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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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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发布 88页 文档编号:202212090000341249 需下载券:10
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 项目概况:

5.1项目背景:

5.1.1上一轮流域防洪规划成效显著

广西的主要河流共划分为珠江流域、长江流域和西南独流入海诸河流域。珠江流域占广西陆地总面积的85.4%,长江流域占广西陆地总面积的3.55%,西南诸河流域占广西陆地面积的10.3%。《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和《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分别于2007年4月和2008年7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

自上一轮流域防洪规划实施以来,涉及广西相关建设任务进展顺利。控制性工程建设方面,规划建设的西江干流上的大藤峡水利枢纽如期完成一期工程下闸蓄水验收,郁江上的百色水利枢纽、老口航运枢纽,柳江上的落久水利枢纽,桂江上的斧子口、小溶江、川江水库已经建成开始发挥其防洪效益。西江中下游、郁江中下游、桂江中上游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此外,原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标准化海堤建设有序推进。以堤防为基础,防洪控制性枢纽为骨干,干支流水库、河道整治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初步建成,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洪减灾效益,有效抵御了流域性和区域性大洪水,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1.2 流域防洪减灾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上一轮流域防洪规划实施以来,广西雨情、水情、工情和社情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加上部分区域防洪体系无法按规划实施,流域防洪减灾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一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防洪保安要求越来越高。随着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1%,地区生产总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2%。“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合作取得重大突破,西部陆海新通道集聚效应显著,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加快实施、成效显著,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生变化,重要防洪保护区人口、产业和财富高度集聚,防洪保护对象范围和重要性发生变化,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流域、区域防洪保安提出更高要求。

二是区域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存在短板。原规划的洋溪水利枢纽尚未建成,黄塘、木洞等水库前期工作进展缓慢。河流治理率低,城市防洪达标率不高,山洪沟治理整体进展缓慢,北部湾经济区已建海堤防潮达标率仅28%;水库、水闸病险问题仍较突出;治涝工程建设明显滞后,城市涝区治理达标率较低。尚未形成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

三是洪水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高。防洪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体系尚不健全,防汛智能化水平总体不高。流域水文监测站网尚未实现全覆盖,部分水文监测站点监测设施不足。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城市防洪减灾体系韧性不够,应对大洪水和超标准洪水能力不足。防洪管理体系不健全,洪水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建立,行蓄洪空间管控薄弱,洪水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四是气候变化等因素加剧洪涝灾害风险。随着近年来气候变化加剧,区域内暴雨频发,流域内洪(潮)水时有发生,险情灾情多。特别是广西大中河流沿岸下游及交叉口低谷地带,丘陵和石山的低洼地、山弄谷地,沿河溪转入地下涵洞口地带易遭受洪涝灾害严重影响,沿海防潮压力增大。

5.1.3 水利部启动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按照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开展长江、珠江等七大江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并于4月20日组织召开了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启动视频会议,部署启动新一轮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印发的《关于开展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及任务书要求,充分利用已有工作基础,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在全面做好上一轮流域防洪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新一轮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重点,深入分析流域洪涝灾害新特点,全面把握防洪安全保障新需求,系统谋划流域防洪减灾新方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健全流域防洪风险管控措施,构建流域防洪规划数字“一张图”。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推动,做好规划衔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质量进度,扎实做好新一轮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

5.2 防洪规划修编的必要性

随着珠江、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实施期即将到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流域防洪减灾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亟需开展新一轮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

一是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是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保障江河防洪安澜的需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洪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水利部于2022年4月印发《关于开展七大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22〕172号),要求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相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科学谋划流域防洪减灾方略和目标任务,为做好新阶段防洪减灾工作、保障江河防洪安澜提供规划基础。

二是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的需要。随着广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人口增加、产业增长、财富集聚,防洪保护对象及重要性发生较大变化,且流域暴雨洪水、产汇流条件、河道河势、水沙情势、蓄泄关系发生新变化,对洪涝灾害防御标准和防洪保护格局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完善支撑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迫切需要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为加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防洪安全保障。

