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和评分细则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 项目介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落实《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划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客观分析我市户外广告设置现状和未来10年左右时间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聚焦解决户外广告设置难点问题,快速适应新形势下户外广告管理新要求,提升市区户外广告品质和设置管理水平,现对《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16-2030)》实施修编。
二、 主要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6. 《国家城市容貌标准》
7. 《安徽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70号)
8. 《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 《宣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三、编制要求(★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
1.规划站位要高、视野要开阔、充分体现创新性。
2.把“量”的控制和“质”的提高作为规划的一个重要目标。在控制户外广告设置总量的同时,利用先进智能技术,对户外广告进行形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3.严格规划编制程序。规范编制程序,严格遵守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各环节要求,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4.提高规划编制社会参与度。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深入调研,积极吸收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借助互联网等现代信息平台,广开言路、加强沟通、形成共识。
5.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做好与《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宣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0年)》等规划信息的衔接,保证规划在发展理念、目标方向、重大战略、重大布局和大政方针等方面整体协调一致。
6.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重点解决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设什么”和“怎么设”的问题,文本要切合实际、结构清晰,对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7.规划文本要综合采用文字、图表等形式,提高可读性。
★8、供应商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的资质。
四、编制内容
1.时间范围:2022年至2030年。
2.空间范围:宣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中心城区。
(1)宣城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和问题研究。要求调查资料详实,问题分析透彻,解决办法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2)根据宣城市区功能分区、道路功能等次与城市建设特点、经济状况,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空间划分, 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的设置区域划分为禁止设置区、控制设置区、集中展示区和一般区域,并明确提出城市户外广告总体布局设置及控制要求。
(3)对现有相关规划的梳理、研讨与整合,并根据我市城市现状、人文历史、空间布局和发展要求,确定以下详细规划:
①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重点对城市商业街区、特色街区、城市重要节点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明确标准及规定,合理设计户外广告设置的数量与位置,明确设置的密度、体量、材质、色彩、照明、技术参数等。
本规划城市商业街区:春归苑步行街、国购广场、北门老街(凤凰城商业街)、星隆国际广场、万达广场、银城国际广场。
本规划城市重要节点:叠嶂路与状元路交叉口路口、锦城路与叠嶂路交叉路口、梅溪路与状元路交叉口、梅溪路与九同路交叉路口、大唐太平洋广场。
②店招标牌广告规划。打造店招标牌实施样板路段,对鳌峰路、状元路、中山路、叠嶂路、锦城路、陵西路6条城市主干道每家每户店招标牌进行单体设计。
(4)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五、申请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4、供应商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七、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依据宣城市城市大建设办支付项目经费实际,签订正式合同并完成规划编制初稿后,于2022年春节期间,支付中标总额的40%;通过专家评审、政府会议研究并提交规划成果后,于2022年端午节期间,支付中标总额的60%。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3.履约保证金:3.1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3.2缴纳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八、评审、验收费用
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
九、成果提交及时间要求
1.时间节点安排
2021年10月底前,召开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
2021年12月中旬,完成专家评审验收;
2022年1月下旬,根据部门意见深化完善相关内容,向市政府汇报;
2022年2月底前,提交规划编制成果。
2.成果及要求
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依据。
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成果以书面和电子两种形式表达:
(1)规划文本:规划思路、范围、依据;规划的总体布局;广告设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格和形式等,并明确相关的设置要求;规划统计表;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
(2)规划图纸:规划区位图;规划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图;单体设计施工引导图(用以指导施工图编制)。
(3)说明书。
(4)动画效果。制作不少于8分钟的规划设计宣传视频。
成果及相关资料应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如电子可修改文本、PPT以及纸质文本数量等。
十、本项目属于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