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 项目背景
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021〕41号)要求,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应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紫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中重要的管控要素,是落实新时期国土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的“抓手”,新时期亟待明确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桐庐特色的紫线保护管控体系,填补桐庐紫线规划的空白,优化紫线数据库,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紫线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在新时代对城乡历史文化资源“应保尽保”理念影响下,在国家、省、市等上级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及相关环境管控政策不断更新下,历史保护管控范围逐步扩大,保护对象内涵不断扩充,管理方式不断创新,因此我县紫线规划研究范围及内容将适当突破《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研究范围和研究内容。
二、项目须执行的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10)
《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2011.10)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2)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2013)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3]第 119 号)
《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14)
《杭州市历史文化名称保护专项规划》
《杭州市紫线规划》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等
(注:若在项目实施期间已有新规则办法出台,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研究范围
桐庐县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829.31平方千米,包括14个乡镇、街道(4街道、6镇、4乡)。重点研究已公布的历史文化名村、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相关资源、千年古城(分水镇)及经调查研究后认为具有保护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其他资源。特别是对江南镇古村落片区未来连片发展和定位做出科学性、实施性、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
四、研究内容
1.开展体系构建课题研究。
对接杭州最新紫线保护体系及研究成果,对桐庐县紫线的内涵、分类标准等进行研究与界定,构建桐庐紫线保护体系,提出桐庐县紫线体系构建的总体框架,重点体现桐庐特色的紫线保护体系。在此基础上,优化桐庐紫线管控体系,根据桐庐紫线保护对象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紫线控制及管理的优化建议。
2.开展桐庐紫线梳理、核对及评估
梳理核对是基础研究工作,涉及内容包括: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包括层数、占地范围、使用及保存情况、周边土地利用情况、建筑及景观等);已审批的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包括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数据整理核对;已实施的名村、传统村落、千年古城复兴等数据整理核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相关规划;其他类保护相关规划(包括考古遗址公园、地下文物埋藏区、风景名胜区、预保文化遗产等)数据整理核对。
评估是基于以上工作,对桐庐县域范围内各类紫线保护对象的保护实施情况进行系统的分析、提炼和总结,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为后续的紫线优化工作奠定基础。
3.科学划定紫线范围,建立分类分级保护名录。
系统性地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科学划定紫线范围,全域全要素理清分类分级的保护名录及预保名录。
4.衔接桐庐紫线与国土空间其他保护控制线关系
紫线作为历史文化保护线同其他黄线、绿线、蓝线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由此涉及与重要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工程等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需要在紫线规划中明确相关的协调原则和引导要求。
5.实现准确、便捷、有效的紫线数据管理。
做好桐庐县历史保护规划空间数据规范化整理,确保紫线数据有效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方便查询统计展示应用,提出数据动态更新入库策略建议。(不包括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五、成果要求
1、最终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说明、图集、数据库( ArcGIS格式)。最终成果还应形成研究结论与核心建议,及规划成果宣传相关材料。
2、阶段性成果:评审稿、送审稿和成果稿三个阶段成果,每个阶段都需提供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纸质资料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电子文档包括文本电子文档及图纸电子文档 dwg 格式/jpg 格式,涉及空间位置的电子文件须以 ArcGIS 格式提交,包括研究对象现状和规划的 GIS 形式成果)。
六、项目实施期限要求:
1、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5月 31 日前结束。
2、进度要求:规划成果评审稿提交时间 2023 年 3月 31日前;
3、规划成果送审稿提交时间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
七、质量维护期:项目批准后1 年。
八、商务要求
最终成果验收标准:报桐庐县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成果入库。
九、支付方式
第一笔: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第二笔:中标人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评审稿成果后,并经采购人组织专家和部门审查达到技术要求的,采购人在出具会议纪要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第三笔:中标人按照双方进度约定完成成果稿后,并经采购人组织专家和部门审查,经审查确认后或获得批准后,支付合同金额全部尾款。
十、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桐庐县中介服务优选系统报价计取(5500.00元);
2、开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