三是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是加快补齐防洪短板、完善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的需要。经过多年建设,区域内珠江流域坚持“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方针,基本形成防洪控制性枢纽为骨干,干支流水库、河道整治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体系。但流域防洪减灾体系还有短板弱项,部分主要支流防洪控制性枢纽尚未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实施。为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解决防洪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按照“三新一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新阶段防洪治理重点任务,全面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

四是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洪水防控能力的要求。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局地突发强降雨、超强台风等极端天气增多,流域性大洪水、特大洪水时有发生,加之人水争地矛盾仍然突出,部分地区洪涝调蓄空间和生态空间被挤占,加剧了洪涝灾害风险和防洪保安压力。为妥善应对流域性大洪水的威胁,迫切需要开展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研究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制定洪涝灾害风险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技术服务要求

01

流域防洪规划修编

(广西部分)服务

1项

一、项目内容: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服务。

二、具体服务内容:

1.工作目标

系统梳理新形势下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针对防洪存在主要问题和面临新形势,确定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防洪标准,科学合理安排洪水出路,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固底板、补短板、锻长板,构建协调均衡的标准体系、安全可靠的工程体系、人水和谐的风险管控体系,使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大幅提升、洪涝灾害损失率大幅降低,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的防洪安全保障。

2.主要任务

规划编制主要工作任务包括:系统分析防洪减灾面临的形势要求;复核设计洪水及设计水面线;复核防洪标准,优化完善防洪减灾总体布局;系统优化防洪减灾总体方案;提出防汛智能化管理总体方案;科学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与影响,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开展重大专题研究等。

2.1 系统分析防洪减灾面临的形势要求

全面分析洪涝水及洪涝灾害情况的变化,综合总结评估上一轮流域防洪规划的实施情况,系统评估现状流域防洪能力,查找存在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按照“三新一高”要求,分析防洪减灾面临的新形势。

2.2 复核设计洪水及设计水面线

延长水文系列至2020年,复核主要控制断面的天然设计洪水、归槽设计洪水,分析防洪体系调度后设计洪水的变化及控制断面的洪水地区组成;延长潮位系列至2020年,复核设计潮位成果。根据最新的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区范围复核城区的易涝区设计涝水。综合考虑洪水归槽等因素,对原设计洪水水面线、洪潮水面线及控制断面的水位流量关系曲线进行复核。

2.3 复核防洪标准,优化完善防洪减灾总体布局

在全面分析广西流重点河流防洪新形势的基础上,根据河流暴雨洪水特点、洪水蓄泄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对保障防洪安全的新要求,优化防洪区划,复核防洪标准,提出标准内洪水安排,优化完善防洪减灾总体布局。

2.4 系统优化防洪减灾总体方案

按照广西重点河流防洪总体思路和布局,制定防洪、防潮、治涝工程总体方案。研究重点河流防洪与区域排涝协调性,优化洪涝水泄排对策措施;研究干流与支流、流域与区域、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标准协调关系,提出大江大河、中小河流、城区防洪排涝、重点涝区、标准海堤防洪治理思路,重点山洪沟治理和山洪灾害防御措施;分析流域水土流失及防治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重点治理区的范围和合理的治理措施。

2.5 提出流域智慧防洪总体方案

按照智慧水利和数字流域建设要求,构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体系,研究提出防洪智慧化总体方案,全面提升流域防洪精准化决策能力。结合防洪法律法规完善和制度建设、洪水风险管理、风险区管理、防洪工程管理和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超标准洪水防御建议方案等提出智慧防洪措施。

2.6 科学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与影响,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对规划的实施效果和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价,编制规划实施意见,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的对策措施。

2.7 开展重大专题研究

深入开展广西重点区域分洪工程专题研究,提出建设分洪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主要工作内容

3.1 前期技术准备与培训

(1)制定工作大纲,落实工作组织体系、任务分工、时间进度安排、主要成果要求和工作技术要求等。

(2)组织开展全区技术培训(含工作部署)。

3.2 资料收集

(1)地形资料

①广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地形图;

