据文件。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测绘成果管理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
7.“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提供给测绘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用于对“多测合一”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莱州市“多测合一”工作的有序开展,系统功能需要包含但不限于:测绘合同管理、测绘服务机构名录管理、测绘服务机构信用管理、项目进度监控、项目统计分析、数据申请审核与提供等。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监督管理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并提供“多测合一” 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体系方案。
8.“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管理系统
“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管理系统提供给系统管理员使用,用来对“多测合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具体的功能包括:用户账号维护、系统权限分配、数字字典管理、质检规则定制、电子印章管理、运行日志监控、业务参数配置、数据回收站、系统流程设计、系统表单设计等。
投标人需根据以上功能需求提供“多测合一”统一运维系统的具体设计方案,并重点提供测绘成果质检规则图形化定制的设计方案。
9.“多测合一”数据共享接口
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信息平台与现有信息系统的整合与对接是“多测合一”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以及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测绘成果数据,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本系统需要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自然资源业务一体化平台、国土空间基础数据平台、市级地下管线系统、市级多测合一统一监管平台等系统的数据交换通道, 实现项目信息、测绘成果等数据的共享互通。
投标人需要根据以上要求分析需要对接的系统,并提供与各个系统的具体对接方案。
1.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达到上线试运行标准;试运行满 60 天之后方可申请验收。
2.项目组织要求
2.1投标人需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
2.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要具有“多测合一”(或者联合测绘)信息系统开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及数据建库等工作能力。
3.成果交付要求
为能够顺利地实施本项目建设、更好的配合和理解项目相关机制的建设,使招标人能够掌握系统的安装、部署、使用及维护,使不同用户能熟练软件操作和使用,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须向用户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方可组织项目验收。
l 系统交付成果包括如下交付内容:完整应用软件、软件安装包、可部署软件等。
l 投标人须严格遵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文档格式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包括:
序号 |
名称 |
1 |
实施计划 |
2 |
需求说明书 |
3 |
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
4 |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
5 |
数据库设计说明书 |
6 |
安装维护手册 |
7 |
用户手册 |
8 |
测试计划 |
9 |
测试报告 |
10 |
试运行计划 |
11 |
试运行报告 |
12 |
项目验收报告 |
13 |
项目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等 |
4.项目培训要求
4.1地点: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2时间:一般使用人员不少于 1 天,系统管理员不少于 2 天;
4.3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向采购人提供完备、全面的产品使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文件, 确保用户能够对系统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能够独立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管理员能进行源代码级维护,具体的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根据培训机构时间和具体工作安排决定。
5.项目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验收按以下要求:
5.1实现招标文件、合同和需求说明书中要求的各项功能;
5.2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文档;
5.3本项目成果安装调试完成、系统开发完毕、通过联调测试后,进入试运行阶段;
5.4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正常达到合同要求且验收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向采购人申请最终验收。
6.售后服务要求
6.1售后维护服务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中标人在项目验收后,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现场驻场维护服务,包括:使用培训、跟踪使用、系统维护、宣传协助等;
6.2维护期内,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6.3维护期内,至少安排一名技术工程师驻点;
6.4维护期外,对于系统设计缺陷或功能错误,提供终身的免费维护服务;
6.5系统上线期间,中标人必须委派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系统的安装和培训;全天候 24 小时服务响应, 在非办公时间,维护工程师应在接到报障后 2 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用系统出现的故障;
6.6中标人必须提出维护期内的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包括对软件的相应调整(操作平台的改变、数据库改变等),功能模块修改、增加、删除(注明功能模块免费调整、修改、增加的期限,属于程序 BUG 的问题要求终身免费保修),软件的定期升级等服务方式。
7.知识产权
本项目所采购的软件系统、开发取得的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完成的各种文件、电子文档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未经许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第三方。
中标人应保证其设计方案和软件成果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因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纠纷,相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8.保密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前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信息安全及签订保密协议,中标人必须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国家机密、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规定。项目验收后,中标人应将本项目所有资料移交给采购人,不允许保留相关材料。
9.报价费用
9.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即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总报价应包括各种软件研发、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和其他必要伴随设备、服务的费用、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9.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工作范围发生变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双方协商解决;其余情况下, 报价总价均不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九、 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2.其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十、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系统开发并达到上线试运行标准;试运行满 60 天之后方可申请验收, 直至验收合格。
十一、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系统完成并进入试运行阶段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70%;项目通过采购人最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支付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后,由采购人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二、验收标准
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须达到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十三、演示
1.根据招标要求的建设内容,投标人需展示系统功能,方便评标专家理解技术特点。投标人需自行录制、制作演示视频,演示具体内容详见评分细则。
2.为保证演示正常评审,投标人录制和制作的演示视频的画面应清晰、流畅,视频格式为通用和常用格式。如投标人提供的演示视频因制作或播放问题致使视频不能正常播放,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进行评价的,演示项不得分。
3.投标人演示视频制作完成后须进行加密,解密密码附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间截止,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成功后,通过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密码对演示视频解密。视频不能有效加密和正常解密,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演示视频可装入 U 盘,通过邮寄方式寄至莱州市西苑路 6751 号霸力国际大厦 8207 室,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zs2170408@126.com,或通过其他网络方式提供。
5.演示视频接收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一天 17 时。请各投标人及时送达。演示视频播放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评标室。
6.评标结束后,演示 U 盘不退还给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