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作为镇江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技术支撑单位,为镇江市开展水旱灾害普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摸清全市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减灾能力,客观分析全市各地区灾害风险水平,为全市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一、主要任务
(1) 水旱灾害致灾调查。配合省厅填报主要省级控制断面洪水特征值,开展镇江市县级行政区干旱灾害致灾调查。
(2)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进行镇江市洪水灾害隐患调查,对镇江市主要水库、水闸、堤防的位置、工程结构特性、现状防洪能力、存在的隐患及严重程度等进行调查。
(3) 水旱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根据调查成果,绘制镇江市洪水风险图,包括淹没范围图、淹没水深等,编制市级洪水风险调查报告,提出防御和治理措施建议。配合水利厅完成全省洪水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干旱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及相关报告等任务。
二、普查依据
2.1 相关文件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
(2)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国灾险普办发〔2020〕2 号)
(3)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点版)》(国灾险普办发〔2020〕13 号)
(4) 《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关于做好近期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2021 年 2 月 10 日)
(5)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省级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国灾险普办发〔2021〕1 号)
(6) 《江苏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试行)》(苏灾险普发〔2021〕2 号)
(7) 《水利部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组关于印发〈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和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项目组函〔2021〕11 号)
(8) 《江苏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苏灾险普发〔2021〕4 号)
(9) 《镇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镇灾险普办发〔2021〕1 号)
2.2 技术规范
(1) 《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试行)》(2021 年 6 月 23 日)
(2) 《干旱灾害风险调查评估与区划编制技术要求(试行)》(2021 年 6 月23 日)
(3) 《洪水灾害隐患调查技术要求(试行)》(2021 年 6 月 23 日)
(4) 《中小流域洪水频率图编制技术要求(试行)》(2021 年 6 月 23 日)
(5) 《山丘区中小河流洪水淹没图编制技术要求(试行)》(2021 年 6 月 23 日)
(6) 《洪水灾害风险区划及防治区划编制技术要求》(2021 年 3 月 16 日)
2.3 报告等
(1) 《江苏省防洪规划》(苏政复〔2011〕21 号)
(2) 《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江苏省水利厅与江苏省发改委,2020 年)
(3) 《江苏省水文手册》(1976 年)
(4) 《江苏省暴雨洪水图集》(1984 年)
(5) 《镇江市防汛应急预案》
(6) 《镇江市抗旱应急预案》等
三、总体技术路线与方法
3.1 总体技术路线
充分利用第一次水利普查、第三次国土调查、重点防洪保护区洪水风险图等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形成的相关数据、资料和图件成果,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调查单元,统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权限范围,遵循“内外业相结合”、“在地统计” 原则,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监测站点数据汇集整理、档案查阅、现场勘查(调查)、遥感解译等多种调查技术手段, 开展灾害致灾、重点隐患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对采集与汇总的各类数据逐级进行审核、检查和修正。运用统计分析、空间分析、工程绘图等多种方法,开展水旱灾害风险主要要素的分析。
综合利用上述调查成果,采取空间叠加分析、专家评定等方法进行隐患识别; 利用各类综合分析方法,进行风险分析,结合致灾要素、行政边界、水利分区等因素开展风险区划,遵循各类灾害防治特点编制防治区划。
依据国家构建的“省-市-县”三级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体系,灾害风险致灾调查、隐患调查和风险评估与区划系统及普查工作底图,对调查数据进行录入、存储、转换、逐级上报与审核、逐级汇总分析,隐患调查、风险评估与区划,数据共享与交换,以及成果的发布与应用。
3.2 主要技术方法
(1) 多元化的资料收集方法。依据水利行业近年来编制的防汛防旱手册、水利统计年鉴、水利规划设计报告等纸质资料;水利普查等电子资料;工程勘测、遥感解译等勘测电子资料;现场走访、实地调研等调查资料对水旱灾害致灾因子、重点隐患等进行基础资料收集调查、汇总、整理。
(2) 先进的数据采集及审核系统。安装并利用水利部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组统一开发的“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采集系统水旱灾害调查分系统”进行普查数据分级填报,然后再分级登陆“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数据质检与核查系统”对辖区内普查数据进行导入、审核、汇总及上报。
(3) 统一底图系统及规范体系。充分运用 GIS 技术,采用全省统一底图(CGCS2000 地理坐标系),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分析镇江市水旱灾害致灾要素、分析洪水灾害隐患程度、绘制洪水风险图,编制镇江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报告。
四、成果要求
1、主要成果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报告成果等。
2、质检核查内容:负责自审本级普查成果;汇集本市下辖各县级水利部门上报成果和本级成果;开展本市普查成果质检和审核;编制自审报告、质检审核报告; 通过江苏省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质检核查系统等上报本级成果至省级水利部门。
3、其他
五、服务期
2021 年 10 月为全面调查阶段,完成全市水旱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编写调查报告,2021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为成果汇编和区划评估阶段,编制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等,汇总集成全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