②防洪规划修编涉及重要区域实测地形图(河道大断面)资料;

③本次防洪规划修编研究提出拟建工程范围的地形资料;

④各城区主要河段的实测断面资料;

⑤各主要控制水文站的实测大断面资料。

(2)经济社会资料

①系统收集流域各县(区)2020年的经济社会资料和规划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情况。

②全区14个地市主城区范围内1998年、2020年建成区面积、耕地面积等。

(3)水文、水库、气象资料

收集流域主要水文站点、水库站、气象站的观测资料,系列至2020年。

(4)洪水特性及洪涝灾害资料

收集历年洪、潮、涝灾害统计资料,历年防汛总结资料;广西区水旱灾害风险普查资料;主要防洪控制节点、现状防洪及泄流能力、防洪短板等资料。

(5)相关规划成果和实施情况总结材料

收集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土地利用规划的最新成果,收集规划范围防洪城市的总体规划、城市防洪规划,及电力、交通、农业、林业、旅游及环保等相关行业的规划等资料。

(6)防洪工程资料

规划范围内的水库、堤防、重要的节制闸、挡水闸、排水泵站,涝区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资料。

(7)防洪非工程措施资料

收集防洪与排涝管理,调度预案或方案,监测预警、防汛指挥系统,抢险队伍、物资储备等资料,主要防洪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防洪专题研究成果,堤防防洪保护区。

(8)环境影响评价基础资料

①国控、省控水质断面相关水质监测数据。

②广西全区的生态保护红线矢量图、“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矢量图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

③自治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名录及矢量图。

④县级以上及城镇涉及河流(河段)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录、保护区范围及相应矢量文件。

⑤有历史记录以来至今的水生生物、渔业资源、珍稀特有保护物种等调查资料。

⑥自治区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⑦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小区、红树林地等名录及分布范围矢量图。

⑧县级及以上城镇涉及的河流(河段)或全区河流管理范围及岸线功能分区划定成果矢量图。

⑨其他相关资料。

3.3 综合调研

通过现场考察座谈、线上座谈等多种方式与14个地市沟通交流,了解上轮防洪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重点防洪保护区洪潮涝灾害情况及城市内涝、现有防洪工程与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以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对防洪保安、新时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的需求等情况。

3.4 防洪形势分析与评估

3.4.1 防洪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1)总结规划目标与任务落实情况

以 2020 年为基准年,收集防洪减灾工程等资料,全面评估防洪体系建设以及各项防洪工程措施与防洪管理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分析防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评估防洪规划环境保护目标、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实施情况;提出总体评估结论和主要意见建议。

(2)重点防洪工程实施评估

对于已经实施的规划工程,重点分析工程实施后的防洪效果情况, 未能达到预期防洪效果的应分析原因;对于现状 1~3级江防和海堤达标率不高应分析其原因,并提出后续实施计划;对于未实施建设的规划工程,提出工程后续实施计划、调整建议等。

3.4.2 现状防洪能力分析评价

(1)江河湖库蓄泄能力评估

①重要河段冲淤分析和预测。对西江干流、郁江(含左江)、柳江、桂江、贺江、龙江、北流河、南流江、湘江等重点河流河段,采用最新河道和1999年实测河道地形,进行淤积演变分析和预测。

②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防洪控制节点泄流能力分析。根据现状防洪工程建设情况,针对对西江干流、郁江(含左江)、柳江、桂江、贺江、龙江、北流河、南流江、湘江等重点河流,对重点控制断面的安全泄量进行分析,复核重点河道的泄洪能力。

③防洪水库拦洪能力评估。评估柳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落久水库,郁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中百色、老口枢纽,桂江中上游防洪工程体系中青狮潭、川江、小溶江、斧子口水库的拦洪能力和蓄洪量,分析防洪水库现状存在的问题。

(2)城区防洪排涝能力现状评估

在收集全区14个地级市111个县(区、县级市)城市防洪城市规划及建设资料基础上,根据河道控制断面安全泄量分析成果及干流河道防洪能力复核成果,对依靠堤防的城市防洪能力和依靠流域防洪工程体系达到的城市防洪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各防洪城市沿江沿河排涝工程建设情况,分析城市现状外排能力。

