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北仑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限至2020年,为我区户外广告设置依法监管和城市市容及商业景观全面提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目前已到期。因建成区范围不断拓展,新时期北仑城市的总体面貌、目标和功能定位不断变化,原《规划》编制设计时间跨度较长、覆盖范围不足等原因,部分规划已与城市发展及户外广告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且目前用于公益性宣传的户外广告规划点位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政府公益宣传需求。通过详细规划修编,进一步明确我区中心城区、重点功能区块、街道主要道路户外广告的位置、数量、尺寸、色彩和设计风格等内容。
二、修编范围
本次修编范围为北仑区全区域,覆盖11个街道办事处,陆域面积约为600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三、修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城市容貌标准》
6、《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
7、《宁波市城市容貌标准》
8、《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9、《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10、《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指引》
11、《宁波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范》
四、修编内容
(一)修编户外商业广告设置控制性详细规划
1、户外广告三区划分:结合城市功能特点及户外广告布局,规划编制划定禁止设置区、一般控制区、引导发展区三区范围。
2、户外商业广告设施规划
(1)对原详细规划进行分析研究,在原有专项规划的基础上进行新增,特别是建成区范围的主要城市道路、城市商业综合体、城市农贸市场及专业市场作为重点研究对象;
(2)商业建筑规划红线范围落地户外广告设施和依附公共设施广告(A公交候车亭、B报刊亭、C道路遮阳棚、D路名牌、E公共信息栏等);
(3)在建和拟建的商业建筑广告设施;
(4)依附城市高速、轻轨地面道路绿化带,依附防护绿地等合理设置广告设施(创意类);
(5)户外广告的画面色彩引导;
(6)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包含的内容。
3、重要区域部分建筑一体化广告详细示范性设计
全区范围内选择1-2个重要区域(每个区域涉及大型商业、公共建筑数量不超出5栋)实施户外广告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出具示范性方案。充分考虑户外广告与区域内的景观环境、建筑风格、夜景照明及公共设施之间的关系,使之相互融合,实现户外广告景观化的目标,示范性设计方案应突出可行性。
(二)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
1、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公益宣传需要的公益广告设施;
2、各部门、各街道宣传需要的公益广告设施;
3、政治性公益广告设施点位(LED屏)造型设计
针对高速公路出入口,北仑出口、霞浦出口、灵峰出口、丁家山出口,其中北仑出入口东侧绿地体现高能门户区特色、霞浦出入口两侧绿地体现红色小镇特色、灵峰出入口两侧绿地体现灵峰现代产业园特色。
五、规划要求
(一)技术要求
1、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户外广告管理规定、设置标准规范等相关要求,按照“总量严格控制、提升空间品质、保护城市天际线”的原则,严格禁止屋顶广告,合理布局墙体和地面广告,优化户外广告色彩,为城市市容和商业环境增色。
2、在一般控制区和引导发展区主次道路范围内,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进行总体布局,明确每个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点位、与建筑物比例关系、设施类型等相关指标参数。
(二)进度要求
1、初步设计成果编制阶段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并提报采购人。
2、成果深化,中期成果编制阶段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根据采购人意见对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深化,完成中期成果编制,并提报采购人。
3、成果文件提交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最终成果制作,并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三)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选派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组成项目组,项目人员规模不应少于10人,其中固定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六、成果构成
本次规划修编的所有成果内容及深度应严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业主单位对本次规划修编的要求。所有成果均应有符合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相应的成果光盘。
1、规划文件
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现状基础资料汇编10套(不包括征求意见稿、评审稿件等纸质中间成果)。
2、专题研究
(1)影响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的环境因素;
(2)北仑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现状和问题研究;
(3)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价值取向研究。
▲七、商务条款
序号 |
内 容 |
1 |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编制成果。 |
2 |
付款方法和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的40%;(2)提交初步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3)提交最终成果经采购人认可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4)提交所有成果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 |
3 |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适用 |
4 |
授予合同: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
5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