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 万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金额: 2059288.24元。
3、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内容
( 一)项目概况:张家口市万全区G110国道、主城区部分新增面积、高新区部分绿化管护及新增道路范围内清扫保洁生活垃圾( 不包含农业生产经营性垃圾、建筑垃圾等)
清运工作;
( 二) 万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保洁范围明细表:
序号 |
道路概况 |
保洁面积约 (㎡) |
便道面积约 (㎡) |
绿化面积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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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城花园北巷 |
康复北路-滨河西路 |
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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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中路 |
二中东河道(北段)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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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中东河道(南段) |
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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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中河道西路(北段) |
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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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中河道西路(北段)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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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中河道西路(南段) |
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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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G110国道 |
市西高速入口西至吴家窑中桥 |
339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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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沈孔路 |
207国道-煤机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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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0 |
9 |
沈孔路匝道 |
金凤街-西环路 |
5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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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
10 |
佳禾路延伸线 |
佳禾路东口以东 |
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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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精益路 |
兴业路-公园路 |
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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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增民主西街 |
爱民路-西环 |
20660 |
4460 |
1440 |
13 |
新增纬九路 |
经三路-207国道段 |
8700 |
16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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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29377 |
6120 |
15090 |
三、服务要求
1、标准及要求
(1))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扫保洁, 保洁人员数量满足保洁要求, 无漏扫; 废弃物数量符合控制指标; 垃圾归堆并及时清运; 收水口、绿化带、树穴、路牙边等干净整洁,路见本色,无污水、沙土、垃圾和污渍;及时清理路面遗撒,雨后、雪后及时清淤、除雪。
(2))废物箱( 桶)设置合理,摆放整齐,周围干净整洁,垃圾无外溢,周围无污渍;箱( 桶)外体美观,无积灰污物;箱( 桶)完整无破损,并定时清洗、灭蝇、消毒; 垃圾及时清掏清运。
(3)) 按照规定时间、地点、路线收集垃圾, 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 不得甩站漏点,清运率100%;垃圾收集确保车走地净,周围干净整洁,无成群苍蝇、恶臭;无焚烧垃圾、杂物、树叶等现象; 运输途中无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4)) 责任区内排水井盖、井篦安放平稳、严密, 收水井、检查井、排水管道要及时清掏、疏通,做到污水无外溢,管道无堵塞;有井盖、井篦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设立标记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及时疏通或更换。
(5)) 责任区内的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片林等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 无垃圾、白色污染物和树挂漂浮物。
(6))公厕要专人管理保洁,厕内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环境干净整洁,上下水通畅;做到地面净、蹲位净、门窗净、顶棚净、设施净、走廊净、内外墙面净、厕所周围区域净。
(7)) 在建筑物、构筑物、围墙、树木、路面、公共设施以及环卫设施等设施上无涂写、刻画、喷涂、悬挂、粘贴小广告, 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8)) 所辖市场内卫生干净整洁, 垃圾及时清理、收集清运, 无卫生死角。
(9)) 道路两侧排水沟、涵口不得有积存垃圾杂物或填塞垃圾; 责任区内背街土巷不得积存死角垃圾;雨天要照常出勤,雨后要及时检查井盖、井篦是否被水冲开,并及时归位盖好。
(10)) 保洁公司不得因工作不力被投诉、批评、曝光, 必须服从局里的调度和安排,及时有效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在各类检查评比活动中行动要迅速,效果要明显。
2、安全文明作业
(1)) 保洁公司道路作业人员工作期间要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环卫安全标志服装, 且着装干净整洁。
(2)) 按规定要求机械化作业的道路, 要按时限、次数进行清扫、洒水、降尘除尘,不得扬尘、漏土。
(3)) 垃圾桶做到及时倾倒, 无外溢现象, 日产日清
(4)) 环卫车辆要保持外观整洁, 作业时要按规定车速作业, 禁止侧刷、吸盘不落地空跑。
(5))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作业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作业。
(6)) 保洁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要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四、成交后的绩效评价及标准建立绩效评价与后续采购相衔接的管理制度。按照全过程预算( 或最高限价的)绩效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对项目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1、考核方式
