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一) 此份磋商内容及要求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所有条款的具体说明及技术要求,磋商供应商需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对本次采购服务进行报价。
(二) 现场踏勘:各磋商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以获取本次所需磋商的现场资料及数据,磋商供应商若未到现场踏勘,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负责,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均不予调整。
(三) ▲磋商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四) 本次项目服务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
(五) 在磋商之前,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问题,磋商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逾期采购机构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 鼓励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依据《浙江省市、县(市、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导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瑞安市实际,拟进行《瑞安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及技术咨询服务》服务项目采购。
1、瑞安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
2、技术咨询服务
1、编制范围
瑞安市域范围。
2、编制原则
2.1规划引领,整体协调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注重规划谋篇,坚持三生空间共融、自然人文共生;注重整体性和协调性,不标新立异、贪大求洋。注重设计引导,因地制宜,打造美美与共的瑞安画卷。
2.2特色彰显,文化传承
注重挖掘和传承瑞安文化的历史基因、红色基因和时代基因,坚持文化为魂,体现文化自信,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文化遗产资源。注重浙派建筑地域特色彰显,突出文化传承和现代营造的有机统一,着力增强“重要窗口”的风貌辨识度,展现瑞安特有的气质。
2.3未来导向,系统治理
注重以未来社区理念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注重与功能完 善、产业升级、生态提升、治理优化紧密结合,注重与未来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百城千镇万村景区化”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和集成推进,避免大拆大建,结合微更新手法提升城乡品质。
2.4全域统筹,全面提升
注重城镇村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协调整体空间关系。注重城市与乡村景观风貌统筹营造,分类引导,系统谋划,结合城乡有机更新推动城乡风貌全面提升。
3、编制依据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应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总体城市设计为指导,与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
4、服务内容
4.1编制内容
(1)现状基础与风貌评估;
(2)总体风貌特色框架;
(3)城市风貌整治提升;
(4)县域风貌整治提升;
(5)实施保障:根据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结合瑞安发展实际,制定相应实施保障机制,包括工作推进机制、风貌管控机制、要素保障机制等具体内容。
(6)项目库
①重点项目库
根据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结合“十四五”重点项目,分门别类提出近期重点实施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拟投资金额、责任主体等信息。涉及拟建设城市风貌样板区和县域风貌样板区的,要将样板区范围内的重点项目按区域归类统计。
②年度推进计划
对近五年实施内容按年度进行清单化管理,提出实施举措,制定建设项目分布图。
4.2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①为采购人提供城乡风貌提升技术咨询服务
按照《浙江省市、县(市、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编制导则(试行)》文件的总体要求,对瑞安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项目和试点项目进行项目前期技术建议、建设过程指导。
②协助完成瑞安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考核
协助采购人完成省厅关于瑞安市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考核相关工作,如资料整理、项目评估、答辩材料编制、辅助答辩、协助现场考察等。
5、成果要求
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成果由方案文本、图集、项目库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组成,提交纸质成果文件和所有电子成果文件,具体份数按采购人及评审要求提供。方案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相一致。图集可结合文本配置,图集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图件:
(1)特色资源分布图:表达全域范围内自然环境、历史人文环境、空间环境等各类特色资源分布。
(2)综合现状图:综合反映城乡现状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及城镇村分布等内容。
(3)县域风貌结构规划图:表达城乡总体景观风貌格局的优化意图和布局结构。
(4)中心城区风貌格局规划图:表达中心城区景观风貌的优化意图和布局结构。
(5)城市风貌整治提升重点项目分布图:表达城市风貌整治提升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以及控制要求等。
(6)城市风貌整治提升重点区域规划图:表达城市风貌整治提升重点区域分布,重点区域风貌提升措施和建设指引等。
(7)县域风貌整治提升重点建设项目分布图:表达县域风貌整治提升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位置、范围以及控制要求等。
(8)县域美丽风景带规划图:表达县域美丽风景带规划布局,串联的美丽城镇、美丽乡村节点,以及美丽风景带提升措施和建设指引等。
三、 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费、福利、节假日的加班费、报告(文件、图集等)编制费用、报告(文件、图集等)印刷费用、专家评审费及完成该项目所须工具费、一切税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及一切风险。磋商供应商应结合本次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磋商供应商自身的技术,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确定最终报价。
2、 时间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递交正式成果,采购人认为有必要邀请专家对方案进行验收审查的或方案审查阶段产生的相关专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其中:第一阶段2021年10月25日前提交采购人认可的初步成果;
3、 其他要求:本项目相关的基础资料,请各磋商供应商自行联系采购人,领取相关资料后签订保密协议。
4、 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采购人须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抵作项目进度款。
备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根据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
②评审成果通过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
③提交正式成果并完成相应的咨询服务后15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注:1.款项的支付具体以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为准;
2.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100%的正式税务发票,未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以拒付合同约定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