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背景: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782 号)文件、《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盘活农村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需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期为三年,本轮规划以2020 年为规划基期年,2023 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为 2021-2023 年。本次招标内容为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2023 年)编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主要任务
结合广陵区实际,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全面调查了解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类型、数量、分布、复垦潜力、权属及用地合法性情况,落实建新用地规模、布局和用途等,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更集约、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有效提升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范围: 扬州市广陵区。
(三)编制期限:一年
(四)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20〕39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5、《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7、《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19〕1号)
8、《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68号)
9、《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在前列的意见》(苏政发〔2020〕19号)
1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26号)
1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五)技术要求
在资料收集过程中,要做到组织得力、基础资料翔实、技术路线清晰。工作过程中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不要流于形式,走过场。在资料收集、整理、处理、校核等阶段都要实行质量把关,所收集资料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
1、专项规划内容的完整性。项目专项规划应包括规划背景和基础条件、拆旧复垦项目和建新使用的规模、布局和时序;预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2、相关材料的规范性。规划设计文本、说明、内容、数据要保证一致,并注意文、图、表的前后一致性和兼容性。
3、实施规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项目区符合相关规划情况。
4、其他相关要求。
(1)技术人员相关要求。熟悉掌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熟练应用ArcGis、Office 等应用软件,能较好对专项规划方案进行可行性把关,以及对规划方案的政策性、准确性把关。
(2)保密要求。对提供的数据、图件和资料必须无条件保密,不得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3)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方案,确保通过专项规划方案专家论证和省自然资源厅报备。
(六)编制成果
本次广陵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附件及说明。
1、文本成果
专项规划成果包含文本、图件、表格、数据库及附件等,通过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表达。
2、图件成果
图件应包括现状图、规划图和潜力分布图。
3、附件成果
(1)关于报批专项规划的请示;
(2)专项规划审查、论证意见;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七)工期要求
根据采购人指定要求时间来完成本项目。
三、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一年。经甲方同意可以延长,如果甲方需要提前结束项目的,可以跟
乙方协商变更编制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