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招标内容
采购服务内容 |
新产品研发全周期政务集成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项目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其中试运行期3个月。运行维护期:自完成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之日起1年。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40%,项目完工且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一年运维期结束后支付至同总价款的100%。 |
▲质量保证期 |
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质保1年。 |
▲招标控制价 |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07500元。 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标处理。 |
依托浙江省数字化改革“152”工作体系,针对全新产品、改进型新产品、系列型新产品和降低成本型新产品等4类新产品研发项目,以科学主动、集成高效、多跨协同、迭代循环的理念,对不同类型的新产品研发所需的各项服务要素和结构进行准确的预判,促进服务、资源等各类要素供需间全覆盖、零距离、无缝化的对接匹配。开发新产品研发全周期政务集成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实现数字感知-数字告知-数字服务-数字审批-数字监管-数字验收-数字支付-数字推广-数字评价-数字画像的工作闭环,将过去政府坐等企业申请研发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的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主动、集成、整体、智能的系统性服务。实现新产品研发全周期政务服务管理事项在浙里办、浙政钉供需两端数字办理,提升政府对企业新产品研发的服务效率,强化政府科技资金监管,把麻烦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建立新产品研发需求智能感知机制、新产品研发政务智能服务机制、新产品研发全过程智能管控机制、新产品的市场智能推广机制、新产品研发成效智能评价机制。通过“五智”改革努力解决新产品研发全周期服务供需不集成、不精准、不匹配、不智能等主要问题,实现企业新产品研发简单智能。
2. 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用系统建设、支撑平台建设、数据资源建设,其中:
应用系统建设分为PC端软件开发、移动端软件开发、事项扩展流程开发,建设有数字感知、数字告知、数字服务、数字审批、数字监管、数字验收、数字支付、数字推广、数字评价、数字画像、驾驶舱共计11大功能模块,移动端依托浙政钉及浙里办进行建设;同时对已开发完成的集成服务框架进行延伸开发,共计开发15个事项的集成服务。通过此应用系统建设,实现新产品研发全周期服务“智能办”;
应用平台体系建设包括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对接、浙政钉对接、“内跑”平台的对接、电子签章对接等内容;
数据资源建设包括数据对接和数据库建设。
3.业务协同要求
本项目的业务协同主要涉及到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区委人才办、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市场监管局等区级部门和市科技局、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等省市级部门。
业务协同主要涉及业务办理、项目的审批,资金支付,业务协助等。与区级各单位的业务协同拟通过对接内跑系统,在内跑系统中建立需协调事项的办理清单实现相关业务在政府机关内部的受理和办结,实现让数据跑代替让人员跑,与市级和省级单位的业务协同通过系统对接实现市级及省级业务的系统。
4.总体设计要求
4.1系统架构
按照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驱动新产品研发,构建以信息设施为承载,信息服务为支撑,信息安全为保障,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应用为核心,建设“四横四纵两端”新产品研发全周期政务集成服务“一件事”应用场景架构。
4.2网络拓扑
本项目系统软件部署在宁波城市大脑,分别在资源共享区和公众服务区申请资源。核心应用主要在资源共享区建设,如数据共享交换、基于PC端的应用等。移动端功能主要在公众服务区建设,如基于浙政钉、浙里办的应用。
5.应用系统建设要求
5.1PC端软件开发
5.1.1数字感知
5.1.1.1企业信息获取及更新
从区级、市级等相关系统中定期同步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联系人信息、企业名称、所属行业、企业状态等,对比库中已有企业数据进行更新,确保企业信息的时效性与真实性。
5.1.1.2新产品研发信息感知
根据业务需求梳理感知要素,包括但不限于研发企业信息、研发项目信息等;对接区级、市级等相关系统获取数据,同时对数据进行清洗、集成、变换和规约等操作,补全残缺数据,修正错误数据,过滤重复数据,保证数据完整性,提高数据质量,降低人工负荷。
5.1.1.3企业和政府服务智能匹配
建立企业与政府服务的匹配模型,根据不同维度建立的企业画像,例如企业所属行业、企业类型、企业项目信息等纬度,自动智能匹配企业与服务,后续可根据企业的历史记录,进一步更新企业画像,以此实现精准的企业和服务匹配。
5.1.2数字告知
5.1.2.1通知公示
选择需要公示的政策内容,根据公示模板生成政策公示内容,对接政务公开网,一键发布。
5.1.2.2服务要素集成
对服务进行的归集、梳理和分类等,实现服务要素数字化集成统一,方便查询、管理、推送。提供菜单式集成服务清单。
5.1.2.3服务内容发送
根据智能匹配的结果,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企业、街道、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单位,提供精准的服务匹配,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推送、办事指南、知识产权服务等。推送服务先提供集成服务清单,具体服务内容由服务对象根据清单获取。
5.1.3数字服务
5.1.3.1个性化集成服务
系统为企业提供找人才、找技术、找合作、找成果、找仪器、找资金、找政策、找市场、找直播、找空间共计十项个性化集成服务,根据相关服务事项,制定个性化集成服务事项清单。系统将根据数字感知结果,通过计算匹配相关企业,利用数字告知模块功能,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将个性化集成服务事项清单自动发送给相关企业。
