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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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8270000174152 发布时间:2021-08-27 文档页数:89页 所需下载券:10
柏堰科技园清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1

付款方式

 按季度付款,按各分包实际接收的工程量、接收时间和中标金额计算应付款,每季度完成后,按照考核办法在下季度支付上一季度费用,应急工程付款经审计后付至80%,施工养护期满后一次付清。

2

服务地点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3年

5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项目概况

(一)包别划分及工程量测定

1、本次招标共分2个分包,以玉兰大道为界,玉兰大道以东为第1包;玉兰大道以西为第2包,详见下表。

1.1第1包:

服务区域

快车道

慢车道人行道

三线三边

备注

道路绿化

其他绿化

备注(单位:㎡)

杨林路(玉兰大道-集贤路)

46784

4135

 

 

13990

 

 

长安路(玉兰大道-香樟大道)

38400

35280

 

 

13000

 

绿化含樱花路-杭埠路段南北侧苗木,南侧不用清点

明珠大道(杭埠路-集贤路)

55608

48257

 

保洁含人行天桥

109769

 

绿化含香樟交口

芦花路(香樟大道-集贤路)

12160

3000

 

 

5000

 

 

铭传路(玉兰大道-集贤路)

46600

47935

 

保洁含下穿桥

129000

 

绿化不含杭埠西段北侧人行道、绿化带

宁西路(玉兰大道-凯邦南门)

35680

7000

 

 

22720

 

 

玉兰大道(312国道-长安路)

34839

15000

 

 

25000

 

 

翠竹路(铭传路-宁西路)

8256

4200

 

 

4200

 

 

樱花路(长安路-明珠路、铭传路-宁西路)

21880

9480

 

 

15850

 

绿化含长安路-明珠大道东侧绿化带,不用清点

杭埠路(玉兰大道-宁西铁路)

90970

15300

 

 

125967

 

含慢道草坪

玉竹路(杨林路-长安路)

12000

5600

 

 

11410

 

 

冬梅路(铭传路-宁西路)

8700

5800

 

 

1200

 

 

天竹路(长安路-明珠大道)

5700

4200

 

 

4800

 

 

香樟大道(312国道-铭传路)

48000

38000

 

 

93000

 

绿化含道路红线内全部、杨林、铭传交口

石楠路(杨林路-铭传路)

24000

21000

 

 

6000

 

 

集贤路(312国道-宁西铁路)

113914

35636

 

保洁含立交桥面、人行天桥

102000

 

绿化含北墓地、泵站

科技实业园支路

1000

 

 

 

 

 

 

香樟小学

 

 

 

 

12000

 

 

环卫基地

 

 

 

 

2000

 

 

明珠公园

 

 

 

 

82000

 

 

高压走廊(杨林路-铭传路)

 

 

 

 

 

145000

 

高压走廊(铭传路-宁西路)

 

 

58000

 

 

 

 

高压走廊(玉兰大道-铭传路东南角)

 

 

 

 

 

18000

 

312国道绿化带(玉兰大道-香樟大道)

 

 

 

保洁含香樟北门广场

 

180000

 

合九铁路西侧(312国道-宁西铁路)

 

 

213252

 

 

 

 

宁西铁路北侧(集贤路-玉兰大道)

 

 

202844

 

 

 

 

预留新增

 

100000

 

 

50000

100000

 

合计

604491

399823

474096

 

828906

443000

 

 1.2第2包:

服务区域

快车道

慢车道人行道

三线三边、柏堰湖

道路绿化

其他绿化

备注(单位:㎡)

复兴路(文曲路-永和路)

8701

 

 

3150

 

 

柏堰湾路(创新大道-永和路)

18920

 

 

8514

 

 

长安路(石莲南路-文曲路)

24000

 

 

 

 

 

明珠大道(石莲南路-玉兰大道)

51200

9000

 

80400

 

 

菖蒲路(石莲南路-天龙关路)

43160

19680

 

3360

 

 

铭传路(长宁大道-高压线)

65680

 

 

21205

60000

其他绿化为后排移植苗

宁西路(永和路-长宁大道)

45700

15960

 

11600

 

 

石莲南路(长安路-铭传路)

22080

 

 

 

 

 

创新大道(宁西铁路-柏堰湾路)

107000

12600

 

20282

52000

其他绿化为后排移植苗

支路一支路二

7650

6280

 

