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 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南陵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垃圾清运工作 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南陵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垃圾清运工作
2. 采购单位: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3. 地 点:南陵县城区
4. 招标控制价:7525488 元/年;年度无害化处理总量以 2020 年全县(含乡镇)送往芜湖中电环保发电厂无害化处理量(93066 吨)进行测算(数据来源:芜湖中电环保发电厂)。
5. 清运范围
南陵县城区(含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 开发区企业等(含温氏集团峨岭分部);有物业的小区和属于道路清扫保洁公司责任范围的除外。
其中收运范围原则上同第九轮道路清扫保洁发包面积范围相一 致。在承包期内若区域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企业等数量发生增减变化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
6. 作业内容
(1) 负责将县城区范围内签订垃圾处置协议的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企业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运送至城北垃圾中转站。
(2) 负责将中转站所有进站生活垃圾压缩处理并统一转运至芜湖垃圾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3) 负责中转站日常保洁、消杀、除味及水电费缴纳工作。
(4) 负责中转站部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工作,确保中转站正常运行。范围包含中转站主体设备及中央控制集成系统的维护、维修;中转站车辆识别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及无人值守称 重系统的维护、维修;中转站基础设施、标牌的维修、更换;中转站用电器、网络、管道线路的维护、维修、更换;中转站绿化养护、场地冲洗、渗滤液收集池、窨井槽道及清运单位垃圾容器清理。
(5) 负责中转站各类安全生产标识标牌和相关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更换、检测及其他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6) 负责中转站渗滤液的规范转运及雨污水净化设备的日常运行。
(7) 负责完成环卫所安排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南陵县城区第九轮垃圾清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的要求)。
8. 承包期限:4 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
9. 承包费用:中标单价(投标总价÷2020 年度无害化处理总量)×实际垃圾量(送往至芜湖中电无害化处理量,具体以芜湖中电环保 发电厂数据为准)-考核扣费。
中标后,从第二年起,每年合同单价按上一年度合同单价(中标单价: 元/吨)的 5%累计递增(保留两位小数)。
二、车辆、人员配置
(一)车辆配置
1. 垃圾压缩车 2 辆(垃圾箱容积≥8m³),分别用于县城区(含城东新区)及经济开发区两个区域清运。主要参数为:额定载质量(kg)≥5900、车厢容积≥8m³。主要特点及功能:1)可采用挂桶翻转、落 地斗翻转结构,将垃圾直接翻转至填料斗内,杜绝二次污染;2)整车为全密封型,自行压缩、自行倾倒、压缩过程中的污水全部进入污 水厢,在卸垃圾时可通过球阀排出。
2. 自卸式密封垃圾车 10 辆(必须与中转站压缩设备配套使用)。主要参数为:底盘型号(东风、五十铃、解放)、额定载质量(kg)≥11300、车厢内部尺寸(长×宽×高)≥6400×2100×1600 mm、车厢容积≥21m³、车厢底板离地高度≤1600 mm、开后盖后车辆总高≤3600mm。主要特点及功能:1)车厢为封闭式结构,箱体为整体框架式结构,坚固耐用、密闭性好;2)箱体底部根据需要配备污水箱,可以收集污水,后门带有密封条,在后门锁紧油缸的作用下,可以有效的锁紧后门,防止污水的外溢;3)后门为液压开启、关闭,压紧力强、 开启灵活;4)操作系统的控制方式为气液联动动操作,简单可靠。
3. 吸污车 1 辆(罐体容积≥10m³)。主要参数为:额定载质量(kg)≥8500、车厢容积≥10m³。主要特点及功能:1)罐体封头一次压铸 成型,密封性好,罐体可后开、双顶自卸;2)配置大功率真空吸污泵和液压系统,泵可自吸自排,真空度高,吸程远,罐内污物可通过后盖直接倾倒。
4. 小型铲车 1 辆。
5. 环卫工具车 1 辆。
为保障所有车辆安全,除小型铲车、环卫工具车外,其余车辆必须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要求可实现行驶数据记录、双向通话、实时监控等功能。
中标单位所采购的以上车辆必须满足环卫工作的要求并与中转 站设备配套使用,若中标单位采购车辆与提供的参数不符,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承包期结束后,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
中标单位须在签订正式合同前缴纳车辆保证金 100 万元(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若转账 则是汇入县财政指定账户),车辆到位后(以行驶证为准),30 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二)人员配置
生产经理 1 人,文员 1 人,环卫专用车辆驾驶员 15 人,设备操作员 8 人(楼上 4 人、楼下 4 人,分上、下午两班制),电工 1 人(持有高压电工资格证书),门卫 2 人,雨污水净化设备日常管理人员 1 人(每日巡查雨污水净化设备运行情况,填写巡查记录,每周清理管 道、除渣井、冲洗出水口),保洁员、吊桶辅助工 7 人。以上各类人员合计 36 人。
上述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根据本项目需要,中标单位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正式履约 前及承包期限内)须为本项目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需一切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当中。
三、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一)人员工资
1. 生产经理 6000 元/月,环卫专用车辆驾驶员 5000 元/月,设备操作员3000 元/月,电工3000 元/月,污水净化设备日常管理人员3000元/月,文员 3000 元/月,门卫 2800 元/月,保洁员、吊桶辅助工 2600元/月。其中,生产经理月工资内有 1000 元绩效考核工资,其余人员月工资内有 500 元绩效考核工资,每月结合主管单位考核结果由中标单位予以发放。
2. 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总计 1200 元/年/人(按春节、端午、中秋、7-10 月时间节点发放)。
3. 人员体检费为 500 元/人/年。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员工资、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体检费必须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测算。未按上述标准测算,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4. 建立正常环卫工人工资增长机制,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环卫专用车辆驾驶员每年每人月增资 300 元,其余作业人员每年每人月增资 100 元,逐年递增(此项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二)保险费用(此项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中标单位必须为符合社保购买标准的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因购买社会保险需要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承包期间内必须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中标单位承包期间内必须为中转站购买公众责任险。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购买费用由中标单位先行垫付,每年 11 月经审核后根据购买凭证统一实报实销(保险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60 万元/人/年,公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年,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必须在中标单位正式进场前完成购买,购买前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报价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确保中标单位能够胜任环卫管理任务,不断提高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一)投标总价包含:人员工资,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体 检费,服装等劳保用品,车辆(折旧、燃油、维修费、保险、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中转站压缩机组(翻新喷漆、液压油更换),中转站部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消杀、除臭用品,水、电费,各种劳动工具,合理利润及公司办公费,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各项应有费用。
