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里下河蓄滞洪区调整及水资源保障方案研究项目
二、立项缘由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防洪减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为贯彻国家进一步加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要求,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提出的加强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提高流域防洪减灾能力,加强重大水资源工程建设以及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苏省《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和《扬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推进扬州市里下河地区蓄滞洪区调整、优化水资源配置将是当前和今后水利规划的一项工作重点。
为解决扬州市里下河旱涝并存的问题,扬州市水利局拟启动扬州市里下河蓄滞洪区调整方案研究,重点完善区域引排水体系,“洪、涝、旱、淤”综合治理,妥善处理蓄泄关系和上下游关系,着力恢复扩大河湖引、排功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另一方面依托省里下河水资源调配体系,完善扬州市调配水工程布局与措施,提高区域水资源供给保证率,尤其是宝应北部地区的供给保证率。
三、项目基本情况
里下河地区地处江苏省中部,其范围四至为:里运河以东,苏北灌溉总渠以南,扬州至南通328国道及如泰运河以北,海堤以西,区域总面积23022km2,耕地面积1952万亩,是淮河流域面积最大、地势最低的平原洼地,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东线、省江水东引工程的输水通道。
扬州市在“十三五”期间已全面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工程,防洪标准基本达到100年一遇,并全面实施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工程,长江防洪标准向着100年一遇目标加快迈进。目前里下河地区仍然存在域防洪保安能力不足及水资源配置体系不完善等复杂问题,与区域规划治理目标存在较大差距,是扬州是片区治理的薄弱环节。在2003年、2006年、2007年、2021年的洪水年份中,扬州市里下河地区河湖水位普遍上涨,站点水位多次出现超警戒、部分超历史现象,洪涝灾害损失大。在2017年、2019年、2020干旱年份中,灌溉高峰期扬州北部高邮、宝应等地河网水位严重偏低,农业灌溉水源难以有效保障,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旱灾,影响粮食安全。
综上所述,迫切需要开展里下河蓄滞洪区调整及水资源保障方案研究,结合国土“三调”成果的运用和“水利基建设施空间规划”初步成果,研究通过恢复92年自由水面、滞涝圩按蓄滞洪区达标建设、穿荡引排河道整治等工程措施,与滞涝圩调整、调度等非工程措施并举,减少旱涝灾害损失,为建成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
四、研究范围
研究范围为扬州市域内里下河区域,位于淮河下游,里运河以东,属于里下河腹部地区西部,西起里运河,东与泰州、盐城毗邻,南界新通扬运河、328国道,北与淮安接壤,涉及宝应县、高邮市、江都区,总面积3339平方公里,其中宝应县1187.38平方公里,高邮市1257.02平方公里,江都区894.63平方公里,约占里下河腹部地区面积的28.3%,约占扬州市域面积的50.6%。
重点研究范围为扬州市里下河地区湖泊湖荡,总面积287.2平方公里,涉及高邮、宝应境内面积分别为84.9平方公里、202.3平方公里。
五、研究目标和研究任务
(一)研究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和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要求,研究里下河蓄滞洪区调整及水资源保障方案研究,有效应对里下河地区旱涝问题,达到洪涝水蓄泄合理,供水保障有序,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二)研究任务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紧扣扬州市里下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充分摸清和了解区域水利现状的基础上,对照相关规范、法律法规以及里下河区水利治理规划,明确治理标准,分析区域存在的防洪除涝工程、供水工程等方面的短板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大运河文化带”、“淮河生态经济区”等发展战略,研究蓄滞洪区调整方案,优化布局,区域防洪排涝能力显著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和应急抗旱能力明显增强。
1、滞涝圩调整方案优化研究
深入调研,摸清滞涝圩内现状利用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分析研究滞涝圩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滞涝圩的现状,对不具备滞涝条件的滞涝圩经充分论证并采取有效补偿措施后可调整退出,并研究减少滞涝批次,由分三批次滞涝改为分两批次滞涝的可行性,增加调度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2、调配水工程布局与措施完善研究
研究江水东引工程体系在源头扩大引江、继续扩大供水西线的工程基础上,加强河湖调蓄和水系连通,利用退圩还湖形成的湖荡自由水面进行水资源调蓄,并加强河湖连通。
重点研究继续扩大供水西线--三阳河樊川以北段、大三王河工程整治方案。分区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高邮地区完善水源调整工程体系,宝应地区增加供水水源及配套保水措施等。
六、研究工作主要内容
(一)问题分析
通过调研、收集资料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扬州市里下河蓄滞洪区和邻近圩区工程情况及实际调度运行情况,特别是近年来大水、干旱年暴露的问题,提出方案中应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目标
以我市完成的各片区水利治理规划——《扬州市里下河地区水利治理规划》,城市防洪规划——《扬州市城市防洪规划》、《宝应县城市防洪规划》、《高邮市城市防洪规划》、《扬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为基础,对照《防洪标准》、《治涝标准》、《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的标准以及相关指标数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合理确定研究目标。对照规划标准,找准差距,查找里下河蓄滞洪区方面的主要存在问题,统筹考虑补齐短板与提升质量的关系,科学厘定研究目标。
(三)提出方案
1、滞涝圩调整方案
依据防洪法、江苏省防洪条例,并借鉴《江苏省加强行蓄洪区管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意见》,摸清滞涝圩内现状利用和水利工程基本情况,对滞洪(涝)圩严格管理运用,研究优化原调度方案调整为分两批调度,并可根据预测预报,实施风险可控的动态调度。对现状不具备滞涝条件滞涝圩,经充分论证、等效置换允许将其退出滞涝圩范围。
合理布置滞涝圩堤防、分隔堤、进洪口门、灌排闸站等水利配套工程和设施。对规定的滞涝圩与非滞涝圩合用的圩堤、隔堤和现有村庄合用的防护堤标准不足的进行加固。合理布置安排圩区进退洪口门,摸清圩内闸、站等水利配套工程和设施的状况,尤其是年代较长的病险闸站,对影响较大的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或拆除重建。
2、水资源保障方案
在完善里下河地区江水东引源头、供水线等工程体系的基础上,增强输水西线末端引供水能力。配套疏浚整治江都、高邮、宝应地区灌溉河渠,疏浚和衬砌渠道,新建、加固提水泵站和节制闸,保障灌溉水源,增强输水线末端引水能力,研究宝应北部地区在部分骨干河道支河口处增建节制闸拦蓄水源的可行性。
七、研究主要成果
形成《扬州市里下河蓄滞洪区调整及水资源保障方案研究报告》。
八、服务周期
编制单位中标后30天,提交工作大纲,工作大纲由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
方案编制初定2023年9月底完成。
九、其他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外业调查费、测验费、资料收集费、报告编制费、会务费、专家咨询费、报告装订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及后续服务等一切与之相关的费用,并考虑应承担的风险。
2、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在报告编制过程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确需调整,应报经采购人批准。
3、如果供应商派遣人员渎职或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更换,供应商应立即派出具有同等或以上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供应商有权拒绝。
4、若供应商的进度没有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采购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工作人员,供应商应立即安排,且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5、供应商负责定期向采购人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6、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就研究的项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及时向与项目有关的其它单位提供项目研究资料。
7、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将包括研究报告在内的所有过程性内容及成果性内容转让给第三方,所有成果归采购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