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注:1. 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响应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等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该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服务)标注“▲”。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图所示)
7、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采购货物或采购服务)予以明确。
注:为做好疫情防控,减少开标现场人员聚集,建议各潜在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的方式解密投标文件,二轮报价函建议采用传真方式递交。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采购清单说明
一、项目概况
1、无为市应急管理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拟派遣人数30人。服务主要包括合同管理、薪酬发放、档案管理、社会保障、人事服务等。本项目招标预算1433400.00/年,此费用包含工资及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劳务派遣公司服务费及税金等。
2、人员及报价要求
(1)工资要求: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低于 3000 元∕人∕月工资标准(含人员工资、五险一金),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①社保要求: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 715.03 元∕人∕月。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②公积金要求: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公积金,标准不得低于 360元∕人∕月。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2)伙食补助: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伙食补助,标准不得低于300元∕人∕月。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3)绩效考核: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绩效考核,标准不得低于300元∕人∕月。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派遣人员每月无故旷工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且无故旷工五次后采购人与其解除劳务合同。(注:派遣人员根据安排每周轮休一天。)
(4)意外工伤险、体检、通讯补助工作经费要求: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意外工伤险,标准不得低于1180元∕人∕年;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每年提供体检服务,标准不得低于400元∕人∕年;中标单位须为劳务派遣人员每年通讯费补助,标准不得低于600元∕人∕年。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管理服务费:投标人按“ 元/人/月”进行报价,投标单价不得高于200元/人/月,投标单价包含所投单个人员(除人员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补助、绩效考核等)的管理服务费、所有材料、税金、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利润、责任、义务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的一切费用。最终结算方式按照实际派遣人数进行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综合报价。
3、队员录用条件
1、政治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公安派出所证明),热爱森林消防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
2、身体状况好,具备完成应急救援任务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吃苦耐劳。
3、年龄18-45周岁、男性、无智障公民。
4、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队员考核及公休规定
1、无为市应急局将对所购服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召回,另外安排符合条件人员递补。
2、节假日与双休日一律采取轮休制,原则上每个队员每周不少于1个休息日。
5、队员相关管理要求
(1)、消防队实行集中训练与分散驻营相结合。消防队每年要有不少于一个月的集中训练时间,训练地点安排在矿山救护队营地。由救护队负责编制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及日常管理。除集训时间外,消防队30个队员分成5个作战小组,全年候分别派驻到5个重点防火镇。每个小组均以驻点名称为作战小组名称,具体承担武装巡逻、扑火等其他应急救援等任务。
(2)、作战小组的管理实行应急局垂直管理与派驻镇的日常管理相结合。5个作战小组组成“无为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救援队作为全市综合救援的专业队伍,接受市应急局的统一管理和应急调度,坚持以森林消防救援为主,多灾种应急救援并举的原则,不断强化综合救援能力建设。在作战小组派驻相关镇期间,接受相关镇的日常管理和调度,按照镇政府的统一要求,参加以森林消防为主的各项应急活动。作战小组考勤由属地政府确定或林业站负责代管。
6、后勤保障
无为市应急局承担队员工资、伙食费等支出,配备集训服床、被单等;派驻镇负责做好宿食及办公等后勤保障。
二、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人员招聘 |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人员,但必须经报无为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后方可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由中标劳务派遣公司和无为市应急管理局合同中具体明确。 |
2 |
手续办理 |
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入职、解聘手续。 |
3 |
合同管理 |
依法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协议),包括劳动合同(劳务协议)订立、终止等。 |
4 |
薪酬发放 |
具体详见上述人员及报价要求 |
5 |
档案管理 |
负责相关档案的建立及完善。 |
6 |
社会保障 |
按时负责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及相应商业保险、履行工伤理赔手续。 |
7 |
人事服务 |
负责提供劳动保护,处理劳资纠纷、劳资仲裁和诉讼,为无为市应急管理局提供风险防范。 |
三、劳务派遣服务要求
(一)违约责任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二)相关事项
1、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中标单位须保证劳务派遣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求提出的管理要求。如中标单位未按照采购人规则制度或管理要求引发的一切纠纷及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派遣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生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如中标单位处理不当,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完全责任,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中标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定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等国家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缴纳的费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协议及合同约定时间及经采购人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等,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薪酬,不得缩减和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种类。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有权从中标单位的管理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扣除不足,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6、如中标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保或其他薪酬,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7、派遣人员的录用、辞退、更换须得到采购人的同意,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动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8、中标单位应指定管理制度,履行服务责任。须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服务
9、如中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其他未尽事宜和违约责任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四、费用结算
中标单位在每月 10 号前将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发放后和五险一金费用缴纳后,且由中标单位提供工资明细表及发票后,采购人在每月 15 日前一次性支付当月费用(仅含基本工资、五险、公积金费用);劳务派遣服务费按月支付,由中标单位提供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当月费用,如因工作需要,需要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派遣人员配备装备、服装、办公设备等的,应当一并开具发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标的性质(货物/服务) |
备注 |
1 |
▲无为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清单说明 |
1 |
项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服务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名称 |
1 |
▲无为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劳务派遣采购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