5.1.3.2找人才
为企业提供找人才服务,帮助企业寻找新产品研发所缺的人才,填补企业人才紧缺漏洞。
5.1.3.3找技术
为企业提供找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获得相关技术支持,提升企业技术能力。
5.1.3.4找合作
为企业提供找合作服务,如:产品研发中所涉平台、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合作。
5.1.3.5找成果
为企业提供找成果服务,帮助企业获取第三方成果资源。
5.1.3.6找仪器
为企业提供找仪器服务,如:新产品研发中仪器设备、测试场地等共享等,解决企业仪器资源不足问题。
5.1.3.7找资金
为企业提供找资金服务,帮助企业获得第三方融资。
5.1.3.8找政策
为企业提供找政策服务,解决企业政策不熟悉等问题。
5.1.3.9找市场
为企业提供找市场服务,如:新产品展销等,帮助企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
5.1.4.0找直播
为企业提供找直播服务,帮助企业借用直播渠道,推广产品。
5.1.4.1找空间
为企业提供找空间服务,解决企业新产品生产用土地、厂房等空间资源需求。
5.1.4.2资源清单查询
对各类互联网资源梳理分类后,形成各个服务事项的资源清单,通过该板块,企业可自行查询各类服务事项的互联网渠道资源。
5.1.4.3企业个性化服务需求填报
制定个性化服务需求填报表模板,企业可通过系统选择相应需求模块,填写需求表单。填写完毕提交后,需求填报表将通过系统自动流转至区科技局管理人员处。
5.1.4.4企业个性化服务响应
6.个性化服务需求反馈表
6.1系统将制定个性化服务需求反馈表。
6.2企业需求查看
企业所提交相关需求将通过系统自动汇聚至相关管理员账号中,并按已反馈与未反馈进行分类展示,区科技局用户可通过系统可查看企业需求详情。同时可通过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名称、时间等维度,进行企业需求进行查询。
6.3企业需求反馈
区科技局针通过系统接收企业需求后,需对企业提出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响应及反馈。
7.区科技局服务响应
针对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需求,由区科技局单独完成响应工作。完成相关响应工作后,区科技局工作人员可在系统内填写个性化服务需求反馈表,填写完毕提交后,反馈表将通过系统流转,制定发送至需求提交企业处。
8.跨部门服务响应
针对跨部门服务需求,区科技局接收企业需求后,将通过内跑平台实现信息流转,将企业需求发送至相关协同部门处。协同部门工作人员处理完毕,则填写个性化服务需求反馈表,通过系统自动将响应结果流转至区科技局处,最终经过科技局工作人员审核后回复给企业。
8.1企业评价
企业收到需求响应结果后,可根据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结果、系统使用、其它信息等维度,按星级对政府部门服务做出评价。
8.2数字审批
支持联合申报功能,单个企业可同时申报多项办理事项。
本模块开发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流程。
8.3项目申报
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流程,实现项目的申报功能。
8.4企业申报:针对江北区企业开放项目申报入口,企业按照申报事项内容进行分类申报,完成申报后归纳汇总至系统中的待办模块。
8.5项目评审
8.5.1开发项目专家评审记录功能,包括评审结果记录上传等。
8.5.2开发项目党组会议评审决议功能,包括自动形成上会材料,评审要素记录、评审结果上传等。
8.5.3开发项目跨部门评审流程,对接内跑平台,功能包括评审内容生成、评审内容发送,评审结果接受等。
8.5.4项目评审数据同步,实现与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同步。
8.5.5网站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公示模板生成公示内容,对接区政务公开网,实现一键公示。
8.5.6立项发文
对接内跑平台,实现跨部门项目立项发文。包括发文内容生成、发文内容发送,发文结果接受等。
8.5.7签订项目任务书
根据模板开发项目任务书表单,实现企业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功能。
企业盖章后上传电子文件,然后走内跑平台,实现跨部门项目任务书的签订。
8.5.8数字监管
8.5.9智能管控
基于江北区科技局黑名单库、信用中国(宁波)企业信用信息、科技案件信息等,在企业申报、评审、验收、支付等环节对企业诚信情况进行自动审查。
8.6项目进度管控
通过企业自查上报实现对项目目标进度质量的管控。
通过对接研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智能感知企业项目进度。
8.6.1项目资金监管
通过企业自查上报实现对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管。
通过对接研发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实现智能感知企业资金使用情况。
8.6.2企业自查
实现企业对项目进度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上报。
8.6.3项目抽查
实现项目抽查检查功能。通过进度和资金监管情况,分析找出有问题企业的项目,通知相关企业,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上报检查结果。
9.数字验收
9.1专家评审验收
开发项目专家评审功能,功能包括评审过程记录、结果上传等。
9.2项目延期申请及审批
提供延期申请功能,企业在线填报项目延期申请表单,相关人员进行线上审批的功能。
9.3党组会议决议
开发项目党组会议决议功能,包括自动形成上会材料,评审要素记录、评审结果上传等。
9.4验收总览
实现所有项目验收情况的统计查看功能。
9.5项目材料归档
建立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的归档标准,根据归档标准,选择系统中需要归档的文件,实现项目材料的电子化归档。
9.6验收通过发文
跨部门验收通过发文通过内跑平台对接,实现跨部门验收发文,同时实现剩余补助资金的跨部门审核。
10.数字支付
10.1拨付白名单生成
系统根据设定条件自动生成需要拨付资金的项目所属企业白名单,根据设定模板生成excel表格,支持导出功能。
10.2拨付状态查看
开发资金拨付状态查询接口,实现甬易办系统中项目资金拨付状态的查看、跟踪,供相关科室跟踪确认。
10.3二级子账户申请
