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
3. 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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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广西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修编 |
1项 |
一、项目概况 钦州市位于广西沿海城市群的中心位置,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城市,是西南地区进入东盟国家陆上距离最近的出海口,在大西南和实施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随着钦州市城市人口与经济规模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正在实施的平陆运河对钦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巨大,对防洪排涝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修编编制工作具有深远意义,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批复于1998年,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二十多年来,该规划对钦州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今已经超出《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规划水平年。 (2)《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依据当时的《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与目前正式发布的《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在规划范围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另外,钦州市已启动编制的钦州市市国土空间规划,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也已于2022年正式启动,作为区域专项规划,必须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充分协调衔接。 (3)平陆运河是沟通西江航运干线与北部湾港的主航道,是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促进西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战略性重大工程,该项目已正式施工。钦州市城区河道断面结合通航需要进行整治,平陆运河实施后,钦州市城区段防洪排涝水情发生了重大变化,平陆运河实施,也给钦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城市重要性日益凸显,防洪排涝要求更进一步提高,亟需从规划层面确定防洪排涝标准。 综上所述,开展广西钦州市城市防洪规划修编是十分必要的。本次初步提出结合平陆运河实施,将论证进一步提高钦州城区防洪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体系。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依据《钦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2012-2030)》规划范围确定总体规划中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范围,带状滨海地带,钦防铁路和钦北铁路以南、六景高速公路以西至茅尾海,其中主城区86km2,滨海新区28km2。钦州港区因列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故不在本次规划修编范围。 2、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 3、主要规划内容 (1)相关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水文(潮位)资料购买 收集钦州市现状堤防、排涝设施等建设、运行资料;钦州市最新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批复城市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钦州市统计年鉴;与防洪规划相关的工程设计报告(尤其是平陆运河工程)、洪水风险图及其他规划资料;购买陆屋水文站水文资料、龙门站潮位资料,收集青年水闸水文资料等。 (2)防洪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以2021年为基准年,基于本次收集到的钦州市防洪排涝实施资料,全面评估钦州市防洪工程体系建设以及各项防洪工程措施与防洪管理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分析上一轮防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防洪形势分析 分析钦江暴雨洪水特性,重点分析近年钦江暴雨洪水变化特性、钦江河口潮汐特性、钦江昂暴雨与潮水遭遇等。 (4)现状防洪、排涝能力评估 重点针对平陆运河实施后,钦州城区河道淤积分析,以及航道实施后河道泄洪能力分析,对平陆运河实施前堤防防洪能力及平陆运河实施后堤防防洪能力进行评估;收集钦江钦州城区两岸排涝分区资料,开展涝区排涝能力评估。 (5)防洪需求与挑战分析 根据钦州城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分析2035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主要经济社会指标;针对平陆运河工程,厘清生态文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防洪保安的要求,分析钦州市防洪面临的新需求、新挑战。 (6)水文分析 依据钦江上游陆屋水文站实测洪水资料,结合平陆运河实施对洪水影响,开展钦州城区钦江设计洪水复核分析;开展钦州城区段设计暴雨分析;开展钦江洪水、潮水遭遇分析以及主要控制断面水位~流量关系; (7)防洪区划与防洪标准 在原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钦州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结合钦州市城市风险图成果,复核防洪区划,确定边界范围;针对社会经济预测成果以及平陆运河实施对钦州城市定位的变化,论证钦州市防洪标准提升方案(由现状50年提高至100年一遇)。 (8)防洪减灾目标及总体布局 结合钦江流域洪水特点、平陆运河实施后水情变化趋势、堤防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面临的防汛形势,在原防洪规划的基础上,优化钦州市城市防洪总体方案,在此基础上提出钦州市2035年防洪减灾目标、明确钦江钦州城区段河道安全泄量;以现有钦江目标洪水为基础,结合本次设计洪水复核成果、平陆运河实施影响,提出钦江钦州城区段洪水出路安排,优化钦州城区段防洪总体布局。 (9)沿海风暴潮防御 以本次设计潮位复核成果为依据,复核分析钦州海堤现状防御能力;结合需求分析,复核防洪(潮)标准,确定总体布局,提出防御规划内容和任务。 (10)超标准洪水应对 结合钦江流域洪水、潮水特点,城区防洪抵御目标,提出超标准洪水防御目标与任务;根据超标准洪水量级、防洪工程体系防洪能力和防洪保护对象重要性,提出超标准洪水抵御方案。 完成广西钦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修编服务,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
二、商务条款(不满足商务要求的磋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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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必须签订合同。)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0日内提交送审稿。 3.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政策、技术规范和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5.其他要求: (1)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服务的价格:包括全部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劳务费、劳保费、实地考察、评审费等其他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供应商应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实施成本等因素后做出竞标报价,中标后竞标报价将不予以调整。 (2)付款方式: 第一期: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15万元; 第二期:供应商提供规划报告送审稿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第三期:规划报告送审稿通过评审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第四期:供应商提供可研报告报批稿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第五期:规划报告报批稿获得批复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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