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品目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产品时,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但选用的投标产品参数性能必须满足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也可直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以避免因无法及时提供说明而导致可能被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针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及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的支撑证明材料,非生产厂家投标人同时还须提供全部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函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
A分标
一、项目简介:
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广西公安视频专网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主线路14条(每市1条),及配套全网管理运维服务。
本次骨干网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高性能:能支撑未来5年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
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
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 ,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
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
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
二、项目要求:
(一)线路要求:
1、提供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14条专线电路(主线,每市1条),线路带宽为10000Mbps。电路两端的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传输技术要求采用波分技术。
2、传输模式要求使用点对点透传的方式开通公安厅至各市的单模光口电路。
3、传输骨干层及接入层要求二级网全网的电路为光纤接入。传输网均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
4、接入地点详见附表(租用线路表)。
(二)线路服务要求:
1、在租用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大型专用网络的能力和线路资源,能提供优质、快速、高效的专线线路租用服务,具有提供长期全区服务能力,严禁在资源不到位的专线转包给其它运营商。
3、投标人设计的方案必须考虑到与现有全区公安视频专网二、三级在用网络实现无缝连接,不能影响用户正常的网络互联。投标时须提供实现无缝连接的具体实施方案。
4、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大带宽专线电路必须采用波分技术,投标人提供的光纤链路通道必须是二层传输通道。
5、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数字电路,实现区公安厅至各地市公安局联网。要求所有电路与互联网(公网)及其它用户电路物理上隔离。全网具有全程可网管能力,投标人的网络要求有自愈环,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级网数字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各自传输骨干网进行重点介绍。
6、数字电路经过的传输机房应配备有大容量、双备份的后备电源,实现7×24小时不断电,同时具备恒温、防潮、防尘等条件,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
7、中标人负责提供专线电路单模线缆至项目路由器设备接口。
8、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测试、验收等工作。
9、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网调试开通运行;
10、租赁期两年,自全网(主、备线)调试开通、并通过公安厅科信办组织的阶段验收之日起算。
(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本分标所配套设备制定详细具体的建设和实施设计方案,并提供所有设备的具体安装及网络割接方案;建设方案至少包括组网规划、IP地址规划、路由冗余设计、路由策略设计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等。
2、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负责完成本分标设备的数据配置、调试、测试、验收等工作,并负责技术培训,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以及项目组织与管理方面的服务,对系统整体集成负责,对工程节点验收和整体验收负责。
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召开项目实施例会及时报告实施进度,并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4、中标人必须考虑与原有网络环境的兼容及整合,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提出详细的针对原有网络环境与新建网络环境的过渡及整合方案,负责完成将原有的广西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及业务割接到本次新建设的骨干广域网。
5、在进行网络割接过程中,网络出现中断时间必须控制在30分钟之内。
6、中标人进行设备调试前应提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经用户对实施计划确认后方可实施。中标人有责任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提交用户签字验收。
7、测试文件由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后,才能形成最终的测试文件。
8、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提供本分标网络设备安装所需的各类连接电缆耗材(网络设备与线路端接所需连接电缆耗材除外)和所需的工具等(其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在系统进入试运行后,中标人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更改任何系统配置,不得泄露用户的网络结构、设备配置等情况。
10、中标人应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系统集成有关的其他工作。
11、中标人必须提供运维管理软件,对本分标采购的所有设备进行监控、维护、管理。
12、中标人提供整体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本次网络相关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
13、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需提供一名技术员按招标人行政班时间常驻于招标人指定地点;技术员要求具备3年以上网络管理维护经验,具备华为HCNP、华三H3CSE同级别或以上认证证书,能够单独处理本项目常见网络故障。
14、中标人须提供每月线路运维报告。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线路售后服务要求:
1、电路工程开通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如超期交付,中标供应商每天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未实施完工交付电路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在30个日历日内,引发故障外造成单条线路或设备中断超过2次或单次中断时间超过6小时,减免该条电路当月10%月租费;中断超过4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减免该条电路当月20%月租费;中断超过6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减免该条电路当月40%月租费。(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未能按要求召开例会及提供会议纪要的,每次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
4、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的自治区级公司统一受理,提供7X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用户维护检测等工作。
5、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应配合广西公安厅系统各级用户进行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6、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承诺对本分标租用电路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网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12小时。
7、当电路故障处理完毕后,线路运营商在60分钟内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8、线路租用有效期内,采购人实际使用单位原使用地点搬迁(本市辖区内),中标人要免移装费,并在接到用户通知3工作日内接通新地点的租用线路。
9、线路租用有效期内,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节假日运维保障工作,派驻不少于一名技术人员驻点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产生的加班费及补助由中标人承担。
(二)网络设备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在合同期有效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人需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性能相当的备用设备,并负责相关实施工作。
2、定期走访用户,对用户提出的培训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时作出响应,积极安排及时到位;
3、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4、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相关工程师须在1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导致本分标设备故障的需在4小时内提供相同性能参数的备品备件替换及完成相关策略配置,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如故障涉及其他非本项目线路或硬件设备损坏,及时将故障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同时通知线路或设备中标人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5、采购人今后对设备升级扩容时,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工作。
(三)商务要求
1、本分标不能与B分标为同一中标人。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6.8%;租用线路运行正常后,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1个月至第5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20%;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6个月至第8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12%;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9个月至第10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8%;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11个月至第17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采购人支付合同款30%,中标人提供第18个月至第24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且采购人完成终验后,采购人支付3.2%合同款。中标人每次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收款相应金额的发票。
3、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开展施工及维保人员岗前审查、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以及发生失泄密事件立即终止合同且不得参与后续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附上《廉洁承诺书》,做出不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的承诺。未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廉洁承诺书》的可视为投标无效。
四、线路清单(主线,14条)
本端地址 |
对端地址 |
带宽(单位:M) |
数量 |
|
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技术大楼9楼机房) |
南宁市公安局 |
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3楼机房 |
10000 |
1 |
柳州市公安局 |
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5楼机房 |
10000 |
1 |
|
桂林市公安局 |
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1号6楼机房 |
10000 |
1 |
|
梧州市公安局 |
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6号8楼机房 |
10000 |
1 |
|
北海市公安局 |
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办公楼5楼机房 |
10000 |
1 |
|
防城港市公安局 |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一楼3号机房 |
10000 |
1 |
|
钦州市公安局 |
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6号B座8楼机房 |
10000 |
1 |
|
贵港市公安局 |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13楼机房 |
10000 |
1 |
|
玉林市公安局 |
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 |
10000 |
1 |
|
百色市公安局 |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百色市公安局2楼机房 |
10000 |
1 |
|
贺州市公安局 |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主楼8楼机房 |
10000 |
1 |
|
河池市公安局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2楼机房 |
10000 |
1 |
|
来宾市公安局 |
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1号楼14楼机房 |
10000 |
1 |
|
崇左市公安局 |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11楼信息中心机房 |
10000 |