4080

 

 

文曲路(柏堰湾路-菖蒲路)

32167

 

 

2954

 

 

马瑞利支路

3855

2570

 

 

 

 

永和路(习友路-宁西路)

67995

 

 

49000

 

 

天龙关路(明珠大道-铭传路)

16082

9600

 

 

 

 

观澜路(习友路-昌河围墙)

17160

8450

 

10500

 

 

军民路(玉兰大道-军区大门)

6500

 

 

 

 

 

NSK二期用地

 

 

 

 

12000

 

斑鸠堰河(坝口-宁西铁路)绿地

 

 

 

 

228952

含河道水面及挺水植物面积7434㎡

宁西铁路北侧(永和路-长宁大道)

 

 

262500

 

 

 

宁西路-长宁大道东南角

 

 

 

 

4000

含岳小河东侧坡岸

宁西路垃圾站东侧绿化

 

 

 

 

5394

 

习友路-丰乐河路交口南侧

 

 

 

3000

 

 

长古公墓

 

 

 

 

30300

 

柏堰湖绿地

 

 

690000

 

750000

含湖区沉水植物面积330095㎡、挺水植物面积24310㎡、浮叶植物3220㎡及大坝坡面

预留新增

60000

60000

 

100000

100000

 

合计

597850

144140

952500

318045

1242646

 

 2、工程量测定方法:清扫保洁面积为道路范围至企业围墙,外侧为空地的为道路红线再向外延伸20米(这部分面积不计,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内);绿化养护面积为绿化区域外围面积、乔灌木不单计,单独行道树按10倍树池面积计、下有色块的按色块外围面积计,道路绿线以外的绿化为其他绿化。

本次招标工程量见上表,请各投标人对照核实。

3、本项目预留金100万元/包,用于企业道口绿化移植、专项整治等应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移植养护期1年,采购人安排中标人实施的,决算审计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18)及配套的定额,施工内容可以套用不同定额的,以价格低的定额计取,取费按照上述定额的最低工程类别计取,优惠30%(最终总价*70%。主要材料单价按照施工当月《合肥地区市场价格信息》公布价格计取。不在《合肥地区市场价格信息》内的材料或成套装置、检测等,由相关单位共同询价决定。

中标人提交工程结算应遵循诚信原则,若20%≥(A-B)/B ≥ 10 %时(其中:A指送审的工程结算总造价,B指审定工程结算总造价),中标人承担超过10%审减部分的审计费用,采购人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予以扣除。若(A-B)/B > 20 %时,中标人除承担全部编审结算费用外,另追加全部审计费2倍的处罚,采购人在支付工程款时直接予以扣除。

(二)清扫保洁作业内容

1、清扫保洁服务范围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广场、人行天桥、立交桥、绿地、水体、隔离栏、公交站亭、行道树穴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水洗作业和垃圾收运(含香樟小学),所有行车道人行道必须100%机械清扫,每日机械清扫作业必须在7:00结束,人工全天保洁,作业时间500-1800;负责柏堰科技园范围内无人管理或未及时清理区域的保洁,实现辖区范围保洁全兜底;负责人行道杂草清除工作。

2、道路冲洗、降尘等工作,主次干道夜间一次、每日白天不少于一次洒水作业,高温、重污染天气须按相关规定要求适时增加洒水次数(费用含在综合报价中),夜间对重点区域水洗作业(雨水季节和气温低于2摄氏度除外)。

3、牛皮癣清理工作;垃圾桶(暂实行双桶布置,后期根据垃圾分类要求调整)的设置、清理、维护、损坏更换工作;雨水口清理等工作;道路隔离栏、绿化隔离栏清洗工作

4、公厕的粪便清理、日常保洁、管护工作(含维修,房屋结构及漏水除外)。

5、垃圾中转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垃圾站人员配置、工器具购买、设备保养和设备所有维修(房屋结构及漏水除外)(1包垃圾站目前垃圾量约600吨/月,2包垃圾站目前垃圾量约2400吨/月,投标人自行考察,合同期内不再调整),应按照“垃圾中转站维护要求”对垃圾站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详见附件: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并按“垃圾中转站维护要求”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保养项目,对垃圾压缩机进行定期保养,以充分发挥垃圾压缩机的技术性能和效益。各级保养周期划分如下:

例行保养—— 每日作业后进行;

