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公开招标项目背景
根据《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公治〔2019〕111号)和张家口市公安局、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张公治〔2018〕262号)要求,我县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提供专职保安服务期限已届到期。为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一支正规规范的专职保安队伍,现继续面向社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人员70名。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通过公开招聘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选派一支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保安人员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沽源县教育事业。
二、服务要求
(一)、岗位要求
1.招聘岗位名额:本次按需求招聘保安人员70名。
2.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有耐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应聘专职保安的人员,男性,仅限沽源县户籍、配偶是沽源县户籍,初中文化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
(4)在同等条件下,持有保安上岗证人员、退伍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待岗学生、现学校自聘保安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5)中标公司确定人选后,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派人员的政审证明及健康证明(需包含身体及精神两个方面)
备注:
a.由中标公司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b.政审:政审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政审内容主要是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等情况,须提交的材料如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因健康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由中标公司补缺。
6.其它具体要求,在教育部门与中标保安公司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二)、服务标准
1.保安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沽源县最低标准,具体人数按照各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数一览表配备。
2.保安人员应为派出单位的正式员工,派出单位与保安人员须签署经劳动局备案的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
3.保安人员每日自行解决用餐问题,禁止饮酒、吸烟。
4.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学校会议,业务技能培训等,努力提高思想品质、法制观念,严禁旷会、旷训。熟练使用安保器械及消防设施,掌握治安、消防等安保制度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5.在保安公司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保安公司负相应责任。
6.学校要建立对保安人员考核制度。一旦出现保安人员考核不合格、不配合学校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等情况的,经学校提出中标公司必须无条件及时调换保安,确保学校安保工作正常有续开展。
(三)、服务内容
学校保安应尽职履责守护好学校,全力保障学校及师生财物不受损失,全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具体职责为:
1.严格查验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和物品,并做好登记。
2.严格人员进出管理。学校保安对外来人员要礼貌接待,认真询查,严格程序。一是对所有外来人员问清情况做好登记,并征得学校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入校;二是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等进入学校;三是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要坚决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四是不允许学生在校时间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学校保安应认真查验由学校或学生班主任出具的出校手续(请假条),并予以核实后方可离校。同时,学校保安应将学生出校手续(请假条)存档备查;五是高度戒备学生上放学时段校门进出人员状况,并做好上放学期间学校门口人群的疏导工作;六是非本单位人员在校内开展工作期间应办理临时登记手续,如有异常情况学校保安应向值班领导反映。
3.严格车辆出入管理。一是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二是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并登记后,在保安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4.严格物品进出管理。学校保安应禁止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预防学校伤害事件发生。一是要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的化学实验药品等,必须由学校相关人员带入并登记。二是要对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涉及带出学校财物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方可放行。
5.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安全检查。
学校保安应对校园内及校门周边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安全隐患等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或报警,并及时做好巡逻记录。一是定时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巡查,并及时做好巡逻记录;二是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增加巡逻次数;三是要对校门口、宿舍楼、电脑房、财务室、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要重点巡查并做好记录;四是要加强课间巡逻,制止喧哗、吵闹、打架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行为,规劝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等不良现象;五是加强放学后巡逻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6.全力维护学生上、放学时段校门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学校保安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必须坚守岗位,及时清理校门附近摊点和车辆,制止接送学生家长拥挤校门行为,保障学生进出校门通畅。必要时迅速联系交警部门,对校园附近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全力维护学生进出学校的交通安全。
7.有效处置学校公共安全事件。学校保安对校园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聚众闹事等紧急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或报警。对校门附近抢劫、行凶等违法行为在疏散学生的同时要立即报警。
8.遇到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保安员有责任和义务在第一时间内抢险救人。
9.纪律要求
9.1服从学校管理。学校保安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动。
9.2严格作息时间。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因事暂离岗位须请假,有人替岗后方可离岗。
9.3端正服务态度。学校保安要仪表端正、礼貌待人。严禁与学校师生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严禁与学生单独相处,严禁私自邀约学生外出。
9.5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履行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严禁在岗期间饮酒,严禁上班期间从事与安保工作无关的事项。
10.其他要求
第一条 保安员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执勤。保安员应服从就职单位安排,保安员不在岗时间超过半天的应提前通知保安公司,并由保安公司派人替岗方可离岗。
第二条 保安服务费由沽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按月支付给保安公司。
第三条 学校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本校工作的保安人员,直至满意为止。
第四条 学校为保安人员免费提供住宿(房间及床位,但不包括被褥),保安人员自行解决用餐。
第五条 保安公司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学校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保安公司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或相应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因保安员失职造成校方财产损失的,校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保安公司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因保安人员失职、渎职、不作为、玩忽职守等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委托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质量要求及人员分配
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合同起三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各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数一览表,本次按需求招聘保安人员70名。(详见附件1)附件1
学校 |
配备数 |
备注 |
沽源特殊教育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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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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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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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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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堡寄宿学校 |
