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采购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中标合同总价均分为12个月支付,次月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含月考核扣款),中标人无条件提供税票。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槐林镇全域范围内 |
3 |
服务期限 |
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即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采购人考核结果及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度合同,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环境卫生管理 |
二、项目概况
槐林镇全域面积约165平方公里,16个村(居)约308个自然村,槐林主镇区,沐集、潘付两个次集镇,人口约7.6万人,全镇主干道有环巢湖大道、S316、槐青路、海尚路、槐坝连接线、沐坝路、平安大道、沐集工业园区路、、南沿山路等,园区有沐集工业园区、石塘工业园区,湖河渠塘及水库有巢湖、兆河、石茨河、洪家河、永丰河、沐集抗旱渠道、武山抗旱渠道、联大圩避洪沟、南大圩避洪沟、高林塘水库、小陂塘水库、将冲水库、垅山水库、黄家山洼水库、袁山水库、开明水库等,集镇主要道路有巢庐路(大汪小周村路口至九龙华庭小区);槐林路(环湖大道路口至槐青路降坡处);港口路(港口路信用社至小黄村);柳开路(石茨桥至幼儿园路口);武山路(槐中路口至环湖大道路口);金色满园步行街(双龙家居至港口路);姜上路全段;规划路全段;武黄路全段;金汪路全段;中学路;石茨河两岸道路及木栈道。槐林镇共有住宅小区约12处(垃圾清运衔接),分别为网城花园小区、金猴花园小区、汪庄花园小区、幸福新村小区、文博庭院小区、河东苑小区、武山小区、九龙华庭小区、环湖大道安置点、滨湖苑安置点、滨湖新村安置点、公园约2处(武山公园内道路及两侧可视区域范围内、大周观光平台及山下停车场)、停车场2处、石茨河两侧圩埂、镇域内共有12座公厕。本项目服务内容就是上述范围内的保洁、清运、管护。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该项目涉及槐林镇全域治理范围内的背街小巷、房前屋后、集镇、村庄、河长制工作(湖、河、水库、全域水面管护和保洁)、主次干道清杂、道路保洁人员不准兼任村庄保洁)、公厕管护、节点保洁等所有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偷倒垃圾及杂物清理(所有企业产生的工业废弃物可以由中标单位代为收集并按环保要求转运统一集中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服务范围及道路名称 |
长(m) |
宽(m) |
面积(㎡) |
道路保洁等级 |
|
1 |
巢庐路(交警队—九龙华庭) |
2500 |
13 |
32500 |
一级 |
|
2 |
槐林路(老街路口—武山降坡处) |
1200 |
7 |
8400 |
一级 |
|
3 |
港口路(信用社—中心小学) |
1200 |
7 |
8400 |
一级 |
|
4 |
武山路(槐林中学—汪庄村口) |
810 |
24 |
19440 |
一级 |
|
5 |
金色满园步行街(双龙家居—港口路) |
700 |
5.5 |
3850 |
一级 |
|
6 |
柳开路(石茨桥—幼儿园路口) |
840 |
4.5 |
3780 |
一级 |
|
7 |
规划路 |
200 |
5 |
1000 |
一级 |
|
8 |
武黄路 |
370 |
8 |
2960 |
一级 |
|
9 |
姜上路 |
240 |
8 |
1920 |
一级 |
|
10 |
石茨河两边道路及木栈道 |
2000 |
14 |
28000 |
一级 |
|
11 |
石茨河公园 |
900 |
100 |
9000 |
一级 |
|
12 |
停车场 |
100 |
100 |
1000 |
一级 |
|
13 |
环湖大道 |
10680 |
22 |
234960 |
一级 |
|
14 |
S316 |
12190 |
14 |
170660 |
一级 |
|
15 |
槐青路 |
8870 |
7.5 |
66525 |
一级 |
|
16 |
海尚路 |
7120 |
7.5 |
53400 |
一级 |
|
17 |
槐坝连接线 |
9050 |
14 |
126700 |
一级 |
|
18 |
沐坝路 |
5100 |
7.5 |
38250 |
一级 |
|
19 |
平安大道 |
2810 |
7.5 |
21075 |
一级 |
|
20 |
工业园区路 |
2890 |
7.5 |
21675 |
一级 |
|
21 |
南沿山路 |
7500 |
6.5 |
48750 |
一级 |
|
22 |
所有河湖岸沿线 |
62326 |
5 |
311630 |
一级 |
|
23 |
环乡路 |
9700 |
5 |
48500 |
一级 |
|
|
小计 |
149296 |
|
1262375 |
|
|
24 |
所有镇级及自然村道路、房前屋后保洁 |
进村主干路二级保洁、村内支路三级保洁 |
||||
25 |
集镇的支叉巷、背街小巷等保洁 |
|
|
|
三级 |
|
26 |
集镇12处公厕(保洁及设备维护) |
|
|
|
按采购需求中相关卫生保洁作业标准执行。 |
|
27 |
约12座小区周边保洁 |
|
|
|
||
28 |
2处公园保洁 |
|
|
|
||
29 |
2处停车场保洁 |
|
|
|
||
30 |
巢湖岸线(含道路) |
|
|
|
||
31 |
兆河岸线(含道路) |
|
|
|
||
32 |
石茨河岸线(含道路) |
|
|
|
||
33 |
支叉河道及水库岸线 |
|
|
|
||
34 |
合计 |
|
|
|
|
重要说明:1、一级道路保洁区域用洗扫车清扫,二级道路保洁区域用洒水车冲洗。
2、以上道路、村庄、人口等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实地勘察现场。
(二)服务标准
清扫保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1、机械设备配备规格、数量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巡查车 |
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
辆 |
2(含一辆皮卡车) |
|
2 |
洗扫车 |
8T |
辆 |
1 |
新购、已购或租赁。已购或租赁的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入户车辆,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3 |
