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背景
为缓解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按照国家政策引导方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授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
1.1项目名称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建设PPP项目。
1.2项目地点天津市。
2.招标目的与内容
2.1定义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招标目的
为缓解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项目建设的资金压力,按照国家政策引导方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拟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授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
2.3招标内容
实施机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公开招标选择社会资本。中标社会资本应与实施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政府
方出资代表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区财政局”)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完成产权交易及工商变更后实现中标社会资本入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与开发区财政局签署《资产租赁协议》等。本项目采用
“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作,在合作期限内,开发区管委会授权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工作。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收入、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获得投资运营回报。当合同期满或本项目PPP项目协议提前终止时,项目公司通过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退出本项目。
2.4股权转让底价
一汽大众基地公司51%的股权转让底价:76716.2859万元。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汽大众基地公司51%股权转让价款由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负责筹集。运营期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2.6项目主要边界条件
2.6.1资产权属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项目融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3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4绩效考核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5调价机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6股权转让限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7投资履约保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8建设履约保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9运营维护保函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0移交保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1其他主要边界条件见第三卷《项目协议》
2.7项目公司治理结构
详见第四卷《公司章程》。
2.8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18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2.9招标控制价
1、可用性服务费(单位:万元)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建设PPP项目可用性服务费不高于
139283万元。
2、年度运营绩效服务费合理利润率(单位:%)
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基地建设PPP项目年度运营绩效服务费合理利润率不高于6.5%。
3、建安费
新建项目建安费报价采用费率形式,费率不高于1(注:费率填报格式,若为0.95的则填报费率为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