3 |
新合作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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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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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小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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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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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号回族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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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连城海源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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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窑寄宿学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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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道渠寄宿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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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滩寄宿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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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厂镇寄宿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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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辛营寄宿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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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河子寄宿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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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河寄宿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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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梁寄宿制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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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堡寄宿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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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盖淖寄宿制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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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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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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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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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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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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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小学分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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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镇中心幼儿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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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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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东小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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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70 |
(二)绩效考核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沽源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绩效考核,其中由学校负责按月度考核,并报教育局法制办备案。年度考核不合格且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1、考核内容:
本项目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保安人员自身是否合格、保安人员职责要求、保安服务内容、保安队伍工作要求等绩效考核。
A保安人员职责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在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工作调度。
2、校园保安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听从指挥,按照学校的布置完成校园安全保卫任务。
3、校园保安上岗时应着统一保安制式服装,并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文明执勤,使用服务用语、文明用语。能正确熟练使用配备的警用器械,熟练掌握防暴力治安案件、防火、防盗、防爆等技能和安全防范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4、负责门禁管理,必须在学校确定的时间、区域内值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或脱岗现象。
5、学生上、下学期间应全副武装在校门口定岗值勤,注意观察门口人员动向,疏导车辆人流,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6、上班期间,需遵守值班制度。不准脱岗、不准擅自调岗,有事请假。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7、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校内及周边的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工作,发现安全问题或隐患,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内公私财产和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
8、及时收集、上报各类治安信息和不安定因素。
9、保护发生在学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属地派出所或110指挥中心,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和侦破案件工作。
10、保安人员工作日严禁饮酒、吸烟。
11、在岗期间,因工作失职而发生的案件要追究其责任。
12、完成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安排的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保卫工作。
B保安公司给学校提供的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至少应具有的项目
1、各学校保安归属保安公司统一管理调配,同时保安人员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监督管理。
2、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检查(具体工作安排由所在学校负责分配),听从指挥。有事请假,请假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3、保安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4、保安人员不享受教师假期待遇,寒暑假期间正常上班。
5、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保安人员所在学校采用师生座谈、不定期检查与随机问卷调查方式,全面调查、准确掌握保安工作情况。
6、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应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的;
(2)参与社会聚众闹事、打架、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的;
(3)在工作中不按规定章程办事,刁难师生,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师生财物,多次受到投诉的;