一级保养—— 每工作 50 小时(约一星期)进行;

二级保养—— 每作业 500 小时(约两个月)进行;

三级保养—— 每工作 3000 小时(约一年,需委托原设备单位实施)进行。

6、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偷倒垃圾清运工作。

7、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数字化城管、热线、投诉案件处置。

8、公交首末站管护工作(仅第1包),包括公交停车场的保洁、保安和公厕管护。环卫基地管护工作(仅第1包),包括办公室保洁、保安和公厕管护。

9、环卫作业过程不可预见问题:暴雨造成道路污染清理、铲雪除冰工作(各包组织应急人员20人及以上,至少储备10吨及以上除雪剂、配备可安装在洒水车或洗扫车头的推雪铲、除雪滚扫不少于3)、专项任务保障、燃放爆竹纸屑的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新增加的生活垃圾清运、渣土路线保洁等采购人指派的相关工作。

(三)绿化养护作业内容(含绿地范围内的所有园林设施管理、维护,如以下内容未包括的依据《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详见附件)要求进行管理,如以下内容与《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不一致的,以以下内容为准)

日常养管中,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须达到98%以上,养管期满时,所有绿化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含部分道路暂未实施的慢车道人行道杂草定期清理工作和企业道口处等管护范围外的小面积绿化养护,实现辖区范围全兜底。

1)乔木及大灌木:生长旺盛、树形美观,分枝点合适,内膛不乱,通风透光;叶片、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枝;及时抹芽,树干、一级分枝上基本无萌条;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并进行补植,保持无缺株;及时扶正倾斜树木。

2)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绿篱及种植块生长势较好,平、立面整齐,基本无死枯、缺株、断档、倒伏、歪斜、亮脚和杂生植物、蛛网等现象;整形灌木(球类等)生长较丰满,基本无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

3)草坪:生长茂盛、色泽正常;基本无秃斑、杂草,生长季节无枯黄,无违规使用化学药剂现象;暖季性草坪高度保持在5cm以下,混播常绿草坪高度保持在4cm以下,绿期在340天以上,草坪平整;草坪与种植块等绿化相接处应切边处理,沿种植块外轮廓线向下斜切,刻度般为8-10cm。切沟界线分明,线条自然流畅深浅致,清除侵入种植块的地表草,做好暖季性草坪的冬季防火工作。

①浇水:根据季节的不同适时浇水;②修剪:生长季每月修剪3次,秋冬季每月修剪一次;③除杂:杂草主要以手工拔除为主,整块草坪没有明显的阔叶草,没有已经开花的杂草,如发生上述情况需立即更换相应草坪。

4)花坛、立体绿化:园内养管范围内的花坛、花境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美,整齐有序,植物开花整齐、均匀、四季有景,花坛换花及时,整体观赏效果好。时令草花需更换4-5次/年,多年生宿根花卉根据生长情况按采购人管理要求及时更换,立体绿化、绿雕保持常态完好,每年植物维护更换次数不得低于两次

5)补植:中标人需先对养管区域内绿化进行全面的一次性检查补植(30天完成),达到乔灌木无缺株、绿地无黄土裸露的要求。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及时安排补植、更换(每年补植费用不小于绿化养护费用的5%)乔木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的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须选择同品种、同规格的健壮苗,草坪补播一年不少于2次;花籽补播一年不少于2次;补植苗木要土壤改良、施足基肥。

①确保苗木补植成活率。养护期内,死亡的苗木需及时按同品种、同规格苗木进行重新补植,养护期满后所有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②灌木因道路侧石、地下倒角无法种植到边、现有苗木亮脚超过15cm的路段,需用地被植物镶边,做到无黄土裸露。中标人不得以历史遗留为理由增加额外费用;③补植补种要求不低于原标准要求。

6)园林有害生物防治:安排专人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每年4月下旬-11月需进行防治16次,根据不同病虫害发生危害规律,提前做好防治防控,喷药应在无风晴天进行雾状喷洒,并按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的顺序进行,不留空白;11月-次年3月应结合冬季养护管理进行防治2次,通过修剪清理病虫枝、清除枯枝落叶、冬耕培土、合理施肥等措施,清除越冬病原菌,并辅以必要的药剂防治;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地下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药物埋设或人工捕杀的方法防治;要根据不同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药品需采购人验收后方可使用。若年度病虫害比较严重,中标人需无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有效进行防治。