垃圾压缩清运车 |
8T |
辆 |
1 |
|
4 |
垃圾压缩清运车 |
12T |
辆 |
1 |
|
5 |
垃圾压缩清运车 |
5T |
辆 |
3
|
|
6 |
背桶式电动保洁车 |
可以电动行驶,又可以手推行驶同样轻便;随走随停,方便灵活,用于单人清扫保洁工作,对果皮箱的垃圾收集、整车体积小,轴距短,可挂垃圾桶(240L)一只适于在小巷和人行道上保洁使用 |
辆 |
255 |
以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7 |
洒水车 |
8T或10T |
辆 |
2 |
新购、已购或租赁。已购或租赁的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以后入户车辆,,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8 |
铲 车 |
1.5T |
辆 |
1 |
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9 |
农用车 |
2T |
辆 |
1 |
|
10 |
垃圾桶 |
240L 最低配额垃圾桶数量(个)
|
个 |
5000(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更换破损垃圾桶) |
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11 |
户分类垃圾桶 |
30 L/个(每2个为一组) |
组 |
3000 |
|
12 |
景观垃圾桶 |
满足集镇街道最低配额垃圾桶数量(个) |
个 |
500(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更换破损垃圾桶) |
|
13 |
保洁工具及劳保用品 |
/ |
/ |
以满足服务现场要求为准。 |
|
14 |
船 |
人工双桨船 |
艘 |
4 |
|
15 |
船 |
巡查船 |
艘 |
1 |
|
16 |
打草机 |
汽油机 |
台 |
8 |
|
17 |
垃圾桶高压清洗设备 |
1升或2升 |
台 |
2 |
|
注:①上述机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为应对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突发情况及特殊天气等应急情况(如散兵中材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停窑或其他情况不能接受生活垃圾时,要将生活垃圾运到肥东等地处置),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②本项目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若投标人暂无上述环卫设备及车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合同签订之前)将投标文件中配备(含承诺的设备)的环卫设备及车辆配备到位,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监管部门处理。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职责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1 |
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男性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开标之日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如项目经理为企业法人,则社保不作要求。 |
负责整个环卫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人员考核管理及培训; 清运任务及重大活动时的突击任务;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
2 |
项目管理人员 |
10 |
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项目管理人员缴纳开标之日前近半年任意二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且男性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分区主管负责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并落实考核制度;负责保洁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加班核实工作;合理安排环卫职工的工作量,安排落实各种临时性、击性任务等。 |
3 |
保洁人员 |
238 |
男性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保洁作业。 |
4 |
驾驶员 |
11 |
男性小于60周岁,女性小于5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卫作业车辆、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标后核查人员时验证,投标时无需提供)。设置车队队长1人,负责机械设备调配。 |
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环卫车辆的作业任务;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作业。车队队长负责机械设备调配。 |
5 |
合计 |
260 |
|
|
注:(1)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2)投标文件中须书面承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人员,将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按要求全部配备到位,且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常驻现场,逾期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扫描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配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不满足项目要求,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整更换。如遇主管部门检查需要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应无条件增加。
