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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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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4250000228416 发布时间:2022-04-25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1. 通用要求

1.1 安全性:

安全性主要包括:标识安全、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应急安全、环保安全。

1.2 标识安全:

( 1)标识牌所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一定程度的碰撞和冲击;

( 2)标识牌、固定件等外部不能有尖、锋边、毛刺等,避免对访客及操作员的伤害;标识牌安装后应满足不发生变形、倾斜、坠落等异常现象。

1.3 可靠性

标识系统应具有可靠性,保证标识牌能适应室内外的使用条件。

1.4 环保性

卖方提供的所有标识材料均应符合中国国家环保标准。

2. 标准与规范

2.1标识标牌系统的设计、制作、安装、售后必须符合采购人提供的图纸要求以及下列标准和规范:

GB/T15566-1995 《图形标识使用原则与要求》

GB3818 《公共信息图形组合》

GB/T1001.1-2000 《标识用公共信息符号第1 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3.1-2004 《标识用公共信息符号第3 部分:客运与货运》

GB2893-83 《安全色》

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识》

BS 5493 《防止钢结构和铁锈蚀操作规范》

BS3900 《涂层试验标准》

GB12103 《标识用图形符号的测试》

GB/T1720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

GB/T97174 《一般货物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上述标准应是最新且己实施的版本。

3.生产制作

3.1产品材质要求

3.1.1 不锈钢:

制造标识用不锈钢必须为高铬钢、高镍钢成份,及经过稳定处理;必须适宜焊接;室内外用料须不低于1.5mm 304牌号;表面抛光、发丝等效果须平坦而顺滑,为采购人所接受。

3.1.2 有机玻璃:(压克力)

有机玻璃(甲基丙烯酸酯)须为“ degudda”,或经招标方认可的其它同级质量之优质产品;透光率≥95% , 光线柔和、视觉清晰,在硬度上要达到达洛氏硬度值8度。

3.1.3 铝型材:

铝型材须为铝合金材质,优质品牌产品。所有铝型材及装配零件成品表面应为本色或其它指定色彩的,阳极氧化厚度不能阳极氧化处理少于 0.02mm,厚度误差≤10% 。

3.1.4 玻璃:

所有玻璃应采用高纯度优质材料(即超白玻璃),砂面(纹)一般应为无手印化学处理,不可带有任何气泡、波纹、气孔、划痕或其它瑕疵,并应经钢化处理(小标牌除外);特殊加工产品应为招标方所接受。

3.1.5 贴膜及软性底材:(即时贴及灯布)

所有贴膜及软性底材须为3M 产品,透光贴膜为3M 3630 系列;不透光贴膜为3M 7725 系列;软性标识底材为3M 945,或经招标方认可的其它同级质量之优质品。

3.1.6 烤漆:

所有用之于标识上的油漆产品须为经招标方认可的质量之优质产品。电脑调配为硝基快干漆,同时经专用烤漆设备烤干,并加固化剂;漆层厚度:≥35μm 。 粘度要达到GB/T1723-93标准、遮盖力要达到GB1726-79标准、耐洗刷性要达到GB9266-88标准。

3.1.7 油墨、涂料:

所有丝网印刷油墨须为玻璃金属油墨,涂料应符合国标GB/9756-2001、 /9755-2001 的经招标方认可的质量之优质产品。

3.1.8 照明电器:

所有光源及其配套电器产品都必须是经招标方认可的优质的产品;

3.2 产品工艺要求

3.2.1 表面处理

在制作结构前,对锈蚀的原材料须经除锈处理,表面锈迹要清除干净。在结构喷防锈漆前,必须将焊接产生的药皮清除干净,才可进行喷漆作业。

3.2.2 钣金作业:

所有钣金作业必须小心处理校直及展平用材,不能损伤材质;所有机械剪口、切口应修饰整齐、光滑,避免毛头及变形;所有机械折弯应角度、弧度准确,或按设计要求预先对加工板材开槽加工;所有钻孔应定位精确,孔壁光滑,孔口去毛刺处理或配合平头螺丝开斜孔口。

3.2.3 金属焊接:

所有焊接必须做得完整,表面多余的焊渣需彻底清除;除特殊规格外焊接,一般焊接必须为人手焊接;焊接前必须把物料表面的油脂、污垢、湿气、氧化物及磷片清除;接焊时只可以用铁夹固定及保持焊位正确,不可以用临时焊接。

方法固定位置;接点必须完全熔化,不得留有任何洞、孔或缝隙;需打磨平滑外露的不平整焊缝及角焊缝;焊接工程应尽量横放或平放作业,除有预先安排外,不得进行架空焊接。

3.2.4 镀锌:

镀锌必须以“热浸法”将锌均匀地涂在钢材表面,锌层要镀得均匀及彻底,不可出现任何污渍、秃漏点或其它瑕疵;镀锌时镀锌池中的锌重量不得少于所镀钢材表面面积每平方米一公斤的计量。

3.2.5 阳极氧化:

需阳极氧化的铝材均需先清洗,再镀一层透明或不褪色的指定色彩阳极氧化铝层,氧化铝层为一层与基底合成金互相适应、坚硬的无机物外壳;阳极氧化处理前须先用苛性药清洗;氧化铝层必须有效地包襄住镀件,镀层厚度不得小于 0.02mm。

3.2.6 镀铬:

镀铬的原件须采用黄铜或铜;镀铬不得带有肉眼能察觉的缺陷,如突起、凹坑、漏镀、云纹、裂缝或色斑等;缎面镀铬应为不发亮的磨光饰面;钢材镀铬应经预先测试;预先钻孔的配件,应避免有表面漏镀的情形。

