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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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111100000192957 发布时间:2021-11-10 文档页数:74页 所需下载券:10
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全面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省、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和普查办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经审计并在售后服务期到期后支付(无息)至审定价款。

2

服务地点

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省、市及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二、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决策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灾险普办发〔2020〕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住建部)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含道路、桥梁、供水管线)调查工作。

三、服务需求

(一)技术及服务要求

为了掌握详实准确的承灾体(市政设施)空间分布及灾害属性特征,按照统一标准,在统一提供的含有市政设施地理位置底图软件移动端上填写市政设施相关信息,掌握我市市政设施分布及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全市的市政设施等承灾体数量与设防情况空间分布的市政设施普查成果GIS数据库。

1、普查范围

市政设施普查内容有市政桥梁、市政道路以及城市供水设施。以2020年12月31日为市政设施普查的标准时点。普查范围为安徽省巢湖市城区,其中桥梁34座、市政道路166千米、供水管线260千米、供水厂3座。

市政桥梁普查范围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修建在河道上的桥梁和道路与道路立交、道路跨越铁路的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轨道交通和城市隧道普查不在本次的普查范围内。

市政道路普查以各省、市、县(区)为基本单位,普查范围主要为城市次干路(含四条车道及以上)及以上、连接重要设施(如: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的道路、与公路普查道路衔接的城市道路、应急管理相关的重要道路。

城市供水设施普查范围为城镇供水设施,包括这些城市的取水设施(含预处理设施)、输水管道、净水厂设施(含地下水配水厂)、加压泵站设施、调压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

2、实施内容:

(1)道路设施调查属性信息包括:

①市政道路设施信息:包括位置行政区划、沿线高架、立交、交叉口等设施;

②市政道路基本信息及安全信息:包括道路名称、道路起点终点、道路等级、通车日期、工程投资、路幅形式、路面宽度、机动车道数、最窄机动车道宽度、最窄非机动车道宽度、最窄人行横道宽度、红线宽度、是否为城市救灾生命线、设计速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管理单位、养护单位、设计阶段项目场地抗震设防烈度、区域地质构造及不良地质简述、最近一次大中修或改扩建时间;

(2)桥梁设施调查属性信息包括:

①桥梁基本信息:包括行政区域、管理单位、设计单位、桥梁名称、设计名称(曾用名、起点所在道路(线路)名称、终点所在道路(线路)名称、所在道路(线路)等级、斜度、桥梁类别、建成日期、改建日期、养护类别、跨越类别、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功能类型、设计洪水频率、工程投资、桥梁总长、桥梁总宽、桥面净宽、桥梁面积;

②桥梁附属及资料信息:包括附属设施、穿越情况及附挂管线、档案资料、桥梁检测类别、加固、维修部位、技术状况等级、评定日期;

③承灾体隐患情况:包括桥区不良地质、是否存在滑坡、泥石流灾害、是否有过强风后损伤、是否存在冲刷或冰凌、是否有超限车辆通行情况、是否经过抗倾覆评价、是否存在车船物撞击风险、最严重的耐久性环境作用、桥梁单项控制指标、典型照片。

(3)供水设施调查属性信息包括:

设施名称、位置、政府主管部门、运维管理单位、建成年月、结构形式、外观检查、是否有明显沉降、钢结构厂房、厂区周边存在的灾害隐患、是否处于地质采空区、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及总高度、设计使用年限、结构设计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是否处于地震断裂带、设计风荷载、设计雪荷载、是否存在不良地质、取水型式、规模、工艺流程、清水池有效容积、泵房规模、供电电源、管线位置、管线长度、管线根数、管线管龄、管径、管材等。

调查完成后依据《G-0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要求填写《市政道路普查信息采集表》、《市政桥梁普查信息采集表》、《供水设施-厂站普查信息采集表》、《供水设施-管道普查信息采集表》。

3、成果提交

形成如下县级调查数据,并将数据进行汇总入库工作,形成县级普查数据库。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包括数据成果和图件成果。

(1)数据成果

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巢湖市的集市政设施各种要素信息为一体,反映数量、属性与设防水平及空间分布的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市政设施调查数据集:包括市政道路、市政桥梁、供水设施三类数据集。

(2)图件成果

建立全国市政设施承灾体分布图。

(3)文字报告成果

  ①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报告

  ②市政设施普查技术报告

  ③市政设施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满足《合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合肥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住建部)、《G-01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政府审查部门审查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及发包人组织的各阶段审查要给予配合,发现的问题负责无偿整改,直至通过审查为止。

具体如下:

序号

市政设施普查任务

普查成果

1

道路、桥梁设施调查

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属性及分布和隐患分级数据集

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2

供水设施调查

供水厂站、供水管线属性及分布和隐患分级数据集

供水设施普查工作报告和成果分析报告

(4)成果数量

成交供应商应提交纸质版普查成果2份,电子版普查成果1份。

(二)技术支撑服务

1、方案编制

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灾险普办发〔2021〕10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住建部)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普查实施细则,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技术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等内容。

2、人员培训

为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项目组提供人员培训服务,在项目实施之前和实施过程中对技术人员和普查员开展培训工作。

3、技术指导

普查工作启动后,针对调查工作和质量审核工作提供全流程的技术指导服务,协助住建部门针对普查工作进度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三)技术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技术标准,完成巢湖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承灾体市政道路、市政桥梁数据调查工作。

1、数学基础

①空间坐标系:采用“CGCS2000 坐标系”。

②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经差 3°分带。

③高程基准:采用 1985 国家高程基准。

2、调查范围:巢湖市建成区内(含居巢经开区、夏阁园区)。

3、普查精度:符合国家、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风险普查技术要求。

4、技术方法:根据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的特征,以调查底图为基础,基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内外业普查软件,整合各类属性数据, 利用外业调查软件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在外业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内业数据处理、核查、录入上报,形成符合质量要求的空间数据成果集。

(四)、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岗位

数量

人员要求及职责

1

项目负责人

1人

能够胜任本次服务工作,审核成果文件,把控本项目最终提交成果质量,负责组织机构的构建,把控项目进度,合理分工。

2

普查指导员

2人

能够胜任本次服务工作,负责本项目采购任务数据收集及实地调查,对采集的数据分析上报负责人。

注:

①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供应商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

②本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配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不满足项目要求,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整更换。如遇主管部门检查需要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时,供应商应无条件增加。

③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人员的培训工作;

④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人员,将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要求全部配备到位(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服务、保险、税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内业资料整理、外业信息采集、数据汇交和自检、数据质量审核及修改、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服务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市政设施普查项目任务量是采购人前期估算的任务量,实际任务量可能超过前期估算的任务量且超出比例可能较大,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工作量存在的风险,上述风险费用已包含在供应商的报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

五、验收要求

1、调查质量控制

市政设施调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级普查办的领导下,实施对市政设施调查数据质量的管控和审核,采用过程检查、交叉互检、随机抽检等措施,从源头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2、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

调查产生的数据通过统一的软件系统逐级汇交,各级在线上汇交数据的同时,线下提交本级工作报告、数据质量检查报告。

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类审核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加强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技术能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供应商提供的成果需通过省、市住建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局验收通过;通过的标准及验收程序以最终实际情况发生为准。

六、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期限:通过采购人及省、市级工作组审核或验收后一年。

2、售后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咨询、数据更新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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