系统根据申请模板,生成二级子账户申请表,通过对接内跑平台,向审管办提交二级子账户申请需求。审管办处理后返回处理结果,完成二级子账户申请。
11.数字推广
11.1智能推广辅助
企业填报推广申请表单后,根据申报要求的条件选取关键要素,通过系统分析,自动匹配,事前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减少企业无效申报。
在项目申报表单增加是否同意智推选项,在研发项目通过验收后,系统根据验收条件跟推广标准自动配对,对符合推广标准的企业项目进行自动推广,减少企业多次申报。
11.2数字推广对接
自动匹配通过审核后,推广到相关平台,包括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等。通过对接相关平台推荐结果数据回流。
12.数字评价
12.1政府评价
对本部门的评价:建立政府服务质量的评分标准,通过历史业务数据分析结合服务对象的打分情况,实现对政府服务的综合评价。企业打分以星级的方式表示,从办事效率、结果、服务态度,系统使用情况4个维度进行评价。
对协同部门的评价:抽取后台事项办理流程数据,对各个协同部门在业务中的协同情况进行评价。
12.2企业评价
服务对象年报生成:根据企业对本系统的使用情况,包括项目申报情况、服务使用情况等,对服务对象的年度数据进行汇总,形成服务对象年报。
服务对象内部评价指标:1.从企业能力维度出发,建立企业能力评价标准,以主营业务、资金、人才、设备等参考形成企业综合能力指标。2.从项目角度出发,建立企业综合评价标准,从资源使用效率、研发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等维度,建立企业在新产品研发项目的效果指标。
13.数字画像
13.1政府侧画像
获取并图形化展示江北区全社会R&D经费支出、工业新产品产值、开展R&D活动企业数、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比重等数据。
13.2企业侧画像
获取并图像化展示江北区规上工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企业满意度等。从图像上能够直观地感知企业的经营情况,从而在政策、服务上进行对应的变动以获得更好的服务质量,建立更加完善的服务体系。
14.驾驶舱
包括主驾驶舱(包括基于地图的数据展示)、“五智”(智感、智服、智管、智推、智评)5个副驾驶舱。
14.1主驾驶舱
主驾驶舱以宁波城市大脑驾驶舱视觉效果规范为标准,将新产品研发全周期集成服务“一件事”整体情况进行统一的展现。
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创新指数排名、全周期服务成果、五智副驾驶舱界面、区域新产品项目数、区域创新能力,其中区域新产品项目数以地图形式展示,地图将基于天地图进行设计;区域创新能力分为科技投入、创新技术、科技产出、转型升级、创新环境五个板块进行展示。
14.2智感
智感副驾驶以宁波城市大脑驾驶舱视觉效果规范为标准,将新产品研发全周期集成服务“一件事”中智能感知情况进行统一的展现。
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感知企业总数、各系统感知企业数、各类型企业感知数及区域分布、各方式感知企业数、各行业企业感知数及各行业占比,其中感知企业总数分为全新产品、系列型新产品、降本型新产品、改进型新产品四个维度;企业类型分为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心企业三种类型;感知方式分为主动申报、主动感知两种渠道。
14.3智服
智服副驾舱以宁波城市大脑驾驶舱视觉效果规范为标准,将新产品研发全周期集成服务“一件事”中智能服务情况进行统一的展现。
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精准服务数、企业咨询数、创新要素关注度、十找服务关注度、创新要素服务告知数、十找个性化服务服务次数;其中精准服务数、企业咨询数可显示各行业相关次数;创新要素关注度、十找服务关注度可显示各企业详细数据;创新要素服务告知数可按智能告知、用户点击两维度分别显示各项服务告知次数。
14.4智管
智管副驾驶舱以宁波城市大脑驾驶舱视觉效果规范为标准,将新产品研发全周期集成服务“一件事”中智能管理情况进行统一的展现。
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审批总量、数字监管总量、数字验收总量、数字支付总量、事项进展情况、企业类型情况、项目验收情况、项目支付情况、事项总览、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数、科技创新2025板块、技术领域分布、成效展示;其中事项总览可从事项申报中数量、事项审批中数量、已公示事项数量、已完成事项数量四个阶段进行展示;科技创新2025板块按照已立项、在研中、已验收三个阶段分别展示相关项目数量;成效展示板块可展示相关创新资源信息、创新人才行业分布信息。
14.5智推
智推副驾驶舱以宁波城市大脑驾驶舱视觉效果规范为标准,将新产品研发全周期集成服务“一件事”中智能推广情况进行统一的展现。
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推广累计数、新产品当年推广数、科技成果历年累计数、历年数量、项目预计年产值、项目预计利税、各平台推广成功情况、新产品推广情况;其中新产品推广情况可按平台分布情况、推广新产品行业分布情况、各行业新产品推广成功率三个维度进行展示。
14.6智评
智评副驾驶舱以宁波城市大脑驾驶舱视觉效果规范为标准,将新产品研发全周期集成服务“一件事”中智能评价情况进行统一的展现。
展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企业研发机构数、研发新产品项目数、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企业研发人员数、政府服务满意度、满意度行业分布、协同部门满意度情况、企业研发排行榜;其中企业研发排行榜从企业研发人员数、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成功率、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研发新产品项目数五个维度进行计算后进行排序展示。
15.1浙里办应用
基于浙里办开发企业科技服务应用,实现企业个性化服务功能:企业通过填写需求表单实现找人才、找技术、找合作、找成果、找仪器、找资金、找政策、找市场、找直播、找空间等服务需求的填报;同时提供集成服务清单;具体功能与PC端相同。
15.2浙政钉应用
基于浙政钉开发科技项目管控应用。包括数字审批、数字监管、数字验收等功能,具体功能与PC端相同。
省级、市级事项办理通过与省市相关系统打通单点登录和数据回流的方式实现。主要的事项包括省、市科技条线业务和省经信条线业务,具体业务和对接系统如下:
事项清单1
序号 |
事项 |
系统 |
1 |
宁波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申报推荐 |
宁波科技大脑(宁波市科技信息管理系统) |
2 |