(3)重点涝区排涝能力评估

在广西及各地市治涝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收集重点涝区排涝工程建设资料,对全区县级以上城市、重点乡镇沿江易涝区及成灾严重、面积较大的喀斯特洼地易涝区等重点涝区排涝能力进行评估。

(4)中小河流防洪能力评估

收集全区中小河流治理现状资料,结合已编制的中小河流防洪规划成果,分析流域面积 200-3000km2 中小河流的有防洪任务河段治理现状,评估中小河流防洪能力。

(5)山洪灾害防御能力评估

收集全区山洪灾害防治现状、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现状和重点山洪沟建设现状资料,分析防御山洪灾能力,并对现有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有效性进行评价。

3.4.3 现状防洪形势分析

按照“三新一高”要求,开展规划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测分析,结合可能气候变化情况,分析新时期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完善和洪涝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需求,重点开展重点区域洪水风险评价、分析防洪风险可控区域、分析防洪工程水毁和病险修复对防洪保安影响。

3.5 洪水分析计算

3.5.1 水文情势分析

对上一轮流域防洪规划、各城区防洪规划修编实施以来发生的流域性、区域性大洪水逐一进行水文分析,剖析洪水形成、运动变化情况,总结流域产汇流、蓄泄空间、河道演进等新变化以及洪水呈现的新规律。对近期典型极端暴雨洪水事件开展暴雨移植及产洪情况分析。从气候变化、下垫面变化以及防洪工程建设等方面分析对洪水情势产生的影响。

3.5.2 设计洪水分析

延长水文系列至2020年。根据最新水文系列、河道断面资料,分析流域暴雨特性、洪水特性、涝水特性、潮汐特性,并对设计暴雨、设计洪水、设计涝水、设计潮水位等进行分析计算和复核。对频繁出现洪涝潮水叠加影响的区域,开展干支流洪水、区域洪涝水、沿海洪涝潮等遭遇组合分析,研究遭遇特性,综合分析确定设防水位。 

3.5.3 洪水蓄泄关系分析

考虑到广西境内重点河流为少沙河流,拟在现状分析成果基础上,定性分析预测2035年洪水蓄泄关系变化情况。

3.6 防洪区划和防洪标准确定

3.6.1 防洪区划

(1)防洪区划复核

根据最新的防洪城市建成区面积等国土空间变化、防洪形式变化、社会经济发展区域和防洪减灾体系布局优化调整等,进一步优化重点河流防洪区划,合理调整防洪保护区和行洪区空间布局。。

3.6.2 防洪标准复核与确定

(1)重点复核对象

重点复核广西涉及的西江、浔江、郁江中下游、柳江下游及红柳黔三江汇合地带、桂江中上游等5个珠江流域重点防洪保护区以及广西县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

其中防洪保护区分成若干个独立防洪保护区的,按各自独立防洪保护区分别确定。

(2)防洪(潮)标准复核

根据预测规划水平年 2035 年的各防洪(潮)保护区和城市的经济社会指标,根据《防洪标准》(GB50202-2014)和社会经济对防洪安全的要求,综合分析确定防洪标准。

3.7 防洪减灾目标和总体布局确定

3.7.1 防洪减灾总体战略和目标确定

(1)防洪减灾总体战略

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或广西战略实施及“三新一高”要求,围绕本次体系完善、布局安排、方案制定等方面,优化广西重点河流防洪总体方略。同时,做好与长江流域、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成果的协调衔接。

(2)防洪减灾总体目标

综合考虑防洪安全需求与实施可能性,按不同规划水平年和防洪任务的轻重缓急,从保障重点河流区域防洪安全,提高重点河流防洪体系综合治理能力,强化防洪管理等方面,分析拟定广西重点河流2035年防洪减灾规划目标和2050年远景展望。同时,做好与长江流域、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成果的协调衔接。

