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网信广州公众平台”是广州市委网信办提升文化引领的核心网络阵地,也是广州市“四个出新出彩”系列成果对外展示的主要窗口。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服务为宗旨,以提升广州用网治网水平、建设四大文化品牌、打造凝心聚力新空间、推动信息产业发展为目标,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服务、城市宣传、文化传播等功能为一体,具备公信力、引导力、影响力和传播力的宣传矩阵。 “网信广州公众平台”包括4个子阵地,分别是广州市委网信办官方网站、“i广州”公众号、“i广州”视频号、“i广州”抖音号。
2、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1 |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广州公众平台2023-2024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
两年 |
采购包1(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广州公众平台2023-2024年度运营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两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60%,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供运营服务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60%。
2期:支付比例40%,项目运营服务期结束且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内容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中标金额的40%。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调试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项目验收要求依据采购人相关验收程序制订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情况和评价情况。 (一)验收内容: 1.项目服务质量情况。根据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中标人应该完成的工作质量,实际完成的工作质量。 2.工作效率履约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的完成情况,有无任务拖延滞后情况。 3.项目经费结算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应当结算的数额和实际结算是否一致,结算数据是 否真实、准确,有无虚报、错报和多报情况。 (二)履约验收程序 结算时,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及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验收材料,采购人根据验收材料对服务项目进行履约验收。 (三)验收后续工作 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验收意见办理结算手续。验收意见明确要求整改的,由中标人整改并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结算手续。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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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互联网信息服务 |
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广州公众平台2023-2024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
项 |
1.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共广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信广州公众平台2023-2024年度运营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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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运营目标 1、结合广州市委网信办的职能,打造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 2、在文化强市战略的指导下,坚持以红色文化、岭南文化、海丝文化、创新文化为重点,连接文化资源,连接广大市民,借助内容和平台的力量提升“i广州”品牌的影响力,助力广州城市形象宣传,用文化共识实现舆-论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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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需求 中标人需全面负责网信广州公众平台日常信息运维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所有与网站内容运营保障、“i广州”宣传矩阵运营、“i广州”品牌运营等相关工作其他服务需求,主要内容如下: 1、网信广州公众平台整体运营管理 做好网信广州公众平台的整体管理工作(官方网站、i广州公众号、i广州视频号、i广州抖音号等)。结合实际运行,建立科学有序的运行管理体系,全面做好内部运营、外部协调、团队考核、文档管理等工作,编制相关的制度及文档,根据实际情况更新运营工作机制及运营工作对接流程。 2、官网持续运营与改进 做好官方网站的内容保障和安全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站页面和栏目信息的更新维护、日常巡检、审核发布、栏目调整、专题搭建、信息资源梳理等。对接网信办,及时发布相关稿件。利用互联网推广手段,持续运营,以提高网站知-名度,保证搜索排名靠前。官方网站要求年度更新总量不少于2000条。 3、“i广州”新媒体矩阵持续运营与改进 根据项目目标,制定“i广州”新媒体矩阵的年度传播策略及传播方案,针对不同平台制定年度运营规划,对各平台账号进行日常更新与运营,包括栏目策划、内容创作、审核发布、视频策划与制作、节气节点海报设计等,以及对不同平台的粉丝拉新与促活、活动策划、跨界联动、热点传播等。若有传播需求,提出其他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建议,扩大“i广州”在全网的影响力。其中,微信公众平台要求年度更新总量不低于360篇,原创推文占比不低于50%。视频端要求年度更新总量不低于200条,全年不少于50条原创视频。全网年度新增粉丝不少于20万。 4、打造共享共建共赢平台 邀请文艺界、网络达人、企业、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到平台建设中,激活其内容能力和渠道能力,实现内容、品牌、渠道的共建。 5、“i广州”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与渗透 根据项目目标,结合“i广州”品牌定位和所连接的资源,打造“i广州”重点品牌IP,线上线下全方位提升“i广州”品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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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运营工作清单、使用运营工作说明及网站资料、工作性质、工作特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机械、管理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安全生产措施费、深化设计费、利润、保险、咨询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运营人员驻场场地、座椅和网络由采购人提供,其他运营所需设备由投标人安排,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成交单位的承包范围进行适当调整,调整运营量按实计算,成交单位不得因此提出任何额外索赔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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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质量及运营考核要求 1.本项目运营工作按照月度考核制度进行,运营工作开始前,有双方共同议定由月度评分标准表(评分表包含但不限于:官方网站运营、“i广州”宣传矩阵运营、品牌项目策划与执行、重点品牌IP策划与执行、视觉产品制作等),评分项和评分方法可量化评价,满分为100分。 2.运营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须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提供当月的运营工作汇报。采购人代表将根据汇报内容和评分表进行月度考核评分。 3.项目所用运营服务、人员技术与服务质量,按国家有关规范及运营工作开始前双方协定的标准,运营服务实施中应严格执行。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停工和更换服务人员,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项目结束及交接:运营服务期结束后,运营服务单位需另外提供不多于一个月的交接过渡期,过渡期期间,运营服务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包括:网站情况说明、运营服务培训、下一任运营团队岗前考核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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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中标人承诺现场运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一切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检查,现场运营服务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