市科学进步奖申报 |
|
3 |
市科技创新特别奖申报 |
|
4 |
市科技创新推动奖申报 |
|
5 |
省部级人才(团队)计划申报 |
浙江科技大脑 |
6 |
国万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支持计划申报 |
|
7 |
浙江科技大奖申报 |
|
8 |
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 |
|
9 |
省技术发明奖申报 |
|
10 |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 |
|
11 |
省自然科学奖申报 |
|
12 |
省级科技成果登记 |
|
13 |
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 |
|
14 |
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数据服务平台 |
15 |
省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 |
|
16 |
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推荐 |
|
17 |
省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 |
|
18 |
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计划备案推荐 |
15.4区级事项在本系统实现流转,本系统框架以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为基础全新开发,需要在本期已开发系统框架基础上,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全新开发。
具体事项清单如下:
事项清单2
序号 |
事项清单 |
1 |
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
2 |
江北区技术交易专项补助申报 |
3 |
江北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
4 |
江北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 |
5 |
江北区科技信贷风险池信贷 |
6 |
江北区科技金融政银合作信贷 |
7 |
专利授权资助 |
8 |
专利示范企业资助 |
9 |
知识产权维权资助 |
10 |
专利代理机构资助 |
11 |
优秀专利资助 |
12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
13 |
江北区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社发类) |
14 |
江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 |
15 |
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 |
企业端用户帐号全面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进行平台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完成高级认证后,创新主体、个人用户在平台进行项目申报、请求金融服务等相关业务操作。
当用户登录PC端网站、移动端应用操作时,需要确认用户身份,在验证账号、密码的过程中统一调用省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接口实现,即采用同一套账号、密码来验证身份,并查询获取身份相关信息。
用户免登:通过与浙政钉2.0对接,实现用户免登。
与“内跑”平台(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平台)对接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办事事项的配置,另外系统接口对接。办事事项的配置包括本部门和协作部门分别在“内跑”平台配置相关办事事项。系统接口对接是为了实现跨部门办事自动化,在办理事项时系统会通过接口自动提交办事资料,办理事项办结后系统会通过接口自动获取办理结果。
对于本部门内部的事项,主要是内部审批事项的认定,只需本部门在“内跑”平台配置事项,通过系统对接即可实现本部门业务的流程化处理。
对于需要与其他部门的业务协同的事项,主要是审批、验收和支付等业务协同,需要相关协作部门配置办事事项,通过与内跑平台对接实现自动提交办事事项,在事项办理完毕后自动获取办事结果。
本项目的电子签章功能拟通过使用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系统的电子印章实现。根据浙江省政府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标准实现对接和使用电子签章。
本项目的短信发送拟通过使用江北区大数据中心提供的短信发送接口实现。根据江北区大数据中心短信发送服务对接标准实现对接和使用短信发送功能。
本项目使用天地图作为地图开发基于GIS的应用,项目开发过程中根据需要申请开放资源。
本项目实现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浙里扣)、宁波科技大脑(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甬易办、宁波市科技局专家评审系统、浙江科技大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对接,初步实现研发企业、项目信息感知、相关业务的在线办理(数据回流)、相关项目的高效评审和便捷兑付。
新产品研发数据库建设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制作项目数据资源清单:包括数据目录编制(数据编目依据最新的省级标准规范进行)、数据采集归集、数据治理(整合、清洗、比对)、数据入库共享、数据库内容设计、数据应用等;一是制作标准化数据接口清单, 形成数据共享模型图:包括业务系统需要共享其它部门的数据资源,以及本项目业务系统可共享给其它单位的数据资源,共享渠道通过市区两级统一的共享体系实施。
新产品研发数据库采用关系型数据库,通过申请宁波城市大脑资源获取。
新产品研发数据库建设主要包括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建设。
其中基础数据库的数据包括企业信息、项目信息、人才信息、资源信息、服务信息、黑名单信息等等。
业务数据包括技术研发合作、研发投入后补助、科技金融服务、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服务等各类业务信息等。
专题数据包括企业评价、政府自身评价等专题数据。