*(二)不可竞争费用
1. 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配备,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体检费(按 36 人计算)。
2. 服装等劳保用品费用:每人每年 760 元(按 36 人计算)。中标单位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样式制作,详见《关于统一全市环卫工人着装的通知》城管【2017】54 号及《南陵县环卫所劳保用品配备明细表》,中标单位配备或购买时,必须得到采购单位认可或代为购置。
3. 车辆费用:
(1) 垃圾压缩车费用(2 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费按353236元/年计算。
(2) 自卸式密封垃圾车费用(10 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费按 3142900 元/年计算。
(3) 吸污车费用(1 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费按 232350 元/年计算。
(4) 小型铲车费用(1 辆):按 20000 元/年计算。
(5) 环卫工具车费用(1 辆):按 50000 元/年计算。
4. 中转站压缩机组(3 台):
(1) 翻新喷漆费用:按 24000 元/年计算;
(2) 液压油更换费用:按 168000 元/年计算(更换标准为 68 号液压油)。
5. 中转站部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费用:按 500000元/年计算(其中,中转站主体设备及控制系统维修费用 157100 元/ 年,车辆识别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及无人值守称重系统维修费用47600 元/年,中转站基础设施、标牌维修、更换费用 42600 元/年,中转站用电器、网络、管道线路费用 42700 元/年,中转站绿化养护、场地冲洗、渗滤液收集池、窨井槽道及清运单位垃圾容器清理费用210000 元/年)。
6.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含减速带、防撞栏、安全绳、救援梯、灭 火器、配电房各类工具、安全生产警示标识标志、安全标识线等所有安全生产相关物资配备、更换及安全生产相关设备检测):按 60000 元/年计算。
7. 水、电费(含雨污水净化设备用水、电):
(1)水费:按 60000 元/年计算;
(2)电费:按 216000 元/年计算。
8. 税金:按 6.66%计算,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三)自行测算费用:
1. 车辆其他费用:保险及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垃圾压缩车、自卸式密封垃圾车、吸污车“第三者责任 险”不得低于 150 万。
2. 消杀、除臭用品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3. 合理利润及公司办公费(含人员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由 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4. 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县设立分公司,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 测算。
5. 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等应急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6. 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 费,投标单位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 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作业延长时间及误餐所需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突击工作),采购单位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 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其他
*1.中标单位如果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中转站压缩机组,中转站部分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执行到位的, 采购单位有权代为履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作业经费中进行扣除, 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因垃圾处置费征收,垃圾清运模式改变导致清运区域减少, 届时采购单位将对垃圾压缩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扣除,中标单位不得有异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中标单位进场前必须配备小型路面养护车 1 辆(2018 年以后或新购置),用于中转站场地冲洗(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 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4. 中标单位安装的车载视频监控终端系统必须经采购单位验收 同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 承包期内,环卫专用车辆燃油费用维持不变。
6.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于每年6 月份安排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 中标单位必须做好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所聘人员在工作中 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8. 中标单位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引起罢工或 上访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金。
9. 中标单位对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本招标项目的有关 规定,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如未执行其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10. 承包费按月支付,当月承包费于次月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兑付。 中标单位必须于次月 20 日之前将环卫作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到位。
11. 采购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自行 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12. 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3.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 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单位均不负责。
14.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和在管理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全面履行,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或项目内容、测算漏项等任何理由要求采购单位增加费用或向采购单位提出索赔等要求。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 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南陵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垃圾清运工作 |
采购需求、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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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南陵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垃圾清运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