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为深刻汲取长沙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小店区按照国务院、省、市安排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太原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太原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需对所有用作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和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出具合法、真实、整体性的鉴定报告。现开展小店区自建房安全鉴定(二期)工作,主要针对辖区内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鉴定。
1.1 范围: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工作;
1.2 服务期限:按招标人要求;
1.3 预算总金额:441万元 ;
序号 |
包段 |
鉴定对象 |
面积 |
预算金额 |
1 |
第一包 |
小店街办 |
约10万平米 |
100万元 |
2 |
第二包 |
龙城街办、西温庄乡(科创城) |
约13万平米 |
130万元 |
3 |
第三包 |
平阳街办、坞城街办、唐槐园区、北营街办 |
约12万平米 |
120万元 |
4 |
第四包 |
营盘街办、刘家堡乡、黄陵街办、北格镇 |
约9.1万平米 |
91万元 |
1.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5服务标准:服务过程及成果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检测鉴定要求;
1.6其他要求:
(1)在本次服务中应合理安排组织本次项目总体规划。
(2)招标人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完成后,需招标人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视为完成。
(3)付款方式:按照财政资金审核程序支付合同金额,供应商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
(4)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2.基本概况
太原市小店区自建房安全鉴定(二期)工作,共涉及小店街办、龙城街办、西温庄乡(科创城)、平阳街办、坞城街办、唐槐园区、北营街办、营盘街办、刘家堡乡、黄陵街办、北格镇经营性自建房,共约44.1万平米。
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应依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作出评判。其中:自建房安全鉴定依据《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201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等规定执行。自建房抗震鉴定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试行)、《既有村镇住宅建筑抗震鉴定和加固技术规程》CECS325、《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抗震设计标准》GB50011等规定,对房屋综合抗震能力进行客观评判。
主要内容包括:现场对所划分的包号内经营性自建房屋进行房屋结构现状的初步调查,记录相关结构构件的现状情况,测量房屋的尺寸,对于三层以上房屋进行建模计算;收集有关房屋的相关文件与资料,了解房屋的建造时间及使用情况等;对房屋现有结构静力安全性进行检测鉴定,并提出相关建议。出具合法、真实的房屋安全性鉴定报告。
3.整体服务方案要求
对本项目现状分析、实施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设想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对本项目现状分析、实施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管理设想进行综合评价、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内容全面、完整、详细、脉络清晰;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
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价,提供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
4.鉴定报告要求
1.实效性要求。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时效性与建筑本身受外界环境的影响程度相关,正常状况下鉴定时效绝非一年或几年内有效。除非建筑宏观表征已出现地基基础损害、或承重构件或抗侧向作用构件明显裂缝或严重破坏;或结构构造及连接受到明显损伤或损坏等状况下,可明确其鉴定时效。
2.结论要求。鉴定报告应对结构现状安全性和建筑整体抗震性能作出客观评级或评价,并客观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3.编写及签字要求。鉴定报告应由亲历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鉴定人员编写,由鉴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人按各自职责签字。
4.报告盖章要求。鉴定报告签字盖有效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