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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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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1120000371254 文档页数:133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服务

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磋商响应,采购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总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无效。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广西省钦州市。本项目的主要设计范围如下:

(1)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8.83km; 修复红树林310.29公顷,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公顷,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造林277.35公顷;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 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2.45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0.73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海堤实施生态化改造0.56km。

估算总投资约63659.69 万元,建安工程费约53535.96万元(详见初设批复钦市发改投工业﹝2022﹞27号)。

 

采购包1(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服务

1.主要商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为止(主体工程施工工期为660日历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支付比例100%

1、成交金额为合同暂/定酬金。

2、付款时间:

第一期:签订合同,甲方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

第二期: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后,甲方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

第三期: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甲方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40%;

第四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后,甲方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10%;

3、采购人每次支付费用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

4、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验收要求

合同结束后进行总验收

其他

其他要求:

1、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2、合同条款:供应商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3、报价要求:

(1)供应商须以总价的形式进行报价(精确到小数位两位)。暂定签约合同价=成交报价。

(2)采购预算金额:101.81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作无效磋商处理(磋商报价明显过低的,供应商应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未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15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且同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竞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最终结算造价咨询费=采购预算金额×成交收费系数(成交收费系数=成交价/采购预算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造价咨询费应当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期限内所有工作的全部报酬。

(4)若最终的结算价超过成交合同价的,则以成交合同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且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概算中造价咨询费用,若超出的,按概算中的造价咨询费作为最终结算价。

(5)供应商服务费报价不得因项目的开发进度滞后或调整、完成服务内容时间紧迫而增加人员等一切因素而要求进行下浮率调整。

 4、其它要求:(1)供应商签约后,应严格履行响应文件中拟投入前期服务工作服务的人员的承诺,不得任意更换或减少。如有更换须提前报采购人书面审批,任何更换应不低于响应文件中的要求。采购人的审批不免除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发生的任何伤害(包括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应用商业或其他经济目的。

2.技术标准与需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所属

行业

技术

要求

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服务

1

101.81

专业技术服务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政府采购服务

序号

技术要求

1

一、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含施工图预算初步审核,变更预算审核,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或审核、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政府审计等及咨询合同规定的其他造价咨询工作。

2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1、审核服务基本要求

(1)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守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按现行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办法规定执行。

(2)严格按照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工程预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初步审核)、结算编审规程等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工作,依照相关依据发表专业意见出具成果文件,并对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审核人员在项目审核工作中,应该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审核工作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保证评审质量。

(4)造价咨询服务报告编制标准评审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评审结论定性客观、定量准确、依据充分,核増核减原因定性准确、条理清晰,披露评审问题有理有据、分析透彻,提出评审建议措施具体、针对性强。

(5)供应商不得泄露采购人及所承接项目的任何商业机密,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对外公开审核结果

(6)审核人员应严格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的商业贿赂,坚决不搞人情评审,避免和杜绝吃卡要的不良行为。如因审核人员原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

2、供应商必须配备专业造价管理软件和交通工具等。

3、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看现场、对数会议等。

4、如果供应商服务人员失职、拒不执行采购人意见、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工作的,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更换供应商服务人员时,将出具书面通知(勿须说明理由),供应商应立即撤换,并重新委派经采购人认可的人员到位。

5、项目审核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拟投入评审人员需到项目地配合采购人完成承接核验资料、项目对数、现场踏勘、复核争议、项目归档等相关工作。

6、拟投入评审人员需熟悉广西造价信息及造价依据规则、钦州市工程造价市场情况等。

7、供应商在受托业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应将全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资料整理完毕并开列资料清单,移交采购人(八份原件,一份扫描刻盘,两者内容都必须相符):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报告;

(2)计价成果文件、工程量计算底稿(含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光盘);

(3)设备、材料询价记录;

(4)磋商文件、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中容易产生结算纠纷的条款处理情况及备忘录;

(5)对数记录;

(6)相关往来函件及对数记录、变更资料、备忘录、会议纪要等资料。

3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为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四、责任期限

