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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市政道、桥、隧设施数据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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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2100000390609 发布时间:2023-02-10 文档页数:54页 所需下载券:10
市区市政道、桥、隧设施数据普查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项目概况

2021年3月,省委改革办印发了《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数字化提高全社会治理效能,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提高数字规则话语权,提高考核评价科学性。温州市紧跟全省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发布《温州市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锚定“数字化改革先行市”的总目标,要求在“1+5+2”的总体框架下,开展数字化改革工作。

在全省全市开展数字化改革工作的背景下,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立足城市安全建设和政务数字化改革建设工作,为了更加科学化的管理和维护市政道桥隧设施,同时为温州市桥梁风控“桥医生”平台运行提供统一化、信息化、空间化、规范化的市政设施基础数据,温州市市政管理中心计划组织开展温州三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市政道桥隧精细化调查及环卫公厕、垃圾中转站、爱心驿站调查建设项目。

2 工作内容

2.1 具体任务

(1)市政道桥隧外业调查

收集温州市区1:500基础测绘数据、温州市市政道桥自然灾害普查数据、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汇总清单、温州市区道路红线数据、天地图温州电子地图矢量以及温州市区最新高分辨率航拍影像等数据制作外业调查底图,采用外业实测与图纸调绘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市政道桥隧外业调查,查清温州三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桥隧底数。

外业调查内容包括:

a.查清鹿城、龙湾、瓯海建成区259.09平方公里(以实际测量为准)范围内所有宽度不小于8米道路的人行道、车行道空间位置(范围)、数量以及相关属性信息(面积、等级、尺寸、材质、管理单位、路幅布置等),以及古城区(东起环城路、西至九山路、南起人民路、北至望江路)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等空间位置(范围)、数量以及相关属性信息(面积、等级、尺寸、材质、管理单位、路幅布置等);

b.查清鹿城、龙湾、瓯海建成区259.09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市政桥梁的空间位置(范围)、数量以及相关属性信息(桥梁名称、长度、宽度、类型、横断面布置等);

c.查清鹿城、龙湾、瓯海建成区259.09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市政隧道的空间位置(范围)、数量以及相关属性信息(隧道名称、长度、宽度、类型、横断面布置等);

(2)环卫设施外业调查

收集温州三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清单,外业调查温州三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预计884个公厕、80个垃圾中转站及58个爱心驿站的空间位置、设施名称、设施地址并进行拍照。

(3)市政设施数据库处理与建库

通过内业数据录入、清理、整合等处理方式,建立温州三区市政道桥隧及环卫设施成果数据库,要求环卫设施将清单上其他属性信息统一录入到数据中,并形成温州三区市政道桥隧及环卫设施成果数据统计汇总表和成果报告。

(4)数据集成部署、电子地图制作与发布

将建成的数据库集成部署到温州市桥梁风控“桥医生”平台,按照电子地图编制规则,进行多比例尺分层配图,形成一套重点突出、显示比例合理、内容全面的温州市市政设施电子地图,发布服务供温州市桥梁风控“桥医生”平台调用,辅助市政设施日常精细化管理、统计分析和辅助决策使用。

(5)财政数据申报内容统计

根据财政年度数据申报需求,统计、汇总相关指标数据,并在温州市桥梁风控“桥医生”进行应用。

2.2 技术要求

(1)调查范围

本次市政道桥隧普查的测区覆盖整个温州三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建成区范围,面积约为259.09平方公里(以实际测量为准),环卫设施调查测区覆盖整个三区范围,面积约为1058平方公里(以实际测量为准)。

(2)调查对象

大类

小类

数据结构

数据类型

市政道路

车行道

道路标识码、道路名称、分段名称、道路起讫点、道路类型、道路类别、养护等级、管理单位、路幅布置、车道数量、长度、宽度、道路面积、道路材质、道路绿地面积、道路总面积、始建单位和时间、改扩建单位和时间、历年大修情况、所在区县、所在街道、封闭区及封闭区属性、备注等

面和中心线

人行道

道路标识码、道路名称、分段名称、道路类型、道路类别、养护等级、管理单位、长度、宽度、道路面积、道路材质、道路总面积、所在区县、所在街道、封闭区及封闭区属性、备注等

非机动车道

道路标识码、道路名称、分段名称、道路类型、道路类别、养护等级、管理单位、长度、宽度、道路面积、道路材质、道路总面积、所在区县、所在街道、封闭区及封闭区属性、备注等