(五)其他相关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在槐林镇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并报采购人复查,经复查在槐林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及车辆设备停放场所且超过合同签订期限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内),视同为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本条作为本地化服务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2、中标人应与作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人每月10日之前必须把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报至采购人,各项费用发放达到招标要求,采购人将按时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保洁服务费用,若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工人,若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的,采购人将终止中标人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奖励与处罚:按槐林镇在巢湖市检查、合肥市检查、合肥市暗访排名给予中标企业奖励与处罚(见槐林镇全域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置工作考评办法)。
4、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4.1环卫作业人员需按作业时间要求全天候保洁,按规定着装,早上和夜晚要穿闪光服,其他作业时间要穿环卫作业服装,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2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4.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并及时汇报。
4.5环卫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机械清扫不到的死角、绿化带,环卫设施保洁等。
(1)各类车辆加装的北斗或 GPS定位系统必须正常运行,以便招标人监督。
(2)洒水车路面冲洗速度不大于15公里/小时,洗扫车路面洗扫速度不大于6公里/小时。
6、中标人不得将项目进行转包,否则采购人将终止合同的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7、合同期满后(含续签),中标企业可向采购人提出申请,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对投标人安全生产要求
环卫保洁作业涉及到交通安全、机械作业安全、水域保洁作业安全等多方位安全事项,投标供应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其考核细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应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环卫行业是一种高危险行业,环卫人员普遍年龄大,在车来车往的现场及水面进行保洁作业,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投标供应商应确保生产安全。具体安全责任要求如下:
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自行勘察项目所在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和特点,避免盲目报价及其项目实施风险。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拟派管理人员、车辆驾驶员、一线环卫工人等人员年龄段、性别、数量,凡男性年龄小于 60 周岁、女性小于 50 周岁的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报价时应计算社保。
3、投标人报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等全部费用价格。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人身伤害意外险、重大疾病补助、防暑降温费等、教育培训费用、作业措施费、场地费、公共场所管护费(含美丽乡村管护费)、管理费、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费用、各种环卫工具、240L垃圾桶、服装、机械设备投入(含小船)、机械折旧费、日常维护费、燃油费、各种耗材、劳保用品费、应急保障、保洁、清理、清运作业有关的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4、投标报价中,所有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280元/月·人)计算。投标人在标报价中应明确为所聘用人员购买社保、人身伤害意外险、重大疾病补助。社会保险(单位+个人缴纳)部分缴费费率为33.50%(主要组成为:单位养老保险16%、个人养老保险8%,单位工伤保险0.1%、个人工伤保险0.0%,单位失业保险0.5%、个人失业保险0.5%,单位医疗保险6.4%、个人医疗保险2%。),社保缴费基础按2020年下半年缴费基础(3017.01元/月·人)计算(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人身伤害意外险按25元/月·人应缴;重大疾病补助按15元/月·人应缴。
5、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符合社保等条件的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等(城镇职工五险等)。采购人将依据成交中标人社保等缴费统一发票据实支付(不含成交后另行增加的人员,且投标时注明不购买社保但后期符合购买社保条件的,此风险由中标人自行考虑)。如中标人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采购人将从承包经费中核减相应社会保险(城镇职工五险)等费用。