1、责任期满后,如成果报告的使用人需要供应商对成果报告解释的,或因质量问题需要修改成果报告的,采购人应给予配合协助。

2、重大漏项漏量的情况,供应商须按照相关规定,对成果文件是否存在重大漏项漏量及虚增工程量等进行核实,核实后出具成果文件。

 3、如因非供应商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5

五、质量要求

1、采购人提供主要资料滞后的,成交供应商评审完成时间相应顺延,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成交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自行业的行为准则, 评审规程及质量要求执行《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财政投资评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财建〔2005)1065号)。

成果文件质量违约

(1)以下情况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主观差错:

①工程量计算不准确;

②新增单价错套定额或计费程序错误;

③重复计价,如:多计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包干的项目、重复计算工程量清单或定额子目包含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多计重复的签证、变更工程等。

④工程清单中出现工程量计算错误、虚列项目、漏项漏量。

⑤材料价格未按磋商文件、合同要求计价或未经询价(网上询价及市场询价)引起的偏差超过材料价格5%。

⑥无定额可套且未对工艺进行核实而导致的工程造价偏差超过该项工程造价10%。

⑦已计算签证或变更增加工程,但未扣减对应的减少工程。(无论须扣减的对应减少工程有无签证)。

⑧编审资料与实际施工不符,且现场查勘明显可以发现的减少工程项目而未扣减的。

⑨成交供应商产生之后,委托人将《造价咨询公司成果文件编制回执》与相关资料一起发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完成造价咨询工作时,应对照《造价咨询公司成果文件编制回执》提示问题,尽量减少工作失误,并在完成工作后,如实填写《造价咨询公司成果文件编制回执》并加盖公章(可附页),与成果文件一起提交。如《造价咨询公司成果文件编制回执》上已经提醒的问题,成果文件仍然出现失误或差错的,其涉及金额将归入主观差错金额并按合同约定扣减造价咨询费。

⑩其它计算错误,如:点错小数点、汇总错误、计量单位错误等。双方同意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差错率,(差错是指由于成交供应商以上主观原因而造成的差错。差错率是指成交供应商主观差错金额与委托人的最后定案金额对比计算率,差错造成的造价增加或减少,按绝对值相加后计算差错率),并根据差错率(i)的大小作如下处理:

(1)工程预算及工程变更:

①5%<i≤8%,扣除本合同咨询服务酬金的10%;

②8%<i≤10%,扣除本合同咨询服务酬金的20%

③i>10%,扣除本合同服务酬金的30%

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上成果文件质量违约情形的,由委托人的相关业务科室(工程预结算科)起草违约告知函,交分管局领导批准后,由合同科会签后发函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若对违约告知函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违约函后7日内提出,逾期视同无异议并须向委托人支付上述金额的违约金。

(2)工作时限违约

成交供应商应根据计划要求严控造价咨询服务的完成时间,加强对数、修改等环节关键时间的监控,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供造价咨询成果不得出现两次以上修改(属委托人原因除外),否则,成交供应商应向委托人支付3%-5%的咨询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

6

六、成果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相关工程咨询工作,提交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最终咨询成果文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具体数量由采购人按照实际情况的要求为准。

7

七、其它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按采购人提出的规定作出实质性承诺。

2.成交供应商是采购人的合作单位,应站在采购人的立场上对采购人安排的项目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评审。

3.如审核项目中途作调整,采购人应立即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问题时,应立即通知采购人。

4.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实际投入的评审人员不足以满足任务需要或认为评审人员不称职时,可向成交供应商发出要求增加或更换人员的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的3天内应增加或更换相应的评审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的约定,真实地提供其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和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若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则采购人将其列入本单位评审项目协作单位黑名单,并报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报送评审项目的有关统计报表。

7.若采购人有需要供应商拟派人员到施工现场工作的情况,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到现场工作的内容包括:解释采购人对成果文件的疑问(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工作人员答疑);以及有需要与其他单位进行沟通对接工作的情形。)

8.供应商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发生的任何伤害(包括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应用商业或其他经济目的。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工程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工程建设阶段

工程实施阶段

运营维护阶段

造价咨询

1.施工图预算审核(初步审核)

2.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3.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

4.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5.施工现场造价管理

6.竣工结算审核(一审)

7.竣工决算报告的编制审核

8.配合完成竣工结算的政府审计

项目维护与更新造价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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