3.7.2 洪水出路安排

考虑各类防洪工程的实际防洪能力,统筹洪水总量与规划工程方案的关系,进行洪水出路方案比选,确定洪水安排总体方案,提出标准内洪水出路安排和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优化洪涝水蓄泄关系,明确流域不同区段需拦蓄、滞蓄、分蓄的洪量,确定流域干支流主要防洪控制性节点的过流能力。相关成果做好与流域委协调。

3.7.3 防洪减灾体系构建和总体布局优化

在原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珠江流域综合规划等防洪体系布局的基础上,结合广西各流域未来15~30年流域防洪保安的总体需求,进一步妥善处理好人水关系,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的关系,结合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现状及新时期防洪减灾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确定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和策略,完善流域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结合防洪非工程体系短板弱项和高质量发展的防洪管理需求明确流域防洪非工程体系布局。

根据重点河流洪水出路安排方案研究,结合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现状,分别从扩泄、增蓄、分洪、控险四个方面,提出重点河流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总体安排。相关成果做好与流域委的衔接。

3.8 防洪治理方案制定

3.8.1 大江大河治理

(1)西江干流治理

根据本次防洪规划修编流域防洪总体布局,结合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设置成果,考虑已有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现状情况,从堤防、水库(闸)、河道整治与河势控制等方面,提出西江干流主要河道治理方案。

编制完成西江干流治理规划方案提交珠江委并加强衔接。

(2)其他重点河流

结合近年已编制完成流域综合规划,根据郁江(含左江、右江)、柳江、桂江、贺江、龙江、北流河及湘江等集雨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防洪总体布局,结合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设置,按照流域新形势新要求新理念,考虑已有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现状情况,从堤防、水库(闸)、分洪渠、河道整治等方面,提出主要支流防洪规划治理方案。

(3)独流入海河流

根据钦江、南流江、防城河综合治理相关规划,结合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设置,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新理念,考虑已有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现状情况,从堤防、水库(闸)、河道整治等方面,提出其防洪规划治理方案。

3.8.2 中小河流治理

以历次中小河流治理方案为基础,梳理流域内中小河流治理达标情况,统筹干支流关系,遵循“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治理”的原则,从流域整体防洪安全的角度出发,统筹考虑洪水出路安排,提出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规模和任务,主要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堤防加固、疏浚及水系连通等。

3.8.3 城市防洪排涝

以重点河流、区域防洪减灾体系布局为依托,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优化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布局方案。按照防洪城市的不同特点以及致灾成因,因地制宜提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措施。对于外洪威胁大、内涝较为严重的城市,结合重点河流防洪体系及海绵城市建设,预留城市排洪通道,增加城市行蓄洪空间,协调城市防洪与排涝关系,提出应对城市超标准极端降雨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思路。

3.8.4 重点涝区治理

统筹协调防洪与排涝的关系,在深入研究流域、区域致涝成因和规律的基础上,分析涝区自然特点、历史受涝成灾情况、治涝工程现状及主要问题,复核易涝区范围,复核涝区治理区划,复核重点易涝区治涝标准,拟定治涝总体布局,分区提出治理方案。对于洪涝关系不协调、洪涝同源的重点地区,提出洪涝同治方案或洪涝关系协调的原则性要求。对于喀斯特谷洼岩溶易涝严重区域,合理规划相应的防治对策措施。

3.8.5 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

以相关规划为基础,结合广西实际,分析广西沿海地区受风暴潮特点、变化趋势及其致灾情况,完善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的总体布局和对策措施。复核制定防洪潮标准,完善沿海地区风暴潮防御的总体布局和对策措施,确定防潮总体布局,提出风暴潮防御规划内容和主要任务。提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和风暴潮防御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3.8.6 山洪灾害防治

以《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等成果为基础,坚持以防为主、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补充调查复核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范围,复核山洪灾害防治区划。统筹利用流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成果,研究确立山洪灾害防治总体布局,提出风险隐患点调查评价及时化、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持续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常态化等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与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措施,构建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广西山洪灾害防治体系。编制完成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方案提交流域委并加强衔接。编制完成全区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方案提交流域委并加强衔接。

