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说明: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背景: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位于连云港市东部城区,是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主导产业为新医药、新材料、新业态、高端装备制造等“三新一高”特色产业。经过30多年发展,目前区内已集聚中国建材等40多家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和央企,形成了抗肿瘤新药、风电装备、汽车零部件等特色产业集群。开发区各产业片区包括3个国家批复片区(中心区、出口加工区、扩区)17.97km2、4个市托管片区(大浦工业区、临港产业区西北片区、江宁工业城、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等)68.35km2,合计86.32 km2。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开发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源头管控,减少污染排放,切实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拟针对开发区各产业片区编制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涉及排污企业350家-450家(具体企业数量以实地调查为准)。
二、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56号)、《关于印发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的通知》(苏环办〔2022〕6号)文件要求,委托编制《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南要求,并通过《方案》技术评审会。
三、服务技术要求及其他:
1、服务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服务要求:《方案》内容须符合《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污防攻坚指办〔2021〕56号)、《关于印发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的通知》(苏环办〔2022〕6号)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方案》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3、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之日起40个工作日完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编制。
4、服务标准:满足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指南要求,并通过《方案》技术评审会。
★5、人员配备要求: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项目团队至少配备不少于3名具有环保行业从业经验成员。须提供2021年11月至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四、付款方式与履约保证金:
★1、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编制《方案》(初稿),且甲方收到发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方案》通过技术评审后,且甲方收到发票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