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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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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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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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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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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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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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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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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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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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16号)、《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结合地方实际,莲都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二)项目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 《土地调查条例》;
4.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
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
6.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 号〉;
7.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 号);
8.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16号);
9.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
10.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T1032-2011);
1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12.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2021版)》(试行);
13.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2021版)》(试行);
14. 《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质量检查细则(2021版)》(试行);
15. 其他相关文件。
(三)项目范围
项目区范围为紫金街道、岩泉街道、万象街道、白云街道、联城街道共5街道和碧湖镇、大港头镇、老竹畲族镇、雅溪镇、太平乡、仙渡乡、峰源乡、丽新畲族乡、黄村乡共9乡镇。
(四)工作内容
以现有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参考国家下发图斑,开展莲都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充分运用三调成果和最新卫星遥感影像,对项目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全面核实,掌握利用现状。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将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不稳定耕地等实事求是调出,在稳定利用耕地中补足。编制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方案,按照标准建立数据库,并依据质检标准和程序,逐级对数据库进行质检,直至通过上级审核。
(五)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包括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足方案、表格、图件、矢量数据库等。
三 工期要求
在2022年3月底之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项目成果,提交成果并通过上级部门备案,具体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时间内完成。
四 付款方式
4.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4.2项目成果提交采购人并通过上级部门审查,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