7)施肥:补植苗木要施足基肥,其他植物每年春季、秋季各施肥一次。由中标人集中采购,送至采购人仓库保管,施肥时领取。

8)浇水和喷淋:视气候、土壤墒情等情况及时安排浇水,确保绿化无干枯、失水现象;喷淋,每次浇水应细浇慢灌,浇足浇透。要求6-10月份抗旱浇水期间,加大浇灌力度。绿化上有积尘且最低温度不低于零摄氏度时,及时喷淋。

9)整形修剪: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修剪创面大于2cm的必须进行防腐处理;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球类等)适时修剪(针叶类萌条不超过5cm,阔叶类萌条不超过10cm),达到线直面平、轮廓清晰,球型植物饱满顺畅,表面无修剪残留物。影响电力、交通安全等树木修剪,应完善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统筹兼顾护绿促安。适时剪除一年生、多年生宿根草花、不耐寒地被及水生植物枯萎部分。

10)开盘、松土、除草、切边

①中耕松土:土壤板结和人为践踏严重地带要及时进行松土,结合施肥对树木深翻开盘,盘面直径以树木胸径的8-10倍,深度5-20cm且不伤根系为宜,要求线条圆滑、盘面平整。树干处宜浅渐远渐深;春、夏、秋季进行中耕松土,1次/月。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必要时用沙壤土混合有机肥料铺施,以保障生长整齐、划一、青绿度高、弹性好而整齐美观。

②垂直绿化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20厘米,单植灌木树冠离地大于或等于50厘米的松土沟宽应小于或等于20厘米。

③除草 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④园区内苗木应该按胸茎比例开盘树穴上土壤颗粒不得大于20mm且每年不少于4次。

⑤切边 切边应在草坪生长旺盛期进行(即7—9月份),每月进行一次,线条上保持清晰美观,草坪生长不得超出路侧石,草坪与种植块间应有明显分割,且轮廓清晰圆滑。

11)扶正、支撑、防护措施:

①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栽休眠期进行,常绿树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②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撑。支柱材料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最高位2.5米),支柱材料栽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生长季节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③对易受冻害树木,须在每年的11月底之前完成根际培土、覆草、裹干、涂白等措施,裹干、涂白高度为乔木1.3-1.6m,花灌木1m。同一路段、区域的涂干高度保持一致。为防止雪压损毁树枝或变形,降雪天气时应及时清除树木枝叶上的积雪;在绿化易遭人为踩踏破坏的区域设置护栏防护,并保持护栏完好。

12)及时清除绿地(带)、树池、树盘内垃圾、砖石瓦块、枝叶,杂草、萌蘖;垃圾袋装化、随产随清;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并及时补栽;植物表面无其他附着物、悬挂物、钉栓物;树池、绿化带内种植土低于侧石5cm。绿化养护产生的枯枝、垃圾弃物应及时进行清运处理,严禁在园内焚烧、乱堆放。

13景观设施养护和管理、维修(如假山、假石、园艺、铁艺、雕塑小品等);娱乐、健身设施的养护和管理、维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日常养护与管理、维修(房屋结构及漏水除外);公园道路日常养护管理。

14参照《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要求进行管理,现状不能作为养护标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随着周边小区入住率的不断提高而带来的游人量的增加。

15养护范围内有部分绿化提升苗木由施工单位养护,施工养护期满后交由中标人负责养护。

(四)柏堰湖水面管护内容

1、建立巡查机制,加强水面及湖区周边巡查,及时发现制止钓鱼、游泳等违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在水面周边设立警示、温馨提示等宣传导语,对因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必须承担全权责任。

2严格禁止向水中投撒饲料,以防造成人为的水质恶化。

3、对水面实施不间断保洁,对水面垃圾、漂浮物、污染物等及时全面清理。 

4、杜绝生活污水和垃圾进入水系。减少水系周围树木植被使用肥料和农药的数量。

5、加大对水系岸边景观石的清洗,加固和避免岸边绿地草坪、树土随雨水冲刷流入水系。

(五)巡查及摊群点管理内容(市容综合管理)

