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况
嘉兴市南湖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年均投资额约9000万元。嘉兴市南湖区信息化项目第三方审价、绩效服务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纳入服务范围的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合同,对信息化项目实施全面的、精线条、细粒度的、有重点的造价审价、绩效评估工作。供应商作为独立的第三方造价评估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基准数据,采用科学合理的软件功能规模度量方法,独立完成对年度IT建设项目的审价、绩效评估工作,确保项目预算合理合规,费用结算科学、透明、可追溯,并出具第三方项目造价审价和绩效评估报告。按照采购人关于IT建设项目造价审价、绩效评估要求,项目造价审价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相关工作,并出具正式的造价审价、绩效评估报告。
(二)项目目标
1、供应商作为独立第三方机构,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各类信息化项目预算工作进行审价。围绕采购人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供应商实现如下工作目标:
(1)通过预算审价服务,借助专业服务,加强对各建设单位项目概预算的管理,确保预算工作的科学性、合规性。
(2)在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科学性、合规性基础上,审价工作要充分考虑嘉兴市南湖区信息化项目业务及管理特点,对项目费用测算模型进行适配性调整和优化,保证方法的适用性、先进性,并实现与时俱进。
(3)根据县(市、区)考核细则,构建南湖区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南湖区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南湖区信息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工作范围及服务时间
1、对采购人纳入采购范围的各类信息化项目的软硬件采购、定制开发、相关服务费用进行造价审价。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造价审价,按单个项目分别出具造价审价报告。
供应商具有信息化项目评估核价能力,有科学、清晰的方法论,能够针对设计方案、投资概预算形成核价评估报告。对项目整体或发生变更部分的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估监督,变更费用是否合理合规。变更主要涉及软硬件、外购产品、服务人员投入成本等,评估服务内容如下:
(1)对于软件系统整体或变更部分,按国家有关软件造价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对软件系统整体造价或变更是否客观事实,是否合理,送审报价是否合理等进行评估,对项目的工作量、工期、成本进行造价审核。
(2)对于硬件和外购产品及服务整体或变更部分,主要基于硬件参数、数量,外购产品种类、性能,服务类型及内容等,采用科学的方法(不限于类推、类比等)进行造价审核。
(3)对人员投入部分。主要对设计投入人员进行工作量评估。
针对以上三部分项目建设或需求变更的内容,最终出具审价报告、变更造价情况汇总表、及相关必要性文件。主要提交成果为功能点清单、硬件核价清单、项目预算造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2、 对采购人纳入采购范围的各类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使用和运维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绩效评价,按单个项目分别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建立评价体系。根据县(市、区)考核细则,构建南湖区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包括编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梳理电子政务项目清单;组建工作专班,召开项目启动会议;组建评价小组;制定电子政务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等。
(2)实施绩效评估。下发自评表,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检查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实际检查和操作系统,查看其功能,了解项目建设情况、使用情况和运维情况。
(3)分析总结成果。结合回收的自评表、项目资料,结合现场核查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项目建设和运维管理等方面成绩、问题和建议。
(4)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与原定绩效目标偏离时及时纠错,切实防范财政风险等相关服务工作。
针对以上四部分项目建设或需求变更的内容,最终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必要性文件。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嘉兴市南湖区信息化项目审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完毕为止。
(四)工作依据
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软件服务预算管理规范》(GB/T 36334-2018)
国家标准《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 11463-2013)
北京市地标《信息化项目软件运维成本度量规范》(DB11/T 1424-2017)
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创新联盟团体标准《软件造价评估实施规程》(T/BSCEA 002-2019)
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202110,包含国际、国内项目数据20925套及分析结果)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 670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项目可研报告/初设报告》
《系统详细设计文档》
用户能够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及其他具体意见和要求。
二、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项目需求
总体技术路线:
软件项目开发费用评估的总体技术路线及软件成本度量体系建设主体技术思路应符合国标《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工信部2013年正式发布的行业标准《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SJ/T 11463-2013),其中功能点规模估算方法要符合国际快速功能点标准ISO\IEC24570软件工程-NESMA功能规模度量方法2.1版。
结合电子政务行业特点,利用电子政务行业基准数据并结合同业经验引入调整因子对工作量测算模型进行优化。
对信息化项目审价评估、绩效评估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有对大数据类项目、人工智能、非功能性项目、信息安全造价审价评估、绩效评估的难点解析,并有明确的定制化审价评估、绩效评估方案。