6、投标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人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
7、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策性费用时,中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采购人将不再另行追加经费,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
8、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投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所需要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采购人不再增加费用。
9、不可预见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解决环卫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突发污染道路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建筑垃圾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理、路边堆放的树枝、秸杆、杂草、新增加的生活垃圾清运、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工地建筑材料车轮带泥、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作增加。
10、合同期内新增安置小区、新增道路保洁不再增加费用,新增道路根据道路性质釆取适当清扫保洁措施。
11、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序号 |
费用项目 |
人数 |
费用标准(元/人•月) |
月 |
小计费用(元)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260 |
1280 |
12 |
3993600.00 |
B |
社会保险 |
260 |
1010.70 |
12 |
3153384.00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 |
139776.00 |
|||
D |
重大疾病补助 |
260 |
15 |
12 |
46800.00 |
E |
意外伤害保险 |
260 |
25 |
12 |
78000.00 |
F |
小计(A+B+C+D+E) |
7411560.00 |
|||
G |
一般纳税人税金=F*6.72% |
498056.83 |
|||
总计(F+G)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7909616.83 |
||||
备注:1、当投标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时,投标人税费税率应为6.72%; 2、当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本项目不再享受国家免征税费政策(因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含税销售额已超过500万元,根据国家相关税费政策,当本项目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投标税费税率也按6.72%进行计算)。 3、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其他相关项目作为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
注: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12、其他费用测算如下:
(1)车辆燃油费与车辆折旧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规定费用,按50万元/年计算;
(2)所有人员工作服装费,按4万元/年计算。
(3)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津贴、防暑降温费、培训费、管理费等,按5万元/年计算。
(4)垃圾桶、环卫工具及其他耗材等,按8万元/年计算。
注:1、以上其他费用的测算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投标人因未报、漏报、报价为0的,其投标报价均视为含以上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2、投标人应严格核算成本及机械折旧,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营所需费用,投标人编制报价时应自行到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充分考虑报价风险。
3、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等说明大体上是准确的,但可能存在偏差,但投标人的参与即表明投标人对此是已知和完全接受的,并对相应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接受力,所以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出预期的少量需求偏差和合理技术风险,中标人仍有义务在其投标报价内保质保量达成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需求、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
五、作业服务质量要求
集镇区域为全天候卫生保洁。保洁标准要达到无果皮、无塑料袋、无纸屑、无灰尘、无污水,生活垃圾,公共秩序良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设广告牌、乱悬挂条幅,公共基础设施完好等。
1、集镇区域沿路住户(商铺)门前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尘土、无油渍,痰迹、无纸屑、果皮、烟头等。
2、集镇区域绿化带及时清理绿化带上的砂石、泥土、果皮、塑料袋、纸屑、饮料包装盒等垃圾。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
3、集镇区域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明显灰沙等。
4、集镇区域的塘、沟等各种水域无倾倒废弃物现象,做到定期疏浚,保持水流畅通、水面清洁。