市政桥梁

含人行桥、高架桥等

桥梁标识码、桥梁名称、一桥一档编号、座落地点、按结构体系分类、按跨越分类、所跨名称、用途分类、按跨径分类、孔数、桥梁长度、其中盲道长度、桥梁宽度、面积、年限、横断面布置、荷载等级、管理单位、养护单位、养护类别、养护等级、最近检测时间、检测结果、处置情况、始建单位、始建时间、改建单位、改建时间、历年大修情况、护栏类型、护栏长度、伸缩缝类型、所在区县、所在街道、封闭区及封闭区属性、备注等

面和中心线

市政隧道

隧道

隧道标识码、辖区、隧道名称、坐落地点、养护类别、养护等级、孔数、单孔长度、总长度、断面布置及尺寸(按孔数)、通风设备及数量、建设单位、建设时间、管理单位、配套用房、用地情况、备注等

面和中心线

环卫公厕

公厕

公厕名称、公厕地址、照片、厕所类别、建筑类型、管理单位、保洁时间、厕所蹲位数等

环卫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

垃圾中转站名称、垃圾中转站地址、照片、投入时间、转运能力、行政区划、责任单位、管理单位、垃圾类型、设施状态(启用或关闭)、备注等

爱心驿站

 

环卫爱心驿站

 

环卫爱心驿站名称、环卫爱心驿站地址、照片、建筑面积、开放时间、管理单位、备注等

(3)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坐标单位采用“米”,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数据格式:空间数据文件采用SuperMap的SDB格式、表格形式采用EXCEL格式。

桥梁、隧道属性项长度单位:米(m);

桥梁、隧道属性项面积单位:平方米(m2)。

(4)数据质量指标

1  数据主要通过外业调查进行面、线、点数据采集(设施边界明确区域可采用图解法,不明确区域采用外业测量采集)。

精度要求分A、B两级,如下表所示:

序号

精度级别

相对误差(%)

说明

1

A

≤±5

面状设施边界线明确的设施,如明确车行道、非机动车道的界线等,点位指向明确,如公厕、垃圾中转站、爱心驿站

2

B

≤±10.0

边界线概略表达的设施,如隧道、桥梁、古城区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等边界线难以测量或不明确的设施

2  以地块的实测水平投影面积为基准数据(真值)与同名地块图斑的面积对比,计算其相对误差。面积相对误差5%以上的地块数不超过抽检总数的15%,其中误差10%以上的地块数不超过抽检总数的15%。

3  市政设施普查遗漏允许指标:每平方公里内遗漏个数不超出总数的5%否则为不合格。

4  市政设施普查属性错误允许指标:设施属性中有一个重点普查属性项错误即认为该设施的属性错误,每平方公里内设施属性错误个数不超出设施总数的5%,否则为不合格。

5  重点普查属性项:城市道路(道路名称、道路起讫点、长度、宽度、路幅布置、道路面积、道路类别、道路材质)、城市桥梁(桥梁名称、坐落地点、长度、宽度、桥梁面积)、城市隧道(隧道名称、坐落地点、长度、通风设备及数量、配套用房及用地情况)、环卫公厕(公厕名称、照片)、垃圾中转站(垃圾中转站名称、照片)、爱心驿站(爱心驿站名称、照片)。

(5)标准时点

普查数据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12月31日,该时间节点后新增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等不予普查或更新。

1.1 调查要求

(1)城市道路调查要求

对温州三区建成区范围内预计990公里(以实际测量为准)的城市道路进行全面调查,调查对象包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调查范围为温州三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宽度(包含人行道宽度)不小于8米的城市道路。调查要求如下:

1  城市道路须采集道路面和中心结构线,其中道路面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三种道路类型。

2  道路边界采集优先以路侧石为界;若无路侧石,有建筑物的普查到临街房屋墙角线或围墙;无建筑物的参考道路规划红线数据采集到道路红线边界处。

3  道路面采集遇到小于5平方米的特征点变化时,可不采集特征点直接平滑处理。

4  采集道路交叉口的道路面时应保证道路等级较高的道路面贯通,例如,主干道与次干道交叉口处应使主干道道路面贯通,次干道道路面在交叉口断开,对应的该交叉口的道路面积也计入主干道道路面积中。相交道路的等级相同时,应保证车道数、道路宽度较大的道路面贯通;高架桥和下穿隧道的交叉口应保证相交的两条道路面都贯通。

