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
我国是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发生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交通日益发达和跨国物流业蓬 勃发展,外来入侵物种传入的风险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 紫茎泽兰、豚草等危险性外来入侵物种已对我国森林、草原和湿 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按照农业农村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林草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掌握我国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发生分布情况,是满足对外来入侵物种科学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具有现实意义和迫切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为扎实推进泰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办护字【2021】65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技术规程》的通知(办护字〔2021〕123号)、《江苏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森林湿地草原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江苏省森林湿地生态系统重点外来入侵物种参考图册》等相关文件要求,科学落实泰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确保实现市区(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入侵物种普查目标,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泰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工作步骤及内容
序号 |
工作步骤 |
主要内容 |
1 |
市区普查方案编制 |
收集分析历史资料,调研文献,明确区域入侵物种历史发生情况,明确调查区域、调查路线和重点调查区域,分别编制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森林湿地入侵物种普查实施方案。 |
2 |
市区外业调查 |
开展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全域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业调查,初步确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范围,并通过app采集相关数据资料;将所有汇总结果通过普查数据采集APP上报。 |
3 |
市区及市本级(全市)阶段性成果汇总 |
开展市区外业质量自查和全市(含靖江、泰兴、兴化)市级抽查;整理市区数据及标本,并初步形成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成果报告;整理汇总靖江、泰兴、兴化3市资料,形成全市外来入侵种普查工作报告、成果报告(风险评估和对策分析) |
4 |
市区外业补充调查 |
根据省级专班审核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外业补充调查 |
5 |
市区及市本级(全市)成果汇总及验收 |
完成海陵区、高新区(高港区)、姜堰区3区和泰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报告,包括成果汇总、风险评估及预测治理分析;制作泰州市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标本、影像资料,并完成数据汇交,并通过审查。 |
三、服务成果
1、泰州市及三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报告,包括成果汇总、风险评估及预测治理分析;
2、泰州市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标本、影像资料;
3、国家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网络平台数据汇交;
4、泰州市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分级区划和风险评估报告,发生趋势及预防治理策略报告。
四、服务进度
依照国家要求时间,2022年12月前完成外业调查及阶段性成果汇总,2023年12月前完成数据上报审核、成果汇总及报告编制。(成果提交时间省局(厅)另有要求的,服从要求)
五、其它要求
1.服务成果署名权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公开展示服务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服务成果。服务成果在批准实施前,除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批前公示或采购人可以公开展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服务成果。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价格及政策等风险因素,一旦中标,服务总价将包定,一律不予调整。
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4.供应商报价除包含采购文件中列明的项目外还应包括保障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对服务正常运行应当具有的物资和服务理解不一致的以采购人理解为准。
5.服务成果进行专家评审、验收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各供应商应予以考虑到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六、费用支付
项目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10万元作为项目启动资金;外业完成后再支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所有数据成果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