系统建设需要的数据的获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宁波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一种是通过系统对接。
对于已经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的数据,通过数据共享审批后,按照规范对接数据共享接口,实现数据获取。对于本系统内自建系统及尚未共享的业务数据,通过系统间接口对接实现。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用户为机关部门用户,涉及特定的公众。系统建成后,要求通过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并获得网络安全等保二级证书。
项目建设单位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保存期等;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程序和恢复程序等。
序号 |
系统/模块 |
功能 |
功能要求 |
一、PC端软件开发 |
|||
1 |
数字感知 |
企业信息获取及更新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新产品研发信息感知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企业和政府服务智能匹配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2 |
数字告知 |
通知公示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企业信息获取及更新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服务要素集成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服务内容发送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3 |
数字服务 |
企业个性化服务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企业个性化服务响应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4 |
数字审批 |
项目申报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项目评审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网站公示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立项发文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签订项目任务书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5 |
数字监管 |
智能管控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项目进度管控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项目资金监管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企业自查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项目抽查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6 |
数字验收 |
项目延期申请及审批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党组会议决议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验收总览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项目材料归档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验收通过发文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7 |
数字支付 |
拨付白名单生成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拨付状态查看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二级子账户申请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8 |
数字推广 |
智能推广辅助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产品推广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9 |
数字评价 |
政府评价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企业评价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10 |
数字画像 |
政府侧画像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企业侧画像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11 |
驾驶舱 |
驾驶舱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二、移动端开发 |
|
||
1 |
浙里办 |
企业科技服务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2 |
浙政钉 |
科技项目管控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三、事项扩展流程开发 |
|
||
1 |
技术研发合作 |
具体事项:江北区技术交易专项补助申报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2 |
研发投入后补助 |
具体事项:江北区研发投入后补助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3 |
科技金融服务 |
具体事项:江北区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江北区科技信贷风险池信贷、江北区科技金融政银合作信贷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4 |
知识产权服务 |
