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
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效果和减灾功能评估采购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302060000382276 发布时间:2023-02-06 文档页数:68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效果和减灾功能评估采购

采购需求

说明:

1、采购需求中如出现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等均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但投标人的产品实质上应相当于或优于本需求的技术要求。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如有货物产品,且货物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后附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5、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

项号

服务项目

数量

技术要求

1

2022年度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效果和减灾功能评估采购

1项

1、工作范围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如下:

(1)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以全面提升永福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目标,全面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 8.83km;修复红树林 310.29ha,包括次生林修复 32.94 ha,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造林 277.35 ha;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 15.19 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以提升犀丽湾生态减灾能力为目标,修复沙滩 2.45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以提升乌雷生态减灾能力为目标,修复沙滩 0.73km,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对沙滩后方海堤实施生态化改造 0.56km。

2、修复效果和减灾功能评估目的与工作内容

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和经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同意的《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需参照《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等相关技术,开展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全过程跟踪和对比分析,科学评估项目实施的修复效果和减灾效果,论证工程实施的生态效益和减灾效益,分析项目实施达到预定目标,诊断项目实施带来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具体目标为:

(1)通过现场踏勘、调查监测、遥感影像等,调查分析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全过程情况。

(2)收集项目区社会经济、资源禀赋、生态环境等资料,评估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3)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效果评估,包括:

  a. 潮沟整治效果评估,评估养殖设施拆除,潮沟疏通等情况,分析项目

b. 红树林修复效果评估,评估红树林修复目标完成情况,红树林状况、变化趋势,周边环境状况等。

c.岸线生态化效果评估

d.永福湾生态状况变化评估,评估修复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对永福湾水动力环境、生态环境状况的整体影响。

(4)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减灾功能评估,包括:

a. 红树林修复减灾功能评估

b.岸线生态化减灾功能评估

(5)犀丽湾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包括:

a. 沙滩修复效果评估

b.生态护坡效果评估,分析生态护坡目标完成情况,海岸防护体系建设状况。

c. 犀丽湾生态状况变化评估,评估修复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对犀丽湾水动力环境、生态环境状况的整体影响。

(6)犀丽湾减灾功能评估

a. 砂质海岸减灾功能评估

b.生态护坡减灾功能评估

(7)乌雷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a. 沙滩修复效果评估

b.海堤生态化效果评估

c. 乌雷生态状况变化评估,评估修复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对乌雷周边海域水动力环境、生态环境状况的整体影响。

(8)乌雷减灾功能评估

a. 砂质海岸减灾功能评估

b.海堤生态化减灾功能评估

3、技术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69-2004)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 147-2013)

《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

《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

《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

《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 鸟类》(HJ 710.4-2014)

《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0-2005)

《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技术规范——湿地生态系统野外观测》(HJ 1169—2021)

《海滩后滨沙地植被修复技术方法》(HY/T 0304-2021)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

《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HY/T 147.7-2013)

《海洋观测规范 第 3 部分:浮标潜标观测》(GB/T 14914.3-2021)

《海洋生态修复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1〕1214号)

《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1部分:总则》(T/CAOE 20.1-2020)

《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2部分:海岸带生态系统遥感识别与现场核查》(T/CAOE 20.2-2020)

《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3部分:红树林》(T/CAOE 20.3-2020)

《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4部分:盐沼》(T/CAOE 20.4-2020)

《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8部分:砂质海岸》(T/CAOE 20.8-2020)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部分 总则》(T/CAOE 21.1-2020)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2部分:红树林》(T/CAOE 21.2-2020)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3部分:盐沼》(T/CAOE 21.3-2020)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7部分:砂质海岸》(T/CAOE 21.7-2020)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9部分:连岛海堤和沿岸工程整治改造》(T/CAOE 21.9-2020)

《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1部分:监管监测》(T/CAOE 21.11-2020)

《海堤生态化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其它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的特殊要求等。

商务条款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二、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成果交付时间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提交所有《报告》评审稿;待通过专家评审后1个月内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形成终稿。

四、交付工作成果要求:

所有《报告》(最终稿)纸质文本一式八份,电子版各一份。

五、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组采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设立专人跟踪项目进展,并定时组织协调会,能够全面、及时并迅速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关键节点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完成。

2、根据项目研究任务,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运用专业管理软件,对项目组织计划进行动态控制;在总计划基础上分解明确月计划和周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工作和关键节点;定期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对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项目实施计划,确保按期按质完成。

六、质量保障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对本项目的全程进行质量控制,做到合法化、规范化和正确化。

2、项目实施人员,按项目计划的要求,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项目质量的自主控制。

3、校核人员在熟悉项目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原则的基础上,对项目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项目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及质量负责。

4、审核人员审核项目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要求与有关规定,审核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以确保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

七、项目验收:

成交人必须严格按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质量标准及规范组织验收,并保证服务范围内的编制质量达到采购要求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由成交人提交项目验收申请,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相关单位、成交人共同参加。

八、付款方式及条件

1.分三期付款

第一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初稿)成果文件后,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

第三期:乙方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终稿)并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财政经费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

2.税费: 由乙方承担 。

3.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费用包干,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调研考察费、差旅费、验收评审费、工作经费、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以外任何费用。

备注:供应商在采购人在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财务科要求提交支付申请材料及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申请。

九、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劳动保险、办公、交通、专家咨询/评审、资料印刷、税金及其他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接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存在潜在知识产权纠纷的技术方案。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保证具备自有知识产权,如发生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由供应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知识产权归属:本项目取得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未经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提供第三方。

十、合同履行要求

1、由采购人组织评审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事项,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限内完成。遇特殊情况的,可由双方依据客观事实商议完成时限。

2、如遇采购人或供应商以提供的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将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供应商未能正常履约,采购人将上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申请将其列为失信单位。

4、响应文件必须就合同履行要求作出承诺,如不承诺,视为竞标文件无效。

其他

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按照项目任务开展所涉及到现行有效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执行。

(列明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名称及文号或编号,若无则写“无”)

四、验收标准:采购人将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规定的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服务价款。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