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本项目通过普查成果应用和场景开发充实基础数据,推动核定重点风险隐患阈值,开展基于降雨量、水位、风力等实时监测、预报数据的风险预警,因地制宜推进普查成果在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助力台风洪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以及精细化研判管控台风洪涝灾害风险的深度应用,实现建设完成一整套与我区情相适应的信息化灾害综合风险应急管理系统。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台风洪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研发、台风洪涝灾害风险精细化研判管控、地方特色提升等四大板块。
本项目综合运用地理信息、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数字化技术,聚焦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系统性重塑,发挥风险普查的放大效应,强化灾害防治基层基础、提升灾害应急管理和实战能力、优化迭代标准技术规范等领域,加强普查数据动态共享、常普常新以及普查办常态化运行等机制,从而建立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体系,健全风险管控工作机制,探索出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体系,满足对我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及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的本地化管理与直观可视、可查、可判、可用的实际需求。
(一)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提升
1.1、优化避灾安置场所布局和服务管理能力
通过对地质、地震、台风、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全面风险分析与评估,根据房屋安全性、人口分布等因素,分析现有避灾安置场所建筑安全性与服务能力,优化场所布局。
1.2、制定县、乡、村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根据《关于切实加强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通知》(浙防指[2020]3号)的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结合本地区易发多发灾种,综合考虑我区历年受灾情况、风险程度、发生灾害后损失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县、乡、村三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优化应急物资仓库布局,有效应对地震、台风、洪涝、海洋等自然灾害,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1.3、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建设、评定和淘汰更新
提升社区公共防灾减灾能力和家庭减灾能力,以及对人口承灾体的综合风险评估,评价现有公共减灾资源设置的合理性,并提出具体配置优化建议。
本任务涉及到的基础输入数据主要来源部门包括应急部门、水利部门、资规部门、气象部门、住建部门等,需要对接以上部门的数据。
3、技术要求
3.1、优化避灾安置场所布局和服务管理能力。
3.2、制定县、乡、村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3.3、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建设、评定和淘汰更新。
4.1、图件成果
(1)避灾安置场所区域分布图。
(2)物资仓库区域分布图。
4.2、文字报告成果
(1)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性与服务能力评估报告。
(2)制定县、乡、村级防汛防台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3)制定普陀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评定细则。
4.3、数据成果
(1)普陀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信息展示一张图。
(二)乡镇(街道)、村(社区)台风洪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型研发
融合普查静态数据和气象、地灾、山洪等动态监测预警数据,应用精细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报引擎,提升综合风险预报的精准性,为实时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1、构建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别的多灾害动态综合风险预报引擎,发布受灾人口风险预报、房屋损毁风险预报等;
1.2、支持建立省-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多层级的灾害风险预报信息高效共享与应急指挥联动;
1.3、根据不同承灾体防灾能力,细化完善县域综合风险图。
本任务涉及到的基础输入数据主要有三个来源:风险普查数据、行业部门监测预警数据和其他行业部门、公开来源数据。静态数据的主要来源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中各类灾害数据、承灾体数据、隐患数据、减灾能力数据等,主要来源部门包括应急管理部门、水利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气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动态数据主要来自各行业部门的各类监测预警数据,包括气象预警、地质灾害预警、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等;除此之外,部分数据来自行业部门现有数据和开源数据,本项目需要对接以上来源数据。
3.1、研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报引擎
面向普查应用和自然灾害全过程防治要求,基于韧性城乡理念,搭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析和决策引擎。具体来说,将融合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包括灾害危险性调查数据、承灾体调查数据、灾害隐患调查数据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数据等)和各部门、各系统现有的实时监测预警数据(包括精细化网格气象预报、实测气象站点数据、气象灾害预警、小流域山洪预警、水文站点实测数据、地质灾害预警等),以及小流域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空间位置、范围、影响人口、房屋等数据,并考虑灾害和承灾体的特点,开发符合本地特点的引擎-风险分析模型库。
3.2、研发精细化台风洪涝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模块
本子场景最终需开发新模块的形式嵌入省级平台本地登陆页面,实现提前对未来一段时间内台风洪涝灾害产生的综合风险进行精准研判,并通过底层数据的交换和贯通,实现省-地市-区县-乡镇-村多层级信息和指挥联动。模块各子系统间按照“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业务规程”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开发,面向省级和本地应急管理部门需求、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跨系统的实时分布式应用。
3.3、细化县域风险图