3.8.7 水土流失治理

在《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广西水土保持规划》基础上,以水土流失严重地区为重点,结合水沙关系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提出流域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任务和重点。编制完成全区水土流失治理规划方案提交流域委并加强衔接。

3.9 防洪管理措施

3.9.1 法规制度建设

从完善防洪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防洪有关政策制度及健全运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3.9.2 洪水风险管理

从洪水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洪水风险图和洪水区划应用、加强洪水风险社会化管理、四预能力建设方案等方面完善洪水风险管理。

3.9.3 防洪工程调度管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对接国土空间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等重要规划成果,列出防洪工程(含必要附属设施)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要求,对范围内的禁止事项作具体规定,提出防洪工程建设管理能力建设方案。

从重点河流防洪调度工作现状出发,对防洪调度存在的问题开展分析总结,厘清防洪调度技术重难点,查找调度工作中的主要矛盾,以河流为主体提出防洪调度优化的方案思路,重点是进一步优化流域水库群联合防洪调度方式,为重点河流大洪水防御提供安全保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防洪形势、气象水文预报,综合水资源、水生态等需求,研究提出重点河流控制性水库合理利用洪水资源的思路。

3.9.4 超标准洪水应对

根据规划范围的洪水防御目标,考虑历史上曾经发生的最大洪水,提出超标准洪水防御的目标与任务。

根据超标准洪水的量级、防洪工程体系防洪能力和防洪保护对象的重要性,以及受灾后经济社会的冲击程度,提出相关㞞,合理西安则应对措施,提出超标准防御预案。

3.10 重点防洪措施及重大工程

根据防洪治理方案,合理制定堤防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水库工程、城市防洪排涝、涝区治理、标准海堤、山洪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等建设内容,提出项目清单,梳理出重大防洪工程。治理规划方案成果做好与流域委衔接。

3.11 规划投资匡算与分期实施意见

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对规划拟定的各项任务措施,进行投资匡算。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分轻重缓急,提出规划水平年各项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实施安排意见。对关系流域防洪减灾体系建设的重大工程和重点措施,进行重点论述说明。

3.12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环境现状调查情况,评价区域资源利用和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分析规划布局与相关法律法规、“三线一单”、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之间的符合性与协调性。预测与评价不同发展情景下区域环境质量能否满足相应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所造成的影响,对主要环境敏感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性质与程度。给出针对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最小化及对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修复补救的对策和措施,论述对策和措施的实施效果,为提出评价推荐的环境可行的规划方案和优化调整建议提供支撑。给出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论证结果。

3.13 实施效果评价

对选定的规划方案和规划方案中的关键性工程进行规划实施效果评价。在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分项评价基础上,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3.14 规划保障措施制定

从法制保障、组织保障、管理保障、投入保障、科技保障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3.15 防洪规划数字化建设及流域智慧防洪方案制定

开展防洪规划数字化建设,制作防洪规划修编全过程所涉及的重要原始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等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县-市-区三级在线数据审核机制,建设数据校验功能,实现各类数据资料规范化入库。围绕防洪规划数据底座、成果展示等核心功能,建设广西流域防洪专题图层,做好防洪规划数据库与国土空间信息的叠加分析,实现规划基础数据和规划成果的可视化。围绕基础数据与成果方案动态更新、集成管理、定期维护等要求,建立运行管理机制,实现规划规范管理。

制定流域智慧防洪方案,结合现有防洪基础设施以及防洪治理方案,以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为主线,以数字化场景、智慧化模拟、精准化决策为路径,以构建数字孪生流域为核心,制定水利感知网、水利信息网及水利云优化措施,加快推进流域智慧防洪方案建设;重点围绕西江干流及、防洪工程调度、城市防洪排涝、山洪灾害防治等业务,制定数据底板以及模型平台、知识平台建设技术方案,研究水工程防洪联合调度模型关键技术,支撑防洪数字孪生平台建设;开展智慧防洪业务分析和功能设计,为建设“预报精准化、预警超前化、预演场景化、预案科学化”的智慧防洪业务应用奠定基础。

