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
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招标文件有要求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标的名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
数量及单位:1项
一、采购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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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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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 |
1 |
项 |
一、工作背景 根据国家、自治区和钦州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9〕23号)、《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钦政办〔2019〕56号)以及钦州市关于尽快开展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的设立背景,衔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为做好钦州市钦州港片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分区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规划目的、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目的 落实《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平陆运河经济带总体规划》、《广西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实施方案》等上位规划要求,统筹考虑区位交通、地方文化、生态本底、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等条件因素,综合研判钦州港片区发展条件以及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分区发展总体定位;落实自治区、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战略及管控传导要求,结合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协调保护和开发关系,提出钦州港片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明确钦州港片区底线管控和空间发展的指引;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解指标,根据钦州港片区总体定位,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北至新城大街规划道路、西至现有高压走廊附近、龙径大道,东至六钦高速公路延长线、鹿耳环江、三墩公路,南至规划岸线,总面积约260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23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为2023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规划内容要求 (一)现状基础与评价评估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在“三调”基础上,搜集、核实钦州港片区历年用地用海审批数据,衔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用地用海现状基数转换成果,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工作底图,形成钦州港片区现状一张图,建设钦州港片区现状一张图数据库,以满足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的编制需求。搜集区域协作、产业招商、城市建设、生态修复、文化保护与土地整治情况等相关资料。对接各有关部门,进行调研访谈,搜集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 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基础上,深入研究地形地貌条件、水土等自然资源禀赋,进一步研究自然地理格局,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参考遥感影像、地名数据、地形图等辅助数据,结合用地审批数据,对钦州港片区用地用海现状进行深入分析评价;分析钦州港片区用地用海、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公用基础设施等现状情况,明确钦州港片区的核心问题和矛盾。 (二)目标战略和指标体系 1.目标定位 落实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根据钦州市“建大港、状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的工作要求,统筹考虑区位交通、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港口航运发展等条件因素,确定钦州港片区发展目标和规划定位,明确各阶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 2.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 在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空间格局等的基础上,结合分区自然资源、经济社会、保护与开发等特征,协调保护和开发关系,提出分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 3.指标体系 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进行逐级分解。根据钦州港片区总体定位,按照总体和四个规划分区(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核心区58.19平方公里、中国—马来西亚产业园区、钦州综保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可统计、可考核、可监督的规划指标体系,指标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1.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并与海洋功能区划进行衔接。依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解指标和管控要求,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统筹划定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其他用地的范围、规模和管控要求,因地制宜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 2.底线控制与资源约束 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市级规划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传导指标和要求。落实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规模、边界和管控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严格落实市级国土总体空间规划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及储备区的传导指标和要求,确保布局稳定、边界清晰。 城镇开发边界:落实市级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 其他控制线:包含村庄建设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线、水体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线等。相关成果已正式划定并公布的,在钦州港片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中严格落实;相关成果未划定的,按相关部门专业技术指南或要求划定,在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纳入规划。 3.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按照钦州港片区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基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结合钦州港片区产业发展规划,细化各规划分区国土空间功能导向和主要用途方向,制定项目用途准入原则和土地利用管控要求。 4.用地、用海规划布局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要求,优化钦州港片区全域用地、用海规划布局,合理确定主要用地类型的比例结构。开发边界以外按照一级类确定用地、用海规划布局,开发边界以内按照二级地类确定用地、用海规划布局,对重要的各类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可表达至三级地类。 5.用途结构优化 参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落实上位规划指标,明确主要用地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依次考虑满足农业保障、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生态和农业用地,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提出国土空间结构调整优化的重点、方向及时序安排,制定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 6.陆海统筹 从促进海岸带各类用地布局和功能融合的角度,提出整治提升钦州港片区重要滨海区域的要求。明确海洋环境质量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措施。落实上位规划对于海洋环境分级控制区划的管控要求。提出建立和完善海陆联动的灾害防御体系的具体措施。 7.区域协同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相关要求,参考《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相关规划的指导内容,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年)》在空间、交通、产业、开放、服务、生态等领域先行先试的要求,探索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径和新举措,为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改革创新经验,并研究与周边地区在产业发展、生态治理、自然和文化资源开发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布局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布局等方面统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协同策略和方案。 (四)生态空间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1.生态空间格局 在分析自然地理格局的基础上,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落实市级总体规划中生态空间保护要求,明确生态屏障、廊道、节点和网络等重要生态要素并提出管控要求。 