中标人成立专职巡查及监管队伍,人员包含在最低配备人员中(日常固定人员第1包10人,第2包6人,文明创建及专项任务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主要负责养护日常巡查、流动摊点管理、小广告清理、门前三包管理、出店经营劝导、绿地私栽苗木,共享单车、电动车有序停放等市容综合管理及园区统一设置的摊群点管理、保洁、垃圾清运、秩序维护和协助执法部门清理违规流动摊点,另安排4名人员和车辆1部配合采购人日常监管(在采购人安排的地点办公、签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项目年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年。实际养护费用以实际接收的工作量、接收时间及中标价为准。

三、报价及人员配置要求(注: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人员其余相关证明材料,人员配置情况由采购人在中标人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1、组织管理人员含公司副总、项目负责人各1人(人员已包含在最低配备人员中),项目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投标人无故提出项目负责人更换需罚款50万元,且新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采购要求;公司副总、项目负责人实行签到管理(节假日除外),出现外出不请假一次罚款10万元,三次不请假罚款50万元并予以更换,且新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采购要求。

2、各分包最低配备人员配置(含1名负责人):第1包不少于306人(环卫人员144人),第2包不少于286人(环卫人员134人)。

3、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管理费、施工费、劳动保险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耗材、清洁绿化维护养护及工具耗材、秩序维护用品维护及相关费用、税金、利润、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对应包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意外险及承担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车辆、办公设备及无人机等其它辅助设备、专职驻点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设立固定应急值班场所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4、1)其他人员工资(非环卫人员)按照不低于合肥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141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从 2012 年 8 月 1 日起,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 环卫工人月工资按不低于合肥市人均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执行,即合肥市最低工资 1550 元/月×110%=1705 元/月。服务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再给予调整。

2)社保费用按照 2017 年 2 月 1 日施行的《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 272 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中重要条款第十条“在确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如遇政府调整社保基数按实际发生缴纳,增减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另外增补。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 40、50 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社会保险 (五险)企业缴纳费用 (缴费费率:23.3% 组成为: 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6.4%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 8%、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社保费用按最新合肥市最低社保标准测算,3017.01*23.3%+10.5%+15=1034.75/人·月

3)法定节假日工资,11 个法定节假日必须保持清扫保洁养护不断岗,按照月基本工资标准核算,该日工资应达到 3 倍标准。 法定节假日工资按照 1705/21.75*3*11=2586.90 元/人·年测算,法定节假日工资(环卫其他人员)按照1550/21.75*3*11=2351.72元/人·年测算。

4)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环卫作业的特点,周末保洁工作不断岗,做好环卫人员作业时间的统酬安排,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全年按照 104 天进行计算,按照月基本工资标准核算,该日工资应达到 2 倍标准。

加班日工资(环卫工人)按照1705/21.75*2=156.78元/人·天测算;

加班日工资(环卫其他人员)按照1550/21.75*2=142.53元/人·天测算。

5) 防暑降温费用按照 1350 元/人·年测算,不得以米、油、防暑降温药品代替。

6) 早餐费用:根据合肥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11月25日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卫工人早餐工程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在道路清扫保洁新招标项目中,要求服务企业在中标后落实环卫工人免费早餐工程,免费早餐应不低于6元/人•天”。因人员轮班制,第1包早餐费用按 86人计;第2包早餐费用按 80人计。

投标人报价除上述政策性费用外,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如下费用测算,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有缺项漏项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劳动工具费

环卫工人每人每月 2 把大扫把、2 把小扫把、每季度 1 套环卫服、1 双手套;1 件 LED

闪光马夹、1 把铁锹、1 个防风簸箕、1 个铁质夹拾器、1 个小型水桶、2 块抹布;牛皮癣清理人员每人每季度 1 套环卫服、1 双手套;1 件 LED 闪光马夹、每月 2 把铲刀、伸缩杆及钢丝球、清洗剂等根据需求及时补充;绿化工人每人每季度 1 套绿化工作服、1 件反光马甲、1 双手套等工具。

劳保费用

包括防暑降温用品、日常劳保用品、冬季防寒保暖用品等费用,根采购人要求的物品清单及时间按时发放。

意外伤害保险

每名环卫作业人员工必须购买保额不得低于 80 万元/年意外伤害保险,凡是不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人员严禁上路作业。

 

6、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不含服装费、办公费、器械费、管理费以及正常等)

(1)第1

1包: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其他有关规定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计数

时间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其他人员)

162

1550

36

9039600

最低人员工资(环卫工人)

144

1705

36

8838720

B

社会保险

306

1034.75

36

11398806

C

法定节假日(环卫工人)