1 |
五、全网管理及运维服务
序号 |
服务类型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网络管理系统 |
1.提供350个网络设备的管理;提供设备统一管理,拓扑、故障、性能以及智能配置工具和配置文件管理功能; 2.配置敏捷报表或智能报表组件;配置网络质量检测组件;配置网流分析组件,提供40台路由器、交换机设备的网流分析; 3.配置2台服务器,配置2*5118(2.3GHz/12核/16.5MB/105W) CPU模块,2*16GB 内存,4*600GB 10K SAS硬盘,4*GE 千兆以太网端口,双电源; 4.提供拓扑管理,能够以拓扑方式显示设备以及设备间的连接关系,拓扑上能够提供设备、链路的状态显示和刷新,能够提供设备和链路的信息,如:设备名称、设备IP、接口速率、带宽利用率等; 5.网络流量分析:系统提供IP网络流量分析能力,支持通过NetFlow、NetStream、Sflow等协议对网络中的流量进行深入分析;系统支持不同纬度(设备、接口、应用、DSCP、主机、会话、接口组、IP组、应用组、DSCP组)的流量图表查看功能,并支持下一层深入详细分析流量数据;支持根据流程分析的条件直接创建流量取证任务; 6.报表管理:系统提供告警、性能、有线无线资源、用户终端定位信息等报表查询;支持用户拖拽式自定义报表内容,运用钻取、旋转、切片等操作,实现业务数据的灵活展现和统计汇总,提供自助式数据同比、环比、TOP N等分析功能; 7.网络管理系统硬件部署于采购人机房内,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信息安全; 8.合同有限期内,网络管理系统(含硬件)使用权归采购人所有,硬件所有权仍归属中标人。 |
套 |
1 |
2 |
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 |
1.提供全网项目实施、系统集成及专网运行维护服务,详见招标要求。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需提供一名技术人员按采购人上班时间常驻指定地点;技术员要求具备3年以上网络管理维护经验,具备华为HCNP、华三H3CSE同级别或以上认证证书,能够单独处理本项目常见网络故障。 3.如配套租赁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需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设备无法修复,则免费提供性能相当的替换设备; 4.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相关安全规定,保证信息安全。 |
项 |
1 |
B分标
一、项目简介:
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广西公安视频专网二级网(即区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备线14条(每市1条)。
本次骨干网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高性能:能支撑未来5年的业务流量压力和带宽扩容要求;
高扩展性:网络架构必须具备可平滑扩充的能力,满足业务不断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网络架构上的层次化和模块化实现对业务扩充、地域覆盖的支持,为网络发展预留充足空间 ;
高可用性:网络可用性必须满足核心应用系统可用性的实际需求。网络架构是业务良好运作和管理的基础,保持网络架构的高度可用性十分重要,需要从网络架构、节点、设备特性等多方面进行设计,避免单点故障,提高网络的整体可用性 ,同时网络本身还应具备自愈能力;
高安全性:提供业务部门的安全隔离保障,提供网络本身的安全防范,提供设备级的安全防范;
网络智能:能识别和监控媒体流量,为语音和视频应用提供QoS保障;
二、项目要求:
(一)线路要求:
1、提供公安厅至各市公安局14条专线电路(备线,每市1条),线路带宽为1000Mbps。电路两端的端口为单模光口,实际可用带宽≥80%,传输技术要求采用波分技术。
2、传输模式要求使用点对点透传的方式开通公安厅至各市的单模光口电路。
3、传输骨干层及接入层要求二级网全网的电路为光纤接入。传输网均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
4、接入地点详见附表(租用线路表)。
(二)线路服务要求:
1、在租用期限内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维护双方权益,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保证采购人租用线路畅通及安全使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大型专用网络的能力和线路资源,能提供优质、快速、高效的专线线路租用服务,具有提供长期全区服务能力,严禁在资源不到位的专线转包给其它运营商。
3、投标人设计的方案必须考虑到与现有全区公安视频专网二、三级在用网络实现无缝连接,不能影响用户正常的网络互联。投标时须提供实现无缝连接的具体实施方案。
4、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大带宽专线电路必须采用波分技术,投标人提供的光纤链路通道必须是二层传输通道。
5、采购人租用的二级网数字电路,实现区公安厅至各地市公安局联网。要求所有电路与互联网(公网)及其它用户电路物理上隔离。全网具有全程可网管能力,投标人的网络要求有自愈环,具有故障自动倒换功能,能保证各级网数字电路不会因光缆的意外阻断和部分设备的故障而中断。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各自传输骨干网进行重点介绍。
6、数字电路经过的传输机房应配备有大容量、双备份的后备电源,实现7×24小时不断电,同时具备恒温、防潮、防尘等条件,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保密要求。
7、中标人负责提供专线电路单模线缆至项目路由器设备接口。
8、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测试、验收等工作。
9、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网调试开通运行;
10、租赁期两年,自全网(主、备线)调试开通、并通过公安厅科信办组织的阶段验收之日起算。
(三)运行维护服务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本分标所配套设备制定详细具体的建设和实施设计方案,并提供所有设备的具体安装及网络割接方案;建设方案至少包括组网规划、IP地址规划、路由冗余设计、路由策略设计等;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组织管理、实施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培训计划等。
2、中标人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负责完成本分标设备的数据配置、调试、测试、验收等工作,并负责技术培训,并提供全方位的技术以及项目组织与管理方面的服务,对系统整体集成负责,对工程节点验收和整体验收负责。
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需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召开项目实施例会及时报告实施进度,并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4、中标人必须考虑与原有网络环境的兼容及整合,在不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提出详细的针对原有网络环境与新建网络环境的过渡及整合方案,负责完成将原有的广西公安视频专网网络及业务割接到本次新建设的骨干广域网。
5、在进行网络割接过程中,网络出现中断时间必须控制在30分钟之内。
6、中标人进行设备调试前应提出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经用户对实施计划确认后方可实施。中标人有责任对用户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系统调试结束后,提交用户签字验收。
7、测试文件由中标人提供,经采购人审定认可后,才能形成最终的测试文件。
8、在实施过程中,中标人提供本分标网络设备安装所需的各类连接电缆耗材(网络设备与线路端接所需连接电缆耗材除外)和所需的工具等(其价格均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在系统进入试运行后,中标人未经用户许可不得更改任何系统配置,不得泄露用户的网络结构、设备配置等情况。
10、中标人应积极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系统集成有关的其他工作。