2.自然保护地管理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对于钦州港片区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任务,根据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重点方向。做好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研究、分解自然保护地用地指标。 3.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按照山水林田湖海系统保护要求,统筹森林、耕地、湿地、河湖、海洋、矿产能源,及海域、海岛和岸线资源等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确定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提出水、土地、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供给总量、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 (五)城镇空间和公共服务 1.城镇空间结构 基于钦州港片区的资源禀赋、风貌特色、产业特征以及发展方向提出城镇空间结构,合理划分城镇功能分区、居住社区。 2.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钦州港片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钦州港片区的产业发展基础和优势,基于产业培育的方向和类型、重点和目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 3.住房保障与居住空间布局 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以职住平衡和混合居住为基本原则,提出保障性住房配置标准。合理安排城市居住用地供应时序,明确钦州港片区新建住房、居住用地供应量等,确定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优化居住用地布局。 4.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生活圈 统筹公共服务设施资源配置,合理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指引,明确公共服务设施规模要求。 以满足居民在合理步行距离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明确15分钟、10分钟、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社区服务全覆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结合城市建成区、新城等不同地区特点,划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范围,明确管控要求。加强与地上空间衔接,明确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功能、规模、总体布局与分层规划等要求,统筹安排近远期地下建设项目,提升地下空间建设品质。 6.城市“五线”管控 划定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黄线”、结构性绿地和公园绿地“绿线”、重要水域“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轨道交通“橙线”的管控范围,提出分级管控要求,并对下位规划提出指引。 (六)支撑体系和安全韧性 根据钦州港片区承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国家战略任务目标的要求,结合建设亿吨大港、千万标箱干线港和海铁联运始发港的规划目标提出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和策略,以及具体的集疏运交通规划指标;确定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及主要设施走廊控制范围与要求;确定综合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明确主要灾害类型及其防御措施。 (七)城乡风貌与品质提升 充分利用自然山水、历史文化等资源,明确全域风貌定位和特征。注重城乡风貌特色差异性,优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等功能布局,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典型空间风貌形态。 提出钦州港片区山—江—海格局的空间形态设计,明确城乡风貌特色分区,提出风貌指引和管控要求。对滨水地区(河口、海岸)、山麓地区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明确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视线走廊、山水轴线等,加强全域风貌与整体景观的保护与塑造。分单元划定开发强度分区、城市高度分区。 运用城市设计思维,优化空间形态,提出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管控要求并制定实施导则,指导相关内容在下层级规划建设中具体落实,建成高品质有魅力的国土空间。 (八)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海生命共同体理念和陆海统筹原则,结合区域生态系统特征和重大战略要求,统筹确定全域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提升国土空间的品质和价值。 1.土地综合整治 推进全要素综合整治,提出高标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根据城镇地区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更新策略,提出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的重点区域及机制。 2.生态系统修复 落实市级规划及上位专项规划关于生态系统修复的有关要求,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生态安全为目标,根据自然生态和生物系统的特点,针对钦州港片区自然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系统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水生态与湿地修复、海岛海岸带生态修复、山林地质生态环境修复、退化污染土地治理和修复等工程 (九)单元指引与实施保障 按照总体和四个规划分区(即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核心区58.19平方公里、中国—马来西亚产业园区、钦州综保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结合现状的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用地和建设情况、综合整治情况及下一步不同分区的规划建设需求,进一步划分钦州港片区的详细规划单元,提出详细规划的规划指引,确定单元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落地;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近期建设计划编制城区的近期行动计划。 以上所述成果内容以国家和自治区和市政府对分区规划的相关要求为准。 四、工作时间进度 根据国家、自治区以及钦州市的工作部署要求,钦州港片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推进进度如下: (一)初步成果编制 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规划编制组动员会议。进行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确定前期思路,完成初步方案编制。 (二)中期成果编制与论证审查 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充分衔接进度和内容,编制完善的成果,基本完成规划纲要深度的成果内容;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部门开展成果征求意见,组织听证、论证和专家审查;根据收集反馈的意见以及钦州市下达钦州港片区的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三)规划成果报批阶段 完成钦州港片区分区规划最终成果,将分区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并按规定公布实施。 以上工作时间进度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情况进行合理顺延。 五、工作成果 成果应包括文本、附表、图件、说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成果数据库等相关成果。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本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附表采用 Microsoft Excel格式文件:绘制规划附图采用GIS/CAD软件的标准矢量格式和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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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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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完毕。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内完成。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交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交评审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规划数据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5.工作周期和进度安排:整个工作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大致分为以下六个阶段,工作阶段进一步细化进度安排。 (1)5月份完成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前期资料收集; (2)6月份形成初步方案; (3)7月份形成中期方案; (4)8月份形成评审稿; (5)10月份形成报批稿; (6)11~12月,规划成果报审。 ▲6.工作要求:(1)编制单位要充分踏勘现场,了解片区现状情况,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在现状调查工作时间不少于30天。 (2)在编制过程中,应与相关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协调沟通。 (3)编制单位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委会进行中间汇报沟通不得少于3次,一般安排在项目开展前和初步意见提出后,在进行中间汇报时需根据情况提供汇报提纲及成果简本。编制单位还应根据甲方组织专家论证等需要进行汇报及准备相应材料。 其他要求: ▲7.投标人应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内容及理解,提供本项目详尽的规划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 ▲8.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