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市蓬莱区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共划分为 1 个包。供应商须对所报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报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1.项目简介
2021 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 2020 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 2021 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 2020 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和 2021 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切实保障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2.工作任务及范围
2021 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 2021 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 2020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各地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 2021 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 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 2021 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 度和 15 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 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本次项目区范围为烟台市蓬莱区(不含管辖权移交的潮水镇和原解宋营镇及长岛部分)。
3.工作程序和方法
工作程序和方法完全采用自然源部印发的《2021 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4.主要成果
2021 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 2021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互联网+”举证成果为 DB 格式,2021 年度变更调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 2021 年度变更调查举证(BGDC2021)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 MDB 格式;《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 MDB 格式,根据遥感监测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
编写 2021 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 度和 15 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对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开展专题分析。
5.其他主要事项
(1)本采购需求中编写内容如有与自然资源部印发的《2021 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要求不一致(矛盾或出入)的必须以部方案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自然资源部或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増加新调查内容,则自动包含在成交单位的履约工作量中,不在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和追加合同经费。
(2)本项目成果需通过自然资源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和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
供应商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要求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注:(1)以上参数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技术响应表。
(2)采购设备清单不得变更。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