11、中标人必须提供运维管理软件,对本分标采购的所有设备进行监控、维护、管理。
12、中标人提供整体网络运行维护方面的技术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本次网络相关重大技术问题的攻关工作。
13、中标人须提供每月线路运维报告。
三、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线路售后服务要求:
1、电路工程开通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如超期交付,中标供应商每天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若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天未实施完工交付电路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在30个日历日内,引发故障外造成单条线路或设备中断超过2次或单次中断时间超过6小时,减免该条电路当月10%月租费;中断超过4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12小时,减免该条电路当月20%月租费;中断超过6次或累计中断时间超过24小时,减免该条电路当月40%月租费。(地震、山洪、市政施工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未能按要求召开例会及提供会议纪要的,每次须赔付给采购人合同金额的0.1%。
4、所有用户故障申告由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的自治区级公司统一受理,提供7X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和传真服务热线,并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受理日常维护及平时协助用户维护检测等工作。
5、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应配合广西公安厅系统各级用户进行广域网络传输故障的诊断和排除。
6、投标人提供的线路运营商承诺对本分标租用电路的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15分钟,网线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4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12小时。
7、当电路故障处理完毕后,线路运营商在60分钟内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书面故障报告。
8、线路租用有效期内,采购人实际使用单位原使用地点搬迁(本市辖区内),中标人要免移装费,并在接到用户通知3工作日内接通新地点的租用线路。
9、线路租用有效期内,中标人需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节假日运维保障工作,派驻不少于一名技术人员驻点于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做好运维保障工作,产生的加班费及补助由中标人承担。
(二)网络设备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在合同期有效期内,如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人需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性能相当的备用设备,并负责相关实施工作。
2、定期走访用户,对用户提出的培训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要求,及时作出响应,积极安排及时到位;
3、中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4、中标人接到故障通知,相关工程师须在1小时内提供技术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内解决问题,突发事件导致本分标设备故障的需在4小时内提供相同性能参数的备品备件替换及完成相关策略配置,保证网络正常运行,如故障涉及其他非本项目线路或硬件设备损坏,及时将故障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同时通知线路或设备中标人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5、采购人今后对设备升级扩容时,中标人需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工作。
(三)商务要求
1、本分标不能与A分标为同一中标人。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6.8%;租用线路运行正常后,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1个月至第5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20%;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6个月至第8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12%;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9个月至第10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8%;中标人提供租赁期第11个月至第17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采购人支付合同款30%,中标人提供第18个月至第24个月线路运行运维报告且采购人完成终验后,采购人支付3.2%合同款。中标人每次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收款相应金额的发票。
3、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开展施工及维保人员岗前审查、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以及发生失泄密事件立即终止合同且不得参与后续公安厅信息化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附上《廉洁承诺书》,做出不向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行贿的承诺。未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廉洁承诺书》的可视为投标无效。
四、线路清单(备线,14条)
本端地址 |
对端地址 |
带宽(单位:M) |
数量 |
|
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市佛子岭路1号技术大楼9楼机房) |
南宁市公安局 |
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46号南宁市公安局3楼机房 |
1000 |
1 |
柳州市公安局 |
柳州市城中区学院路6号5楼机房 |
1000 |
1 |
|
桂林市公安局 |
桂林市秀峰区三多路1号6楼机房 |
1000 |
1 |
|
梧州市公安局 |
梧州市长洲区大旺路66号8楼机房 |
1000 |
1 |
|
北海市公安局 |
北海市海城区北海大道168号办公楼5楼机房 |
1000 |
1 |
|
防城港市公安局 |
防城港市港口区金花茶大道69号一楼3号机房 |
1000 |
1 |
|
钦州市公安局 |
钦州市钦南区子材东大街6号B座8楼机房 |
1000 |
1 |
|
贵港市公安局 |
贵港市港北区建设西路558号13楼机房 |
1000 |
1 |
|
玉林市公安局 |
玉林市玉州区双拥路99号 |
1000 |
1 |
|
百色市公安局 |
百色市右江区龙景东路百色市公安局2楼机房 |
1000 |
1 |
|
贺州市公安局 |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主楼8楼机房 |
1000 |
1 |
|
河池市公安局 |
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东路32号2楼机房 |
1000 |
1 |
|
来宾市公安局 |
来宾市兴宾区翠屏路西199号1号楼14楼机房 |
1000 |
1 |
|
崇左市公安局 |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8号11楼信息中心机房 |
100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