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城市更新是对城市中的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等已经不适应现代化 社会生活的区域进行更新改建,旨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 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更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 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 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中央财经委第七次会议上强调,“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的空间”。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为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新时期省市更新工作的总体部署,同时河南省相继印发了城市更新政策文件,提出完善旧城改造的总体要求。
2008 年开始,新乡市响应国家、省政策要求,实施棚户区、城中村的改造工作。2017 年、2019 年开始相继编制了《新乡市城市更新规划》总体层面和分区层面的规划内容,确定新乡市总体、片区、更新单元三级城市更新管控体系,为新乡市城市更新计划申报、规划实施提供重要技术支持。
为适应城市资源环境约束下内涵增长、创新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节约集约利用存量土地, 有序开展新乡市城市更新工作,加快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推进产业升级转型,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激发城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魅力,朝着建设“两个高质量”,“六个新乡”的奋斗目标迈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特提出编制本规划。
二、项目名称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乡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项目
三、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为新乡市市辖区范围,以及古固寨、朗公庙的行政辖区范围。重点规划范围需依据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阶段性成果要求确定。
四、规划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6)《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 号)》
(7) 《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7 年修订)
(8)《新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10) 《新乡市 2049(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20-2049 年)》
(11)《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
(12)《新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法规和文件
1、深入分析现状,发掘关键问题。
全面梳理新乡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和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等现状数据,盘点中心城区城市更新区域及项目,分析土地利用效率,确定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规模等用地数据, 明确资源底盘底数。识别支撑能力薄弱地区,建立预警机制,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承载能力作为更新规模、分区和时序安排的重要依据。
2、合理制定实施策略和目标
依据现状,结合国家省市要求,提出城市更新总体目标及分区实施目标,明确本次规划的城市更新任务,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在充分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确定科学 合理的更新改造类型。制定具体更新实施策略,推动未来城市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并有效 进行分区实施指引。
3、确定符合新乡实际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和分区
依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统筹城市发展和公众意愿,依托现状建 设情况,按照公共要素配置要求和相互关系,以提升民生幸福、加快中心地区发展、保障基 础设施、维护公共安全为划定原则,确定本次更新对象、更新片区及更新单元范围。
划定片区后,依据各区实际及居民实际需求、城区发展动力及方向,科学确定片区功能 定位,并进行片区内各类设施、空间场所、绿化美化等更新修复工作,提出具体的更新方式 及后期运营策略等。合理引导建筑增量分配。
依据单元划分,确定单元内项目数量、规模、边界、用地情况等内容。
4、提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系统更新指引
识别支撑能力薄弱地区,建立预警机制,以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作为更新规模和时序安排 的重要依据。在支撑能力薄弱地区优先安排各类市政设施的升级改造与新建,在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内优先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和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需求,保障设施与更新项目同步 实施,系统提升辖区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水平。
5、提出城市交通系统更新指引
协调全市道路网建设,实施差异化的道路设施发展策略,打通中心城区道路微循环,提 升出行品质。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助推主干道及快速路建设,加快次干道、支路网建设,打 通断头路,改善片区微循环;加强公交场站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结合轨道交通站 点以及公共开敞空间,设置自行车停车处,改善步行交通环境,优化慢行交通系统;结合地 下空间建设与立体开发,加强慢行系统与周边建筑及公共空间的融合,促进交通与土地利用 的协调发展。
6、提出可实施性的操作建议
明确近期重点更新项目库,制定城市更新行动计划及近期各区任务清单;提出更新管理 机制、更新公众参与机制、监督与考核机制、政策及法规保障机制,制定城市更新实施导则 或条例等。
六、成果要求
1、成果的内容与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
(1)规划文本。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
(2)规划图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更新空间范围图、(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现 状分布图、城市更新潜力范围分布图、城市更新单元划分图、城市更新片区分类规划图、历 史建筑等现状分布图、基础设施支撑评估图、城市更新战略空间布局图、城市更新单元重要 程度分布图、城市更新重点片区规划图,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充相关图纸。
(3)规划数据库。包括基础数据和属性数据,与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相衔接。
(4)附件。附件是对规划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基础资料汇编、专 家论证意见及修改说明、公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及采纳情况等。
(5)演示文件:能够展现规划思想和内容的 ppt。
(6)成果内容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导则等相关文件要求。
2、成果的规格与数量包括但不限于:
(1)提交文字说明与图件合装文件 6 套,规格为 A3。
(2)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 3 份,含文字说明(word 文件或可编辑 pdf 文件)、图纸(包括 CAD 格式文件和图片格式文件)、演示文件,以 U 盘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