知识产权经费发放,具体事项:专利授权资助、专利示范企业资助、知识产权维权资助、专利代理机构资助、优秀专利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其中专利示范企业资助、优秀专利资助不需要申报,其他4项需要申报。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6 |
科技计划项目 |
江北区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农业、社发类)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7 |
其他服务 |
江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江北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四、系统对接 |
|
||
1 |
系统对接 |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浙里扣)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宁波科技大脑(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甬易办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宁波市科技局专家评审系统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浙江科技大脑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服务平台 |
详见“应用系统建设要求”章节 |
▲三、运行维护
投标人应具备按照信息技术服务标准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能力,本项目的运维内容包括系统软件的升级、完善以及用户现场的应急保障。
项目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由江北区科技局和承建单位合作完成。江北区科技局负责总体协调和监督管理,中标人负责具体的运维工作。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须提供一名资深技术人员提供质保服务。该技术人员须熟悉采购人运行环境,能快速开展系统部署、更新、问题修复等工作,具备互联网应用等多种网络环境下软件升级能力。
四、运维保障服务
7*24 小时维护升级服务
维护期内提供 7*24 小时维护、升级服务,对故障在 30 分钟内响应,8小时以内解决问题。逾期未作出响应,需承担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但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和人为等引起的点位故障,由中标人提交申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酌情延长修复时限。
5.1建设阶段:
组别 |
人员组成 |
主要职责 |
项目领导小组 |
由招标人、中标单位派出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项目领导小组。 |
负责项目组织协调; 负责项目进程监控; 负责组织项目验收。 |
技术支持小组 |
由中标单位资深工程师组成的项目团队。 |
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解决实施中的技术问题。 |
项目实施小组 |
由中标单位技术部资深工程师、工程师组成。 |
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负责现场培训; 负责编制测试验收。 |
注:在建设阶段内,投标人须保证有一位项目经理两位开发顾问进行每周7×8小时的技术支持,及配足实施项目相对应所需的人员,不得因为项目实施人员的缺少而延误工期。
5.2运行维护阶段:
组别 |
人员组成 |
主要职责 |
项目领导小组 |
由中标单位派出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项目领导小组。 |
负责项目组织协调; 负责运营主要事项 |
技术支持小组 |
由中标单位资深工程师组成的项目团队。 |
制订运营期项目实施方案; 解决运营期内实施中的技术问题。 |
运营维护小组 |
由中标单位技术部资深工程师、工程师组成。 |
负责运营期内项目的安装和调试; 负责运营期内现场培训; |
注:在运行维护阶段内,投标人须保证运维小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
5.3人员培训方案
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中标人需对采购人指定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人员培训分为以下三类:
(1)日常操作培训
面向系统工作人员,主要是用户操作培训。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培训师主讲,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硬件的操作、维护、清洁培训,配以实际操作的指导,并提供全部详细的培训资料,保证工作人员可以迅速并正确掌握应用系统的使用。
(2)系统管理培训
考虑到系统管理员的职责除了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外,还需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部分应用功能的扩展,应有针对性地提供以下三类培训:
①系统日常维护培训。对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培训,包括对微小系统故障的排除等。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及持续性。在系统扩展时,也提供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后续培训。
②系统相关技术培训。对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相关技术的培训,有利于系统管理人员对系统的日常维护。避免管理操作不当引起的系统故障。
③系统架构培训。除了进行普通系统操作培训外,进一步向系统管理人员介绍整体系统架构设计及其各部分之间的关系,使系统管理人员全面地了解整个管理信息系统,以便提供技术支持。
(3)高级技术培训
对部分高级用户进行系统中所使用核心设备和关键系统软件培训,使用户对产品及其相关技术有深入的掌握,了解产品在本系统中所处的位置和起到的作用,从而对系统架构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使这些产品在工作中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