144

2586.9

3

1117540.8

法定节假日(其他人员)

162

2351.72

3

1142935.92

加班费(环卫工人)

144

156.78

312

7043811.84

加班费(其他人员)

162

142.53

312

7204036.32

 

防暑降温费(环卫工人+绿化工人)

296

1350

3

1198800

 

早餐

86

6

1095

56502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625741.2

E

小计(A+B+C+D)

48175012.08

F

一般纳税人税金=E*6.72%=E*0.0672

3237360.812

G

预留金

1000000

H

总计(E+F+G)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2412372.89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其他有关规定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计数时间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其他人员)

162

1550

36

9039600

最低人员工资(环卫工人)

144

1705

36

8838720

B

社会保险

306

1034.75

36

11398806

C

法定节假日(环卫工人)

144

2586.9

3

1117540.8

法定节假日(其他人员)

162

2351.72

3

1142935.92

加班费(环卫工人)

144

156.78

312

7043811.84

加班费(其他人员)

162

142.53

312

7204036.32

 

防暑降温费(环卫工人+绿化工人)

296

1350

3

1198800

 

早餐

86

6

1095

56502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625741.2

E

小计(A+B+C+D)

48175012.08

F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E*3.36%=E*0.0336

1618680.406

G

预留金

1000000

H

总计(E+F+G)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0793692.49

备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包: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其他有关规定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计数

时间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其他人员)

152

1550

36

8481600

最低人员工资(环卫工人)

134

1705

36

8224920

B

社会保险

286

1034.75

36

10653786

C

法定节假日(环卫工人)

134

2586.9

3

1039933.8

法定节假日(其他人员)

152

2351.72

3

1072384.32

加班费(环卫工人)

134

156.78

312

6554658.24

加班费(其他人员)

152

142.53

312

6759342.72

 

防暑降温费(环卫工人+绿化工人)

276

1350

3

1117800

 

早餐

80

6

1095

52560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584728.2

E

小计(A+B+C+D)

45014753.28

F

一般纳税人税金=E*6.72%=E*0.0672

3024991.42

G

预留金

1000000

H

总计(E+F+G)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9039744.7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其他有关规定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计数时间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其他人员)

152

1550

36

8481600

最低人员工资(环卫工人)

134

1705

36

8224920

B

社会保险

286

1034.75

36

10653786

C

法定节假日(环卫工人)

134

2586.9

3

1039933.8

法定节假日(其他人员)

152

2351.72

3

1072384.32

加班费(环卫工人)

134

156.78

312

6554658.24

加班费(其他人员)

152

142.53

312

6759342.72

 

防暑降温费(环卫工人+绿化工人)

276

1350

3

1117800

 

早餐

80

6

1095

525600

D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584728.2

E

小计(A+B+C+D)

45014753.28

F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E*3.36%=E*0.0336

1512495.71

G

预留金

1000000

H

总计(E+F+G)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7627248.99

备注: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注:

1)请投标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自行报价。

(3)投标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投标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投标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合肥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四、设备配备要求(注: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其余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前,设备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下配置到位,采购人有权对上述设备进行核查,不提供或提供不实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1、投标人中标后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主要设备配置要求表:

环卫主要设备配置要求

名称

核定载质量(KG)

数量(第1包)

数量(第2包)

备注

洒水车

8000

2

2

 

洗扫车

8000

3

3

 

雾炮车

8000

1

1

 

小型扫路机

 

2

2

最大总质量≥2700kg

后装垃圾压缩车

5000

2

2

 

小型油污清洗车

 

2

2

 

皮卡车

 

3

3

 

电动船

 

 

1

配载8人以上,需配套有水面应急、救援(救生圈、救生衣按10套配备)设施

绿化养护主要设备配置要求

名称

核定载质量(KG)

数量(第1包)

数量(第2包)

备注

洒水车

8000

5

5

 

雾炮车

8000

1

1

 

高架作业车

 

1

1

 

车载高压喷雾器

 

3

3

 

皮卡车

 

2

2

 

 

洗扫车、人行道扫地车、雾炮车、洒水车均要求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满足国五标准,不接受改装车。车辆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自有车辆,进场后不得更换,如发现非原有车辆罚款20万元/车(若进场后新购,不得低于原车辆参数、性能要求),每少一辆罚款20万元,累计发现不符、缺少达三辆的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各类车辆每辆车所购保险商业险部分三者责任险额度得低于 100 万元、驾乘险保险度不低于 5 万元/位,其险种由投标人自行测算。