5、集镇区域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内部清洁卫生,通风良好,无粪便堆集、无臭味、无尿碱、无蝇蛆。
6、集镇区域草地、草坪、树木、道路、人行道禁止晾晒衣物、农作物和秸秆、各类腌制品现象,无建筑垃圾堆放。
7、农贸市场:市场内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和垃圾桶保持清洁,全天候清洁卫生,收市后更应清洗肉行、水产行、案板、家禽粪便、宰杀行秽物,市场内公共设施保持清洁,排水设施完善,下水道通畅。
8、镇政府大院,槐林镇展示中心及周边区域都要有专人全天候保洁。
9、集镇区域村庄保洁标准同村庄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10、废弃物控制标准(以下是按重点区域布置,非重点区域按实布置)
项目 |
果皮 |
纸屑塑膜 |
烟蒂 |
痰迹 |
污水 |
其他 |
面积㎡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标准 |
≤4片 |
≤4片 |
≤4个 |
≤4个 |
0处 |
0处 |
注:重点区域是指主干道、集镇中心区域和美丽乡村,其他为非重点区域。
(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道路路面见本色,无杂物、无积水积泥、油污、无痰迹烟蒂、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明显灰沙等。
2、道路路砑保洁时要站在砑下依次顺序作业,确保视线范围内无垃圾;
3、禁止垃圾往雨水口、绿化带中倒垃圾;
4、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内无施工弃料、建筑垃圾、漂浮物、石块、灰沙、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杂物;绿化带内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
5、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机械清扫车扬尘作业。
6、一级道路区域保洁采用洗扫车清扫和洒水车冲洗作业为主,环湖大道中间绿化带每天机扫一遍、道路两侧每天冲洗两遍,主集镇道路每天机扫两遍,次集镇道路每天机扫一遍。二、三级道路区域保洁以洒水车冲洗为主,二级道路每2天冲洗一遍,三级道路3天冲洗一遍,巡查时发现路面脏、灰尘大需立行立改。人工辅助捡拾零星垃圾残余垃圾,及时清除路边的枯死树木、树枝、秸杆、杂草、土砂石堆等杂物。逢检查及重大节假日按高质量保障标准落实。
7、废弃物控制标准
同集镇区域废弃物控制标准。
(三)垃圾桶保洁管理标准
1、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垃圾桶、每日至少清倒1次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大小垃圾桶均不得有满溢现象。
2、中标人每日中发现有倒伏、损坏现象,应及时扶正或更换;
(四)“牛皮癣”及小广告、废旧广告牌、条幅拆除作业标准
1、镇域范范围内的所有“牛皮癣” ﹙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破损宣传条幅、店招、废旧广告牌等随时发现,随时清除。
2、各类“牛皮癣”清理完毕后做到不留痕迹,同色覆盖,规范涂抹。
(五)水面及岸堤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1、负责清理水面水花生、漂浮物、白色垃圾等脏物、杂草;
2、配合执相关部门拆除拦河网、迷魂阵、大尊等捕鱼网具;
3、将清理出来的杂物运至垃圾分类堆处置;
4、清除圩堤杂树、枯死树,保护草皮;
5、保持塘埂岸堤边坡清洁,无纸屑、杂物、白色垃圾等;
6、发现岸边大堤上有开垦种植农作物、乱建乱堆等应及时上报采购人。
全镇农村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
1、保洁人员每天按时将村内垃圾桶集中到村口或方便垃圾车装运的地方,及时布置干净的垃圾桶。
2、保洁人员每天对保洁范围内的村庄内外、房前屋后、道路、水面的裸露垃圾、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玻璃、饮料包装盒(瓶)等各类垃圾进行垃圾清理保洁、收集;保洁员、巡查员要勤走、勤看,随时发现,随时清除,不留死角。
3、垃圾桶内的垃圾,每天至少收运一次以上,做到日产日清,桶满即清。实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
4、垃圾收集点內垃圾桶应摆放整齐,每周至少擦洗二次,垃圾桶破损应立即更换;垃圾桶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
5、及时清理乱倒的建筑垃圾、装潢装修垃圾。
6、“牛皮癣”清除要做到即现即清,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
7、定期对道路上的沙石、泥土及沿线路肩杂草进行清理,路肩杂草不得遮挡路肩状况、警示桩、警示牌、里程碑,扶正各类警示标志。
每年对村庄内生长的杂草清理2次。
应积极配合镇村开展乱堆乱放集中整治工作。
(七)公厕作业标准
1、确定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服务。
2、确保公厕周围干净卫生。
3、公厕室内要保持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和杂物。
4、做到大便池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尿液、无尿垢、无杂物,墙壁、顶棚、门、窗干净整洁,无浮尘。
5、加强维修维护,保证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公厕管理维护包括配厕纸、卫生香、清洁工具等,要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定期进行灭鼠、灭蟑,室内水电损坏(老化)应自行维修,确保灯明水通。公厕管理维护费含水电费。
(八)保洁作业时间:
1、集镇区域:街道、公园、停车场、公厕、农贸市场保洁实行两班制,无缝对接(中午由保洁公司提供午餐)。镇区域:夏季早晨5:00前、冬季早晨6:00前必须彻底各清扫一遍结束,然后再行细致保洁,中午交接班时间冬季12:00,夏季11:30,下班时间为:冬季17:00,夏季18:00。
2、其他区域实行一班制,工作时间为
冬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7:30
夜间保洁时间:19:00-21:30
夜间保洁区域:巢庐路槐林中学至交易所门口、槐林路政府门口至农贸市场、重点区域(指主干道、集镇中心区域和美丽乡村)及广场等地,特殊情况、特殊路段按业主方要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