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产品,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未标注进口产品的货物均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2.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核心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三、其他要求
1、供货前提供样品,待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安装。
2、货物验收标准和程序由校方提供,按校方统一要求进行。
3、如货物在验收时有一个或多个指标未能达到要求而属于中标人责任时, 则中标人自费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时间内使之达到保证指标。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4、在安装和试验期间,如发现货物或材料有缺陷或损坏,其原因是由于中标人造成的,中标人应尽快修复或免费更换或赔偿。
5、中标人负责货物包装、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安全运抵交货地点。
6、货物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7、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8、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应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9、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四、报价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根据暂定数量同时报出投标总价和报出单价,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总价作为价格分评审依据,最终结算价格以实际面积*单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不超过中标总价。
2、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所有的送检材料和验收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如投标人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中标后无法完工, 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