五、中标人相关要求

(一)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它服务单位。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的资金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转包、分包、挂靠等违规现象,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上报财政主管部门

(二)投标人须按《投标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未按要求报价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如实对以上服务项目进行认真测算报价,在中标后不得以各种理由对以上某个项目提出停止服务,如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合同。

(三)中标人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整条、整段道路建成或大中修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结算时按实际工作量、服务时间(按比例)和中标各项综合单价结算。(注:未发现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

(四)投标人应严格成本核算及机械折旧,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营所需费用,机械化作业车辆折旧按照8年计算。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五)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开始履行服务前,应将全部车辆与设备按采购人的要求统一喷绘采购人设计的车辆与设备标识,并建立智慧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人员、车辆的定位功能,所有人员及车辆的作业状态、运行轨迹等),建设费用及链路费用自行承担,智慧管理平台与采购人管理平台对接。

1.智慧管理平台提供相应接口用于系统对接;2.对接接口需提供读取设备序列号、名称、定位信息、时间信息、轨迹信息、设备状态信息、告警记录;3.对接接口需支持添加、修改设备信息、包括添加新设备、删除旧设备、修改设备名称。

中标人须在柏堰科技园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中标人若暂无办公、车辆停放场所的,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落实场地。逾期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财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有关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

(七)中标人应根据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实际需要向采购人分别制定详细的《运营服务方案》,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收集方式、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迎检预案等。

(八)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后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内,每月考核均低于90分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

(九)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十)如遇国家和省、市级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投标人须服从市、区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

(十一)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消防栓看管,所产生的水费由中标人承担。

六、作业规范管理要求

参照《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

、安全责任

(一)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二)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三)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管理和考核

(一)依据《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评分细则》、《合肥高新区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合肥高新区绿化养护考核办法》、《合肥高新区绿化养护评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务经费划拨及奖惩的依据。上述考核规定与以下要求不一致的,以以下内容为准。

(二)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发生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三)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出现一次未按时足额发放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中标人拖欠一名工人月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工人工资(含加班工资)金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而中标人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采购人可以使用履约保证金代发中标人所拖欠的工人工资,采购人支付相关款项后,中标人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及时补交的,采购人可以从应付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当补交的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或歇工事件的,采购人均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中标人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六)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七)中标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中标人工人工资及加班费发放情况和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的报告。

(八)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入场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编制人员作业实施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如每少1人罚款500元/次/人;有效作业不及时的罚款50元/处,2次反馈的加倍罚款,以次类推,采购人可从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前述违约金。

(九)中标人应严格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清扫保洁作业。中标人未按规定的作业时间进行清扫保洁作业的,采购人每月可以从应支付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进行扣款,标准为每发生一次扣款3000元。

(十)中标人必须积极参加中央和省、市、区等各级、各种类型的迎检和保障活动,落实采购人提出的各种环境卫生质量要求,遇有迎检活动,中标人须派出项目经理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如中标人未能满足采购人提出的环境卫生质量要求,或未派出项目经理人员到检查现场落实迎检工作的,每发生一次,中标人应按每月清扫保洁服务费总额的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有关要求

(一)应急处理,中标人因各种原因造成歇工事件时,采购人可临时指定有关单位对歇工路段进行清扫和保洁,清扫保洁服务费从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支付。采购人支付相关款项后,中标人应当在十日内补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未及时补交的,采购人可以从应付中标人的清扫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中标人应当补交履约保证金。

(二)如遇自然灾害天气、特大事件(以政府发布的公告为准),中标人应全员上岗,成立清扫保洁应急队伍,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组织足够的机械和应急车辆清理路面,组织人员做好清扫保洁工作,确保道路通畅。如遇到需协助抢险救灾工作的特殊情况,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和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中标人应当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因重大活动、应急事件、突发事件等需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地完成采购人交办的突击清扫保洁工作。

(四)中标人根据环卫市场管理水平和科技不断发展的情况,自行引进先进的、有效地管理理念和采取更先进、更有效的环卫作业车辆和设备。

十、附件说明

附件中的要求,与采购需求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为准。采购需求中未涉及的,以附件中的相关标准要求为准。如附件要求不一致的,标准效力按以下标准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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