结合自然灾害承灾体防灾能力、致灾因子、灾害隐患和减灾救灾信息,在乡镇(街道)尺度的静态综合风险图的基础上,利用引擎,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得到村(社区)尺度的静态综合风险图。
4.1、搭建一套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预报引擎。
4.2、开发一个综合自然灾害风险预报模块。
4.3、建立多层级灾害风险报送机制。
4.4、开发一套细化后县域风险图。
(三)台风洪涝灾害风险精细化研判管控
基于目前已有的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洪水旱灾害和海洋灾害6大灾种,11个小灾种的危险性数据和5类承灾体的风险评估成果,判定普陀区不同灾害的隐患点,高危险、高风险地区,为增加包括水文站、气象站等在内的监测感知设施设备的选址和分布提供了技术支持。在高风险的区域,应当设立数量更多,精度更高的监测设备以保证监测的精细化研判管控。具体如下:
1.1、充实“八张风险清单”基础数据,健全应急期间通过“掌上应急”或“基层治理四平台”反馈风险管控工作机制。
1.2、建设“灾智防”平台,为气象、水利、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进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建设监测感知设施设备提供支持。
1.3、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科学核定重点风险隐患阈值,开展基于降雨量、水位、风力等实时监测、预报数据的风险预警。
本任务涉及到的基础输入数据主要来源部门包括应急部门、水利部门、资规部门、气象部门和相关数字平台等,本项目需对接以上来源数据。
3.1、建立协同处置机制
按照市、区、镇(街道)、社区(村)、基层网格员5大层级,实行分级分部门岗位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全面建成“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为主、预警及时、响应迅速、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台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的生命财产。
在浙政钉应用中,开发风险信息精准推送、风险清单在线跟踪、风险预警协同处置功能模块,对接浙政钉统一消息接口,将信息及时推送至基层防汛责任人,实现自然灾害风险线上全流程流转跟踪。
3.2、建立“灾智防”综合应用
在智慧城市理念下,将现代互联网地理信息和数字化技术运用到日常运行管理、风险控制和应急,贯通整个城市综合防灾体系的全过程,包括减灾、预警、上报和指挥等阶段,对各个阶段都能提供快速、高效和安全的优化支持作用,从而实现城市防灾体系的智慧化,全面提升灾害监测、风险预警、应急救援等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风险监测告警能力建设
为气象、水利、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推进隐患点和高风险区建设监测感知设施设备提供支持。迭代舟山市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平台中监测告警功能,细化颗粒度,构建基于乡镇、村的自然灾害监测告警主题图,增强监测预警支撑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通过对现有的气象、水情、雨情、内涝等实时监测预警数据的梳理整合,已有感知数据与台风路径、强降雨等动态数据进行智能匹配,形成以乡镇为颗粒度降雨量排位,实时展示本乡镇(街道)的水库、河道、内涝点位的超限值。基于GIS地图展示各类监测点位分布及预警情况,提供水库、河道 、城市内涝、等汛情信息的在线监控、综合预警。
(2)风险综合预警能力
推动有关职能部门科学核定重点风险隐患阈值,开展基于降雨量、水位、风力等实时监测、预报数据的风险预警。迭代舟山市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平台中综合研判功能,构建基于乡镇、村的风险综合预警主题图,形成风险综合预警支撑能力,完善现有“6+1”灾害趋势预判模型,即:水库水位、内涝水位、河道水位、水闸水位、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等“6”个专项风险及“1”个风险点综合预判模型。
4.1、开发浙政钉移动端应用。
4.2、开发协同处置应用。
4.3、开发灾智防应用:风险监测告警、风险综合预警。
4.4、充实八张风险清单基础数据。
(四)地方特色提升
1.1、构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应用已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对各类风险进行多图层智能展示。
1.2、增建“灾智防”功能。重点形成多方面能力。
1.3、建设普陀区“常普常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机制。
本任务涉及到的基础输入数据主要来源部门包括应急部门、水利部门、资规部门、气象部门、住建部门等,本项目需对接上述来源数据。
自然灾害动态非人为可控因素,一旦发生,影响的范围便十分广泛,对复杂灾害要素进行全面监测,是综合掌握自然灾害动态,从而对各要素进行全面分析,以便统筹兼顾做出应急联动的关键。
本项目需整合灾害监管相关部门现有数据资源,覆盖灾害管理各领域,凭借人机交互实现自然日常监测、灾害监测、灾害事件复现等多种功能,协助监管部门形成及时监测、信息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效能。
3.1、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可视化
应用已有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对各类风险进行多图层智能展示。
3.2、“灾智防”综合应用升级
一是防汛防台综合指挥能力升级。迭代市数字三防综合一张图功能模块,细化颗粒度,构建基于乡镇、村防汛防台综合指挥能力图,包含应急响应、预警发布、台风信息等基础页面组件,自建台风路径图,并叠加实时降雨量信息,最快时间、最大化地集聚匹配全区防汛防台应急信息。
二是区域救援指挥能力升级。迭代舟山市应急指挥“一区一策”救援主题图,细化颗粒度,构建基于乡镇、村区域救援指挥能力图,第一时间智能推送受灾点周边应急资源信息及物业小区的“一区一策”和重点路段的“一路一策”应急预案,实现精准化点位应急指挥。
三是资源互助指挥能力升级。迭代舟山市应急指挥资源调度主题图,细化颗粒度,构建基于乡镇、村资源互助指挥能力图,将防汛防台相关应急资源,以村(社区)为最小颗粒度重新进行细分归类整合,并基于GIS地图进行打点定位,支持智能检索、精准调度。
四是避灾场所智能管理能力升级。融合应用舟山市避灾场所智能管理系统、自然灾害人员转移信息主题图,接入省应急厅防汛在线人员转移赋码人员数据,整合舟山市避灾场所智能管理系统人脸数据,形成对于全数进入避灾场的人员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管控能力,实现人员转移精准管控。
3.3、探索建设普陀区“常普常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机制
为保证普查成果应用准确、有效,聚焦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机制系统性重塑,发挥风险普查的放大效应,探索建立“常普常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机制,推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与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1、文件成果
(1)建立普陀区“常普常新”数据更新维护工作机制。
4.2、数据成果
(1)开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可视化平台;
(2)灾智防应用升级:深化防汛防台综合指挥能力、区域救援指挥能力、资源互助指挥能力、避灾场所智能管理。