(1)) 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随时抽查的方式监督检查;
(2)) 采取每月定期普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
(3)) 次月上旬对上月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后评定当月得分。
2、检查评比
(1)) 实行100分制, 日巡查, 月评比。
(2))以克论净主干路,每条道路考核未达标,每次扣1分;次干路,每条道路考核未达标, 每次扣0.5分; 支路, 每条道路考核未达标, 每次扣0.2分。
(3)) 每月累计扣分分值除以每月累计巡查扣分天数, 即为当月扣分分值, 剩余分值为当月得分分值。
(4)) 工作不力或配合不力既扣分又罚款, 扣分分值记入当月扣分分值罚款记入当月罚款金额。
(5)) 保洁公司出现月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下时, 退出环卫保洁项目。
(6))接到市级、区级主要领导批评1次,处罚2000元;接到通报、督办单、举报电话等一次处罚3000 元; 机械化清扫频率未按道路等级要求实施的, 发现一次处罚3000 元;
五、商务要求
1、报价:
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均应包含服务及货物成本、税金、运费等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等。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的响应无效。
报价含本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4、资金结算资金结算以考核结果为准, 按月结算, 当月服务费最多不超过年中标服务费的 1/12( 取整到元, 剩余小数部分结转到第 12月), 绩效考核考核采用月考核、百分制计算。
(1)) 每月考核成绩 85分为合格, 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
(2)) 起扣点: 每月平均分数 80分— 85分( 不含) 扣除当月经费 2万元; 75分— 80分( 不含)扣除当月经费 4万元;70分— 75分( 不含)扣除当月经费 8万元;70分( 不含) 以下扣除当月经费 20万元, 连续 2个月或累计 3个月低于 7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起扣点基础上的累计服务费扣除: 除每月起扣点扣除的固定费用外, 在起扣点的基础上每降低 0.1分扣除当月经费 500元。( 例如:某月绩效考核得分为 78分, 起扣点扣除服务费为 4万元,起扣点基础上的累计服务费扣除为( 80-78)/0.1*500=10000元, 两项累计扣除 5万元)
(4)) 如发生重大事故由供应商负全责, 在考核基础上另外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0%,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5、其他说明事项
(1)) 环卫科需认真做好督查考核记录, 并要求所有参加考核人员确认签名。
(2)) 日常考核督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乙方, 并做好记录。
(3)) 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张家口市万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实际情况, 可调整考核内容。
6、转运站等设施验收移交
中标服务商须在合同期满前 3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移交验收申请, 合同期满,中标服务商必须将全部管理工作及非中标供应商投入的所有的设施、设备和有关物资及时移交采购人,移交的设备设施必须完好并具有原有的使用功能,移交时由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六、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1.产品未特别注明“ 进口产品” 字样的, 应当采购本国产品。否则, 投标无效。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 , 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注: ( 1)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的,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同时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 “ 报价表” 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投标无效。
( 2) 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投标人所投的该产品价格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 报价表”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执行优先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的要求,认真落实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 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者服务承接商为小微企业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工程项目为 3%)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工程项目为 1%)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不执行此政策。
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未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不执行此政策。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财库[2010]48 号), 采购人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 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 :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产品 有效认证证书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同时在产品认证证书醒目位置标示出“ 报价表” 中所投货物的对应序号。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 投标无效。
7.根据《河北省版权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冀版权字2 [2016]12 号) ) 的规定,计算机硬件设备( 包括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采购时,必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和所需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同步列入。供应商在报价时须将预装的操作系统软件价格并入计算机硬件设备价格内,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在报价表中价格单独体 现。软件价格要符合《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 试行) 》( 财行【 2013 】98 号) 要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 投标无效。
8.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包装、及快递包装需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 》的通知( 财办库[ 2020] 123 号) 的标准执行。
9.所投货物应符合采购人所属地的资产配置标准,所属地为张家口市的,应符合《张家口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 张财字【 2018】】 44 号)。所投货物不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 投标无效。
10.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此情况下,分支机构负责人的( 电子签章) 与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具有同等效力。
11.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2020年第18号) 内的产品, 供货时相应所投产品上需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