(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5)见利忘义、监守自盗、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学校形象的;
(6)工作不能得到学校认可,且考核不合格者。
(7)学校根据保安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有权直接反馈给保安公司。
C保安队伍工作要求
派出单位每日派出的保安人员,必须是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18-50周岁,初中文化以上,体能素质良好,未参与不良党派;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经过保安公司从保安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职业道德、礼仪规范、岗位职责、服务标准、突发事件处理流程、消防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具有安全保卫工作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制伏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
以上派出单位的保安人员身体健康,经体检没有遗传精神病史,没有肝病及其它传染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经过政审,无犯罪记录。
2、保安公司及保安人员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警容警纪和内务卫生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工作制度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责任追究情况。
2、考核方式:本考核为月度考核,满分为100分。详见附件2:保安人员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3、各学校(园)每月向县局法制办上报考核不合格者名单,由法制办汇总提供给保安公司,法制办根据各学校(园)提供的保安考核情况,有权辞退不合格的保安人员。
4、若有辞退、辞职的保安人员等情况,中标保安公司要及时补充人员,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5、保安公司负责为保安人员缴纳相关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每年按国家规定定期培训保安人员,统一配备服装、器械等。
附件2:保安人员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保安人员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 保安姓名: 总分: 年 月 日
考核指标 |
权重100分 |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
考核得分 |
着装立岗 |
6分 |
值班时穿保安服装不整洁扣1分/次、身上有纹身扣1分/次、裸肉、光膀子扣1分/次、穿便装且邋遢扣1分/次;执勤时以坐着、睡着姿势代替立岗扣1分/次;迎送上级领导不敬礼扣1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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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团结 |
8分 |
执勤用语不规范或语言污秽扣1分/次,引发矛盾或冲突扣3分/次;言语行为不利于内部团结扣2-5分/次。 |
|
问题处理 |
10分 |
发现问题瞒报扣5分/次,导致严重后果扣10分/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劝其离岗至追究责任。 |
|
饮酒吸烟 |
5分 |
上班喝酒或酒后接班扣4分/次,超过三次勒令离岗;工作期间在学校吸烟的,扣1分/次。 |
|
执行制度 |
15分 |
严格执行门禁制、巡逻制、交接班制、值班护校等制度,制度执行不力扣3分/次;导致后果者扣5-15分/次至追究责任。 |
|
学习培训 |
8分 |
学习、培训、开会等迟到或早退扣1分/次,无记录1分/次;旷训、旷会扣3分/次,三次以上劝其离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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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息纪律 |
20分 |
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五分钟)扣3分/次;擅自离岗、脱岗、串岗、睡岗扣5分/次;每月旷工一天扣10分,请假需有人替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
换岗交班 |
5分 |
按时交接班,无交接班记录扣2分/次。 |
|
巡逻监控 |
8分 |
不按学校规定进行巡逻检查,第一次扣2分、第二次及以上扣3-8分。 |
|
设备管理 |
15分 |
妥善保管安保器械,摆放、管理不规范扣5分,上岗未按规定佩戴扣5分,擅自将安保设备为私人所用扣15分/次,做出违法行为的立即离岗并追究法律责任。擅自离岗导致公共财产损失者扣5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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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结论及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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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考核细则》满分 100 分,由学校按月度负责考核。
2、月度考核 80 分以下为差,要求保安公司调换保安人员;81-90 分为良,如果累计两个月考核为良,保安公司应调换保安人员;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3、每月评分为优秀以下的人员超过 5 人的,扣发保安公司当月总服务费的 1%,超过10 人的,扣发保安公司当月总服务费的 3%,超过 20 人的,扣发保安公司当月总服务费。
3.各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如实填写《学校保安岗位考核细则表》,并于当月 29 日前将电子文档报教育局法制办,纸质表一式两份,于次月 5 日前,加盖公章,经校长、填表人、保安人员签字后报教育局法制办备案。
参考满意度调查表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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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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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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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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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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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指标 |
需求响应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具体意见 |
工作配合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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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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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态度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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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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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专业化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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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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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巡检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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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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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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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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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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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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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满意程度 |
满意程度 |
□很满意 |
□较满意 |
□一般 |
□较差 |
□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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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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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议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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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项服务考核内容为满分 10 分,很满意 10 分、较满意 8 分、一般 6 分、较差 5 分、不满意为 0 分。 |
(三)付款方式
根据绩效考核按月支付。
服务经费由县财政负担,由县财政列入县教育局本级预算,县教育局结合绩效考核拨付给中标公司,由中标公司按用人合同按月足额支付保安工资。工资支付情况由教育部门负责监督。
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否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