3.2.7 喷涂:

喷涂前必须仔细清除物件所有灰尘、污物、染渍、油渍、风化物等;任何风化物应先以粗干布、再以湿布抹净,待48 小时后再检查风化物会否再在表面出现,要待确认风化物不再出现后才可喷涂底料;所有面漆及底料必须为经招标方认可的同一品牌的优质产品;因喷涂材料多样(汽车漆、静电喷粉、氟碳漆等),且流程及工艺不同,因此作业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原料制造商指引的喷涂流程及工艺操作。

3.2.8 蚀刻:

所有蚀刻必须采用相片感光制版工艺,蚀刻图像或文字深度须0.05 亳米以上,边缘须清晰且锐利。

3.2.9 切割:

所有材质的图案及文字二维、三维切割必须为电脑数控加工,表面及切割面应光滑无毛刺。

3.2.10 贴膜:

所有贴膜应为无尘施工,施工场地温度应符合产品施工要求,完成成品应无水印、无气泡、无伤痕。

3.2.11 电器安装:

所有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并尽量高于国家低压电器施工及成品规范。

3.2.12 丝网印刷:

a、按设计文件进行制版,颜色按照设计文件中给出的色值调色。

b、丝印成品要求图文字体边缘清晰,无毛边。画面整体无瑕疵。

c、油墨的选用需根据使用条件(户外、室内、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3.3 标识成品技术参数规范

a、标识牌配件要求:吊挂件外形要平整、无毛刺、棱角清洗无变形。

b、标识牌内部结构:如内发光,应喷白色反光漆,以提高发光亮度。

c 灯具/电源线:采用低烟、无卤、 阻燃电线并采用纤维保护套管,走线要平直美观;箱体预留接线长度:≥2 米;采用封闭式连接,无裸露接头;出线端口采用胶套保护。

d、牌体尺寸公差:允许公差≤500mm 为± 2mm ;﹥500mm 为±3mm 。

e、水平、垂直公差:允许公差± 1 度 。

f、面板不平度:允许公差±2mm/m 。

g、燃烧性能:有机材料符合GB8624-1997 的B1 级标准,必须出具消防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h、标识牌的使用寿命:牌体:≥5 年;面板:≥5 年;光源:≥8000h;电气部分:≥8年。

3.4 产品外观要求

3.4.1 标识的制造工艺和光洁度应始终保持最高水准。

3.4.2 标识表面折角处没有裂纹、毛刺、焊接等痕迹。

3.4.3 标识制作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中的各种颜色色值进行调色并喷涂。

3.4.4 标识所有喷涂表面应颜色均匀,漆膜厚度一致、无流挂、无褶皱。

4、施工安装要求

4.1标识及其安装构件设计应简单可靠、既先进又实用,满足标识不间断运行和低成本维护的需要。

4.2 标识及其安装构件设计应充分考虑维修空间、土建结构等,做到维护方便。

4.3 标识及其安装构件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标识受力的安全系数,做到安全、可靠、牢固、持久、美观。

4.4 投标人应对整个现场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面责任。

二、采购清单

一、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项目参数及清单

安装要求:

1、供货安装前乙方(中标人)须按甲方(采购人)要求制作、提交样品(或效果图),样品(或效果图)未达到招标要求的,甲方(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中标人)重新修改并直至合格为止,由此造成的相关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中标人)承担,样品(或效果图)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按照样品(或效果图)批量供货安装。

2、要求做到防腐、防锈、工艺精细、外观精美等;

3、材质均应为优质材料;

4、主要材料推荐品牌:

4.1、不锈钢板:宝钢、鞍钢、太钢;

4.2、亚克力:汤臣、伸春、公爵;

4.3、油墨:默克、富士色丽、东洋。(油墨应为环保材质,无毒害)

4.4、LED 光源:零奔洋、欧司朗、飞利浦;

4.5、铝板:凤铝、中铝、南山;

4.6、电线电缆:鑫科、熊猫、远东;

4.7、户外膜:山本、3M

4.8、以上所列品牌均为推荐品牌,供投标人参考。实际供货安装时,中标人可以从推荐品牌中选择任任一品牌供货安装,也可以选择技术参数等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其他品牌供货安装(选用其他品牌的,供货前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技术参数等于或优于推荐品牌,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材料经采购人认为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且拒绝支付价款)

三、商务要求

(一)货物的生产、维修、检验、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二)如果在技术参数或配置中标明了品牌或产地,则仅供参考,并非指定,但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的方案,但这种替代整体上要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三)供货时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提供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须提供相应证书,货物的技术参数及配置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提供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等技术资料予以支持。没有技术资料支持的技术参数及配置不能视为响应。 (厂家出具的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

(四)技术支持

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中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2人及以上技术服务人员。

2、中标人负责供货、调试等。

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施工图纸、资料、测试、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产品或部件配件软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五)质保及售后服务:

1、产品的质保期【发光字(发光灯珠、发光原件)为5年,其余为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而维修或更换的标识材料,其保修期必须重新计算。

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六)培训:中标人负责为招标方操作人员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其能熟练独立操作及日常维护与保养,简单故障诊断与排除。

(七)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八)交货地点:货物运至滁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新院区

(九)验收:

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2、货物在验收时,投标人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应由投标人提供的必要文件。

3、验收的具体方案:

(1)、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

(3)、验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与本合同标的物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则以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执行。如有不符合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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