1、工期要求:本项目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系统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并进入项目试运行环节。试运行时间为3个月,试运行结束后进行项目终验。
2、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的成果文件所有内容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及规定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
(2)本系统须与上级主管部门应急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并实现信息共享。本项目涉及的与各部门对接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得另行向采购人收费。
(3)要求对本项目提供1年的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从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计1年,中标人技术服务人员须提供7天×24小时技术服务,处理本项目的售后技术维护服务、定期巡检、定期故障恢复演练、故障处理、问题咨询、外部系统对接支持等工作。
(4)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内服务响应时间:中标人在接到用户通报故障的电话或传真后,应立即响应,技术人员应在1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工作,对于电话或传真无法排除的故障,一般性故障在2小时内彻底排除故障。
(5)中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采购人通知后,须立即派工程师到场,全力协助采购人或系统使用方,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6)项目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内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为保证系统正常、安全地运行,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针对本项目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团队进行维护及技术支持(包括固定电话、电子邮箱、现场技术支持等服务方式)。一旦确立团队人员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8)在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结束前,须由中标人工程师和采购人代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任何缺陷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修改。在修改之后,中标人应将缺陷原因、修改内容、完成修改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采购人。
(9)升级服务:
1)中标人应根据本技术要求和合同规定,在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内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2)中标人应按时向采购人免费寄送各类相关的技术刊物,使其可及时了解有关产品/技术的最新发展与动态。
(10)从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起在规定的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内,任何由中标人原因引起的非正常故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免费维护。
(11)在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内,中标人须每月对所提供系统进行巡检,以保证系统的完整、顺畅运行。
(12)为使系统建设正常进行,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用户遇到的实际问题,中标人应提供终身免费咨询。
(13)免费售后技术维护服务期结束移交时必须把系统升级到最新功能。
3、培训要求
(1)中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系统使用、系统操作和管理维护培训,培训形式包括客户现场培训、课堂培训;中标人必须列明相应的培训课程。
(2)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人数、地点、日程、资料、其它等详细内容。
(3)技术培训的内容必须包含系统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
(4)培训工作在系统试运行之前开始,试运行期间按项目采购人需要另行安排。
(5)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6)实际培训时间、人数、地点和场次按中标人与项目采购人商定的为准。
4、项目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合格的条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四个要求:
(1)已提供了合同要求的全部服务和资料;
(2)试运行时性能满足合同要求;
(3)测试和试运行验收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
(4)通过二级等保测评(等保测评(1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成果报告验收要求
(1)采购人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的验收。验收时,中标人需提供验收所需相关资料。
(2)中标人提交成果文件后,需通过专家评审,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根据评审意见,调整、修改成果文件,直至通过为止。
5、其他说明
(1)保密:中标人应保证严守在履行本合同中以任何方式知悉的采购人的商业、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及技术信息,不得泄露、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项目团队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2)投标报价含且不限于上述需求描述,采购人有可能对上述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的合理变更需求。
(3)源代码:针对本项目定制化开发的软件源代码归采购人所有。
(4)知识产权: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由于违约方的原因造成另一方上述权利被侵害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与之相关的一切损失。
(5)预留标准对外接口,满足新的采集设备接入要求支持。
(6)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费用结算时不做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对采购内容进行细化调整,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不得因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款。
(7)本项目如后续已建设功能有拓展升级需要,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升级。
(8)服务期内,本项目如需满足信创政策及上级指令性要求的,中标人需配合做好国产化适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