3.16 广西重点区域分洪工程专题研究

在广西重点河流、重点防洪城市现状工程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未来15~30年流域防洪保安的总体需求,考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洪水情势变化以及防洪、水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多方面综合效益,统筹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的关系,以保护重要区域防洪安全为目标,研究提出建设分洪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17 技术协调、成果汇总

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技术协调工作。参加全国和流域委组织的技术协调和汇总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对表对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协调防洪与兴利、流域与区域、重点与一般、近期与长远的关系,遵循“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科学制定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洪减灾保障体系,优化完善防洪格局,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智能化水平,保障江河安澜,实现人水和谐,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的防洪安全保障。

2.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加强防洪建设与管理,提高洪水灾害防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追求所需要的防洪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合理有序规范人类活动,要从无序、无节制地与洪水争地,转变为有序、可持续地与洪水和谐共处,建立人与洪水和谐共处的防洪减灾体系,既要有效地控制洪水,又要给洪水以出路,实现人水和谐共生。

坚持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综合性措施、整体性推进,协调处理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关系,实施多领域系统治理,全面发挥防洪减灾综合效益。

坚持底线思维、风险可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水患意识,坚持关口前移,从注重事后处置向风险防控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降低安全风险转变,加强洪水风险管控,综合降低防洪安全风险,确保防洪安全。

坚持科技创新、智能引领。在加强防洪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着力破解重大水利科技问题,努力提高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提高水旱灾害防御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提高防洪减灾的非工程措施能力。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境,包括14个地级市111个县(区、县级市),规划范围面积23.76万km2(陆域面积)。规划主要涉及珠江、长江和桂南沿海诸河流域,珠江流域规划的重点河流包括西江干流,黔浔江、郁江(含左江、右江)、柳江、桂江、贺江、龙江、北流河等,长江流域规划的重点河流为湘江,桂南沿海诸河规划的重点河流包括南流江、钦江、防城河等河流。

4.规划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

四、进度要求:

根据全国和流域委的进度安排,计划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

(1)2022年12月底前

完成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报告(广西部分)和广西重点区域分洪工程专题研究专题报告,形成广西流域防洪专题图层(含防洪专题数据库)及流域智慧防洪方案。

(2)2023年12月底前

按水利部统一要求,配合完成流域防洪规划数字“一张图”相关工作,配合流域机构推进长江流域防洪规划、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征求意见和报审报批工作,针对水利部、流域机构和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相关成果。

具体进度按照水利部和流域委统一要求。

五、成果文件要求:

(1)主报告:《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十五份。

(2)专题报告:广西重点区域分洪工程专题研究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十五份。

(3)防洪规划数字化建设及流域智慧防洪方案成果:

①广西流域防洪规划专题图层(含防洪专题数据库)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十五份。

②广西流域智慧防洪方案电子版一份、纸质版十五份。

六、质量要求: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

七、成果归属

本次项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八、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应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5名项目实施人员,项目负责人具高级职称。投标文件中提供负责人的资格及职称证书及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至10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一、商务要求

交付成果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成果时间:2023年12月底前形成规划最终稿并交付采购人。

2、交付使用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成果提交要求

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应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形式提交,其中书面形式提交成果需打印装订成册。

付款方式

分期支付,款项支付时间和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提交工作大纲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总额的50%。

(2)进度款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及预算安排进行支付,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十天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款。

满足支付条件时,应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合法足额的完税发票。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委托工作内容、按时提交合格的服务成果所需的: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评审费、工作经费、专家评审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

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

管理体系要求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能力或业绩要求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二)验收标准

1.采购人组织验收。

2.所有服务均严格按招标文件上购买服务内容的实质要求、中标人响应和承诺的服务内容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注册要求

为避免供应商不良诚信记录的发生,及配合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供应商其他要求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对项目的理解、实施方案、洪水分析计算方案、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服务

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人员配备方案等

说明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无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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