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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审计局2021审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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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09140000178509 发布时间:2021-09-14 文档页数:66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宁市审计局2021审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服务采购

服务需求一览表

说明:

1、本服务需求一览表的内容是本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下需求。

2、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侵犯其他投标人或专利人的专利成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投标人负责。

3、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作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非“”号的条款中有关技术、服务、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3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4、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5、本采购需求中服务要求所使用的标准或应用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标准或较高标准执行。

6、本项目所属行业:商业服务

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分标

服务名称

数量/单位

服务内容

技术参数要求

分项最高限价(万元)

A分标

南宁市审计局2021审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服务采购

 

 

1项

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一、项目概述

为整合审计力量,提高审计效率,根据有关规定,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受南宁市审计局的委托,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分11个分标,总预算价150万元,每个分标确定1家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协审单位,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市审计局2021审计年度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NNZC2021-G3-991053-BJJZ

 

(二)中介机构可参与协审的项目类别:

(1)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项目审计;

(2)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财务收支及其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项目审计;

(3)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4)其他适合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的项目审计。

(三)招标要求

1.11个分标,每家公司最多可以投两个分标,社会中介机构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取得协审服务资格,采购单位将以文件形式确认中标人进入协审服务。采购单位按《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协审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审办发[2020]35号)相关规定,选取具体分标中标中介机构协助审计,签订《协审合同》,成为协审单位。

2.签订《协审合同》后,协审单位根据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投标时承诺派出的人员中,派出符合项目审计要求的专业人员与南宁市审计局的人员一同组成审计组,在南宁市审计局委派的审计组组长的领导下实施审计,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协助出具审计报告及整理审计档案;审计组在协审单位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经复核、补充、完善,撰写审计报告和草拟相应的审计文书;南宁市审计局经复核后,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和相应的审计文书。

3.协审服务社会中介机构在成为协审单位后,必须从投标时承诺拟投入审计的专业人员中安排参与审计的专业人员。如不能按要求投入专业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协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协审单位派出的人员在《协审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经南宁市审计局审核同意。如不能按要求投入人员,则视为自动放弃协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协审工作付费标准:按采购人、中标人或采购人、中标人、审计项目相关单位在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约定计费方式和费率计费。

三、协助审计的工作方式及应提交的成果和要求

按《协审合同》中的相应规定要求。

四、协审单位费用计取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计取方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会计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74号)以及南宁市审计局中介协审相关文件要求,协审单位费用由基本费用和奖励费用组成。

1.基本费用=∑(各类参审人员劳务费标准*实际派员人数*实际出勤天数)*系数,其中:

(1)参审人员劳务费标准按资质核定:高级职称(含具有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劳务费标准为在南宁市内开展工作不高于800元/人•天、在南宁市外开展工作不高于1000元/人•天;中级职称专业人员劳务费标准为在南宁市内开展工作不高于600元/人•天、在南宁市外开展工作不高于800元/人•天;其他人员劳务费标准为在南宁市内开展工作不高于400元/人•天、在南宁市外开展工作不高于600元/人•天。

南宁市外范围区域按照南宁市财政局对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

(2)实际派员人数、实际出勤天数由项目所属科室或审计组组长根据考勤情况,与协审人员双方共同确认。

(3)系数由《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协审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审办发[2020]35号)第二十三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制度,按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派出协审人员的资质及出勤情况、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审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设计工作质量、审计成果等)所确定的考核基础分确定。若基础分高于或等于90分,则系数为:1;若基础分低于90分,则系数为:基础分实际得分/90 。

2.奖励费用=∑(各类参审人员劳务费标准*实际派员人数*实际出勤天数)*系数,其中:

(1)参审人员劳务费标准、实际派员人数、实际出勤天数如前项所述。

(2)系数由《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印发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协审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审办发[2020]35号)第二十三条(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审计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制度,按项目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派出协审人员的资质及出勤情况、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情况、审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设计工作质量、审计成果等)所确定的考核加分确定。系数为:实际加分/100。

(二)支付时间及方式

按《协审合同》中的相应规定要求。

五、双方约定

(一)中标人是采购人的协助单位,应站在采购人的立场上对采购人安排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计。

(二)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安排的审计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相关协审服务。

(四)中标人在接受采购人安排的审计项目后应积极主动地与采购人联系,落实具体事宜,并安排充足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五)中标人不得将采购人安排的审计项目内容透露给除采购人以外的任何人,并签署保密协议。

(六)中标人已接受采购人安排审计某项目的同时,不能再为该审计项目的审计对象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服务,如发现并经查实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七)如审计项目中途作调整,采购人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如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八)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委派的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

(九)采购人认为中标人实际投入的协审人员不足以满足审计任务需要或认为协审人员不称职时,可向中标人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协审人员的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的5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协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十)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违法、违纪、违约或审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采购人可视情况终止合同。涉及到所承接项目的协审服务费,采购人可延期或拒绝支付服务费。

六、协审单位责任与义务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采购人提出的规定作出实质性承诺。

(二)投标人须承诺投入能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审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代专业人员交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专业人员如为聘用的退休专业人员,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和退休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均为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B分标

1项

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3

C分标

1项

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0

D分标

1项

2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4

E分标

1项

4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6

F分标

1项

4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4

G分标

1项

4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10

H分标

1项

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4

I分标

1项

4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1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5

J分标

1项

3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14

K分标

1项

4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个其他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17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具体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以及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规范标准

质量标准:报告符合行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三、商务条款(不满足商务要求的投标无效)

合同签订日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和法律法规标准。

服务要求

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付款条件

按《协审合同》中的相应规定要求。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2)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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