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扬州市水利局关于《扬州市城市水系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二、立项缘由
城市水系是行洪、排涝、供水、生态、景观等功能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系统的重要自然要素。为妥善解决城市水系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促进城市水系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助力城市结构调整优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府发〔2021〕73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有机更新总体方案>及各专题行动方案的通知》(扬办发〔2022〕30号),结合《扬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扬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传承利用规划》等上位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现向社会采购扬州市城市水系修复规划服务。
三、工作范围、对象和水平年: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工作范围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城市更新的实施范围,即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区域,面积约640平方千米;二是扬州历史名城保护范围,包括古运河、二道河-荷花池、宝带河、唐子城河等围合区域,面积约18.25平方千米。
(二)工作对象
中心城区范围内,规划对象主要为区内1-3级骨干河道,总数约58条;历史名城保护范围内,规划对象为区内的全部河道(湖泊),总数约18条。
(三)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2022年
规划水平年:近期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四、工作内容
本项工作主要包括分析城市水系存在问题、拟定城市水系治理目标、确定城市骨干水系布局、制定水系保护总体方案等,具体如下:
1、分析城市水系存在问题。梳理中心城区现状水域组成类型和分布情况,梳理河道在防洪排涝、生态保护、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河道功能发挥状况;梳理易淹易涝点、水系不通不畅、水体黑臭、水文化挖掘保护薄弱等突出问题,找出水系修复的难点和痛点。
2、拟定城市水系治理目标。分析城市更新在完善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塑造城市特色等方面对水系的相关要求,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防洪排涝、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专项规划要求,立足现状存在问题,按照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分别提出城市更新范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的水系修复目标和指标。
3、确定城市骨干水系布局。中心城区范围内,考虑河道规模、主导功能及其在水系分区的地位,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或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用地情况,梳理1-3级骨干河道主骨架和主脉络,确定城市水系布局;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梳理分析三大区域对城河水系的定位和要求,提出各区域水系布局,梳理历史水系形态,展现扬州水城特征。
4、制定水系保护总体方案。梳理整理各行政区或各分区水系规划相关成果,明确中心城区内分区或分片适宜水面率控制要求,提出恢复和改善水面率的相关措施;制定城市河湖水质保护目标和措施,拟定城市主要河湖生态水量,提出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总体措施;制定水景观和水文化建设总体方案。
5、提出水系管理总体要求。复核城市1-3级水系管理界限,结合现行法律法规,提出加强水域和保护范围管理的总体措施;提出制订水域动态监测评估制度的初步建议,提出水域日常管理和保护的管理制度,提出完善水域“占补平衡”等审批程序的总体思路。
五、成果要求
本次工作主要形成两项成果:
(1)主报告《扬州市城市水系修复规划》
(2)专题报告《扬州城河水系保护与更新规划》
上述规划均包含规划报告、附图、附表等成果。
六、服务周期
项目中标后2个月内,提交工作大纲;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思路报告;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征求意见稿;
2023年7月底前完成送审稿;
2023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