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 年度专项规划及建设导则编制项目。本项目一个包,计划投资 750000.00 元。
二、采购标的商务要求:
1、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全部编制工作。
2、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
3、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成交单位提供预付款发票, 采购人收到中标单位正式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10%作为预付款,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70%,评审通过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4、服务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工作。
三、采购标的技术要求: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本次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包括东营区、垦利区、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等三区两县,总面积 124794.08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层次的范围为市辖区的城区范围包括主城区和河口城区两部分。
主要内容为明确绿地系统发展的目标、指标、市域和城区的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分类规划城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绿地,提出附属绿地规划控制要求,编制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2)东营市城乡环卫专项规划编制
本次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包括东营区、垦利区、河口区、广饶县、利津县等三区两县,总面积 124794.08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层次的范围为市辖区的城区范围包括主城区和河口城区两部分。本次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确定环卫事业发展目标和建设指导思想,对东营市城乡主要的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系统的主要设施进行合理布局;提出东营市餐厨、建筑等特殊垃圾的处置方向和途径,对东营市特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有效处理;完善东营市各项环卫公共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垃圾箱等,全面提高东营市环境卫生水平;提出实施规划的技术经济政策和管理对策,并提出实施计划;近期实施方案及投资估算;按照全面考虑、重点突出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作为本次的重点内容。
(3)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工作内容:以现状停车设施普查为基础,分析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等现有各类停车设施的总量、空间分布、利用情况,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
以《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和《东营市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为指导,分区、分功能合理确定城市停车设施规模,实现城市停车宏观总量的可控制性、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分期建设的可行性。以城市交通战略为指导,制定合理的停车发展策略,理顺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停车体系协调发展。规划范围:与《东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年)》划定的主城区范围一致,包括西城、东城和垦利城区。
(4)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导则编制主要内容为:
1、明确本导则编制的目的、依据和使用范围,并规定导则使用的基本原则,确保导则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明确东营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和各类建设项目的分类指标要求, 便于规划、设计、图审、验收等环节各相关部门查询和参照。
3、规定各类规划层面应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的具体指标要求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同时,明确规划管控阶段相关单位对海绵城市指标的使用方式和落实方法。
4、按照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城市水系四个分类,分别介绍相对应分类项目的专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部分的设计流程,并分别提出相应阶段海绵城市项目设计的具体要求、应出具的设计成果等,同时对单个海绵设施的设计要求进行介绍。用于设计单位参照执行。
5、按照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城市水系四个分类,分别介绍相对应分类项目施工阶段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对单个海绵设施的实施要求进行介绍。用于建设、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6、依据国家及地方等相关规范要求,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等建设目标的评估方法进行相应规定,用于行业主管部门、建设、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7、从海绵城市建设全流程出发,介绍不同阶段的监管主体单位,并对各阶段工作内容和需要出具政策文件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成果提交方式:同时提供纸质以及电子版(光盘)成果材料,份数须满足采购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