最终出具造价审价报告、变更造价情况汇总表、单项造价明细表、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有必要的附件。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本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本项目的特点、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完成。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做好预案,确保项目按质按时完成。
3.供应商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应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4.供应商应向项目采购人提供服务,承担方案中所有责任。承诺与本工程的相关单位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
(二)服务要求
开展审价评估、绩效评估时,提供送审、绩效评价材料模板的填写说明和要求,及详细的计算过程、评估方法和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给相关项目经理进行至少一次技术培训。评估模型包含NESMA模型及软件评估模型。
送审、绩效评价材料填写方式疑问的解答,通过现场培训、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提供7*24小时电话、邮件2小时内解答。
初审:收到送审、绩效评价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完整性进行检查并书面反馈初审意见;
终审:送审材料、绩效评价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送审、绩效评价材料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提供交付物,若有特殊情况,可在采购人陪同下,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
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提出的需求,采用NESMA功能点法的评估方式,在收到评估需求后 2个工作日内审核送审、绩效评价材料的完整性。初审通过后,应在规定的评估周期内根据送审材料与需求、确定最终评估结果,提供交付物。
项目审价评估周期要求:
(1)开发项目送审金额在 500 万元(不含税)之内,5 个工作日内完成;
(2)开发项目送审金额在500-1000 万元(不含税)之内,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3)开发项目送审金额在 1000 万元(不含税)以上,最多不超过15 个工作日完成。
如遇超大规模项目,另行协商沟通。
开发项目评估完成后需提交明确的评估报告作为交付物,评估报告应含有项目需求编号、评估结果、评估过程、评估依据等部分,每部分需有明确详细的说明,并签署评估师证书编号,供各方参考。
评估报告需清晰展示整个评审过程中功能点计数清单、工作量及费用评估结果的详细计算过程描述(包括:计算公式、参数选择、调整因子取值等),须充分做到评估过程清晰,评估结果可追溯。
(三)人员要求
参加本次嘉兴市南湖区信息化项目第三方审价、绩效服务项目业务拟派的服务团队(项目班子)总人数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备工信部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软件工程造价评估”职业技术证书;指定软件工程造价专业服务(技术)人员不少3人,均应具备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经验,至少参与过一个以上第三方信息化项目软件造价/成本评估咨询服务的项目;服务团队中至少一人参与过一个以上信息化项目硬件造价/成本评估咨询服务的项目。以上人员一旦确定,人员不得变更(除不可抗力外),实际评估信息化项目造价的人员必须在名单之列。因评估项目需要增加服务(技术)人员时,其名单须事先征得采购方书面同意。采购方将根据考核结果,要求中标供应商更换考核后不符合要求的服务(技术)人员。
(四)项目履约时间期限和付款进度
履约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根据实际需要,服务期可顺延一年。
付款进度:评估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委托估价业务计费标准及中标供应商优惠率计算,并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进行支付,评估服务费纳入当年预算并每半年度支付一次。
五、报价要求:
报价要求:
总费用根据委托估价业务计费标准及投标折扣率计算。
基本费用从软件部分、硬件部分两个方面分档累进计算收费,软件基本费用以2022年送审信息化项目的软件部分送审造价总额为取费基数;硬件基本费用以2022年送审信息化项目的硬件部分送审造价总额为取费基数。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
本服务项目的投标报价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特点自行确定。信息化项目造价审核时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此相关费用。
嘉兴市南湖区信息化项目委托估价业务计费标准费率%
序号 |
费用组成 |
取费基数 |
分档累进收费标准 |
|||
2000万以下 |
2000万-1亿 |
1亿-3亿 |
3亿元以上 |
|||
1 |
软件基本费用 |
年度项目包软件部分送审造价总额 |
2.0 |
1.5 |
1.3 |
1.1 |
2 |
硬件基本费用 |
年度项目包硬件部分送审造价总额 |
0.4 |
0.35 |
0.3 |
0.25 |
3 |
软件绩效费用 |
年度绩效评估软件项目合同总额 |
1.5% |
|||
4 |
硬件绩效费用 |
年度绩效评估硬件项目合同总额 |
0.75% |
备注:
a. 信息化项目估价基本费用按分档累进计算收费。
b. 信息化项目预算付费起点为1000元(按上表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付费)。
六、评估服务费用支付
评估服务费由采购人根据委托估价业务计费标准及中标供应商优惠率计算,评估服务费纳入当年预算并每半年度支付一次。
七、相关要求
(一)保密要求
1、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供应商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 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供应商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供应商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二)知识产权要求
1.采购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发明、发现及相关技术资料、文档等)享有永久使用权、复制权和修改权;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提交物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原有知识产权不伴随项目交付而发生转移;
3.供应商保证会采取适当的方式使采购人拥有第一、二条所述权力;
4.供应商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