5  道路名称应以地名管理部门的命名批复为准,在外业调查过程中,应核实道路实际地名名称。当遇到实地有多个不同的道路名称时,具体参考优先级应为:道路实地路牌名称>道路两侧地址门牌名称>天地图/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名称>内业资料清单名称。道路名称如有变更,需与管理单位确认核实后进行变更。

6  道路宽度、路幅布置等属性应采集道路主要部分宽度(不包括交叉口渠化段)的平均值;当道路名称相同,但道路宽度、路幅布置不同时(宽度差距在5米以上),应进行分段处理。车道数不同时,也应进行分段处理。

7  道路分段应在道路交叉口处分段,分段名称应按“起点道路(或者地标名称)名称至终点道路(或者地标名称)名称段”命名,如“南浦路至车站大道段”。

8  道路起讫点可用相交道路路名或定位标识、地名标识,建议起点位于南侧(南北向道路),西侧(东西向道路),终点位于北侧(南北向道路),东侧(东西向道路)。

9  外业调查时应采集道路材质信息,其中车行道材质分为沥青、水泥、花岗岩等,人行道材质分为彩砖、花岗岩、路面砖、仿石砖、透水砖等,非机动车道材质分为沥青、水泥、花岗岩等。

10  道路面范围采集应包含道路绿地,但不包含防护绿地,统计面积时应单独统计道路绿地面积,并在计算道路面积时扣除掉绿地面积。

⑪对于正在施工道路以及将拆迁区域不予普查,以政府公告为准(如房屋上注明“拆”或告示)。

⑫采集后道路的长度、宽度、起讫点需与道路红线数据、道路设施统计表相复核,如相差较大需与管理单位确认。

⑬每条道路每个分段需要采集3-5张道路现场照片,其中道路车行道照片1-2张,照片内容需反映道路的路幅布置、车道数和道路材质等信息;人行道照片1张(若道路无人行道,则不采集),照片内容需反映人行道的路幅布置、道路材质等信息;非机动车道照片1张(若道路无非机动道,则不采集),照片内容需反映非机动车道的路幅布置、道路材质等信息;道路路牌照片1张(若道路无反映道路名称的标识路牌,则不采集),照片需采集现场道路名称标识牌、指示牌或者反映道路名称的地址门牌照片。

(2)城市桥梁调查要求

对温州三区建成区内预计958座城市桥梁进行空间位置采集和信息核对,对每一座桥梁绘制面数据和中心线数据。调查要求如下:

1  桥梁调查应采集桥梁的空间范围、桥梁名称、桥梁类别、桥梁长度、桥梁宽度、管理单位、护栏类型、伸缩缝类型等属性。

2  桥梁要求绘制面数据和中心线数据,桥梁桥台或桥路交界为界,桥梁两侧包含桥梁护栏和桥梁附属设施,绘制成面。

3  桥梁名称应以地名管理部门的命名批复为准,在外业调查过程中,应核实桥梁实际地名名称。对于实地没有名称标识的桥梁,应采用管理单位命名的名称,对于名称重复的桥梁,应括号标注加以区分。

4  桥梁坐落地点优先填写所在道路名称,桥梁两端未连接道路时,应填写所在河流或者地名标识。

5  每座桥梁需要采集2-4张照片,其中桥梁正面、侧面照片各一张,照片内容需反映桥梁现场的路幅布置、护栏类型、伸缩缝类型等内容;桥梁管理铭牌照片1张(若桥梁无铭牌,则不采集),照片内容需反映桥梁的名称、管理单位、长度、宽度等信息;桥梁其他信息照片0-1张,如反映桥梁的竣工信息、桥梁荷载信息的照片。

(3)城市隧道调查要求

对预计约20公里长度隧道进行空间位置采集和信息核对,调查要求如下:

1  隧道需调查辖区、隧道名称、地点、养护类别、养护等级、孔数、长度(按孔数)、断面布置及尺寸(按孔数)、通风设备及数量、建设单位、建设时间、管理单位等信息。

2  隧道要求绘制面数据和中心线数据,隧道面以隧道投影面为界,单向通行隧道绘制一个面,双向通行隧道各绘制一个面。

3  调查隧道时应收集隧道竣工设计资料,根据资料数据对隧道现状进行实地核实,对于结构复杂的隧道面可参考竣工资料进行绘制。

4  每座隧道需要采集1-2张现场照片,其中隧道口照片1-2张,照片内容需反映隧道的名称、大小、孔数、车道数等信息。

(4)环卫公厕调查要求

对预计约882个公厕进行空间位置采集和信息核对,调查要求如下:

1  每个公厕需要采集1-2张现场照片,其中公厕正面照片需拍摄1张,照片内容尽可能反映公厕的名称、大小、层数等信息。

2  每个公厕需要公厕名称、公厕地址,并根据提供的清单,进行核对属性。

(5)环卫垃圾中转站调查要求

对预计约80个垃圾中转站进行空间位置采集和信息核对,调查要求如下:

1  每个垃圾中转站需要采集1-2张现场照片,其中中转站正面照片需拍摄1张,照片内容尽可能反映中转站的名称、大小、层数等信息。

2  每个垃圾中转站需要名称、地址,并根据提供的清单,进行核对属性。

(6)环卫爱心驿站调查要求:

对预计约53个环卫爱心驿站进行空间位置采集和信息核对,调查要求如下:

每个环卫爱心驿站需要采集1-2张现场照片,其中环卫爱心驿站正面照片需拍摄1张,照片内容尽可能反映中转站的名称、大小、层数等信息。

每个环卫爱心驿站需要名称、地址,并根据提供的清单,进行核对属性。

(7)数据处理与建库要求

1  数据库成果应进行数据库质检,确保数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2  属性应调则调,关键属性不可丢失。

3  市政设施编码要求:

市政设施编码(标识码)的结构应为:设施(分类)代码 + 流水号。

设施代码由10位数字组成,依次为:设施所在区县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2位大类代码、2位小类代码。代码结构如下图所示:

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为6位,按照GB 2260-2004的规定执行,温州市市本级填写代码为“330300”。

大类代码为2位,表示设施大类,具体划分为:01~06分别表示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市政隧道、公厕、垃圾中转站、爱心驿站。

小类代码为2位,表示设施小类,具体划分参照下表:

大类名称

大类代码

小类名称

小类代码

市政道路

01

快速路

01

主干道

02

次干道

03

支路

04

街坊路

05

市政桥梁

02

特大桥

01

大桥

02

中桥

03

小桥

04

涵洞

05

市政隧道

03

隧道

01

环卫公厕

04

公厕

01

垃圾中转站

05

垃圾中转站

01

爱心驿站

06

爱心驿站

01

流水号为5位,表示设施设施定位标图顺序号,依照设施定位标图从00001-99999由小到大顺序编写。

1.1 成果提交

成果包含验收通过后的纸质成果及电子版,具体份数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成果内容及格式如下:

编号

名称

类型

格式

1

市政道桥隧及环卫设施数据库

电子成果数据

SDB

2

市政设施照片库

电子成果数据

JPG

3

项目技术总结、质检报告

纸质成果数据

纸质、PDF

4

项目成果报告

纸质成果数据

纸质、PDF

5

财政数据申报统计文件

纸质成果数据

纸质、PDF

1.2 成果验收

为保障项目的最终成果质量,根据本项目遵循的标准规范和方案要求,采取由中标供应商检验、第三方质检单位质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项目建设成果的复核和验收,且最终成果需要通过具备质检资格的测绘第三方质检单位、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期间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支付,采购人不另外支付费用。

2 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数据统计和调查工作;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市政道桥隧精细化调查及环卫公厕、垃圾中转站、爱心驿站调查工作,并通过第三方质检单位和采购人进行质检和验收,验收通过后数据库集成部署至温州市桥梁风控“桥医生”平台。

3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从业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调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资料。

(2)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调取调查需收集的相关数据,相关费用须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因数据获取造成的项目延期处罚,合同将明确项目延期的相应经济处罚。

(3)▲成果质保期:项目成果通过验收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提供1年的免费质保期;须免费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成果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以及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服务。

(4)建立全面的数据成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数据的安全监管,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和保密措施,防止数据失泄密事件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涉密成果数据信息安全。

(5)免费质保期内,中标方须提供热线电话保障7×24小时的及时技术咨询与服务,接到采购方维护电话后即时做出响应,维护服务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招标方现场,投标时作出承诺。如果中标方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小时内未到达招标方现场,则由于故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 付款方式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采购方缴纳中标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无质量与售后服务问题无息退还。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0%;完成初步数据统计和调查工作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调查成果通过质检且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工作日内支付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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